劉曉華(信樂團貝斯手)

劉曉華(信樂團貝斯手)

除了音樂,現在我最大的興趣就是賽車。

小時候家境很好,但是爸媽一直不肯買給我一樣東西,就是隔壁鄰居小朋友的兒童機車。那可不是幼兒玩的假機車,兒時真的有兩個輪子的機車,跟大人騎的很像,只是大小尺寸等比例縮小了,我覺得好酷!

爸媽說那太危險了,不準我騎。但是越無法擁有,我就越嚮往,每天看著隔壁的鄰居騎著他的小機車,在我心中種下了熱愛賽車的種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曉華
  • 外文名:Max
  • 別名:曉華
  • 星座:山羊座
  • 身高:180 CM
  • 體重:75 KG
  • 職業:歌唱家
  • 代表作品: Brun By Deep Purple
基本信息,個人愛好,相關自傳,為了生活賣掉貝司,時來運轉,相關故事,

基本信息

最擅長的表演: 貝斯,搞笑
擅長樂器:貝斯、鍵盤
最引以為傲的事跡:加入信樂團
最滿意的作品:不會消失的夜晚
最喜歡的音樂人:黃家駒黃大煒
原因為何:認真、堅持的去面對音樂
最喜歡的樂團:Deep Purple
原因為何:帶領我進入Hard Rock的境界
最喜歡的音樂型態:Model Rock、Heavy Rock
推薦的專輯:天高地厚
最喜歡聽誰的專輯:Beyond、ASH、Oasis、Duran Duran、Radiohead
偶像:DEEP PURPLE、STORE ROASE、ASH、BEYOND
樂隊位置:貝斯手
推薦的歌曲: Brun By Deep Purple

個人愛好

我家隔壁的大哥哥天天記著一輛重型機車出門,那台車好酷,每天我都看他騎車出門,騎車回家,一直覺得好酷,但後來有一陣子沒有見到他,問了之後才知道他出車禍過世了,對我是個很大的打擊。
離香港最近的賽車比賽就是在澳門的F3大賽,我跟弟弟每年都看電視轉播比賽,也曾經真的跑到澳門買門票看過現場。香港也流行賽車,但是因為賽車要花很多錢,是大人玩的遊戲,所以我始終把這個興趣放在心底。
來台灣工作之後,加入“POWER 11”,有了穩定的收入,我存了一年錢,買了自己的第一部車,那時一輛喜美。後來認識了一些愛賽車的朋友,開始花錢改裝內部,改裝引擎。那時萬寶路香菸贊助了一場房車賽,在台灣的龍潭賽車場舉行,我還特別跑去看,覺得過程好精彩,二話不說,加入了賽車這個行列。
不過,賽車還是很花錢的一種嗜好,雖然後來我找到了一些贊助廠商,像是A&Z贊助了我所有的零件,還有美國虎鯊機油,YDC賽車服裝來贊助,但一半的經費還是要靠自己張羅.
在發片之後,我還是報名參加賽車,而且選最快最猛的房車賽,宣傳以及一些歌迷還跑去現場看了我的比賽.這場比賽讓她們看得心驚膽戰,因為我差點翻車.
事情是這樣的,賽車專用的輪胎很貴,一條賽車用的光頭胎起碼要八千多塊,四個輪子四條輪胎,就要三萬多.我知道自己收入穩定,但是財力不足以支持跑一次就報銷的光頭胎,偏偏我又愛跑最猛最快的那個組別,一定要用光頭胎才能跟別人拼速度,所以買了價錢折半的二手光頭胎,想省點錢.
畢竟四條輪胎都使用過,賽車一趟,對輪胎的損耗又特別大,抓地力就沒有原裝的那么好,結果在一個彎道過彎太快,以致於撞到牆,差點翻車.
這一撞可把宣傳嚇壞了,歌迷也尖叫了起來,我頭上的安全帽面罩也撞破了.我趕緊跳離車子,向大家揮揮手,後來發現腳有點扭傷,頭也有點昏昏的,但整體沒什麼大礙,而且過幾天就要開大型演唱會,萬一我受傷那可真是交代不過去,但幸好沒什麼事情.
雖然台灣沒有職業賽車生態,但是賽車還是我的最大興趣.我希望我的參賽能夠矯正一般人認為賽車就是飆車的錯誤觀念,也希望我有一天能夠踏上方程式賽車場出戰.

相關自傳

為了生活賣掉貝司

過來親自觀察之後,我跟TOMI都覺得台灣的音樂空間很大,因為這裡有很多LIVE HOUSE,我們決定來台灣發展。剛來的時候我們誰也不認識,TOMI跟我一起住在媽媽的朋友家裡,我們喊她阿姨,我們兩個一起吃阿姨的住阿姨的。現在回想起來除了很感謝阿姨一家人,還是有點過意不去。
剛來台灣的時候,我帶來了四把貝司跟一個鍵盤,這些音樂器材就像是我打仗的武器,要靠著他們在台灣開疆闢土。後來TOMI比我先找到工作,因為他畢竟在香港有多年工作經驗,而且鍵盤手比較吃香,迅速加入了台灣的表演這一行。
但我沒有他那么幸運,連續兩年都找不到工作,有時候有些樂團缺人,才來找我代班幾場,此外沒有固定的案子。這種生活的壓力外加希望的落空,讓我等得好累,等到幾乎要放棄了,日子真的難過。
為了生存,這兩年之間我不可能不吃不喝,但是任何消費都需要錢,於是從香港帶來的貝司跟鍵盤成了我的現金來源,一把一把得賣掉換錢。賣心愛的東西的感覺真的很心疼,但打電話回香港的時候,我都逞強地告訴家人,我在台灣過得還不錯。
困難的時候,我都會想到爸媽,想到為了他們,我一定要撐下去。到最後我已經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變賣了,只好打電話回香港求救,他們才知道我在台灣過得不如意。
香港的家人一路上都很支持我,他們支持我到台灣發展,但知道我在台灣沒工作後,就要我回香港去歇息一下,換個環境再出發。
回到香港,我認識了一個團的主唱施偉然,他說他想要在台灣組團出片,我跟他說我在台灣很熟,於是又拉著他一起來到台灣。這次我覺得機會比較大,因為我們該有的都有了,後來也組了個名叫“水晶迷幻”的樂團,找了歌手,還找了台灣的魔岩唱片,錄了幾首歌也談好準備要出片,但後來主唱有點狀況,我們等於是不歡而散,出唱片的事情也就畫下句點。
這次的打擊讓我很挫折,因為我跟TOMI一直都希望能夠走創作****。在PUB演唱的工作只是為了生活,其實我們一直在創作新歌,希望有一天可以出片。但這次機會好像就在眼前,卻忽然成空,我心灰意冷地又回到了香港,心想我應該不會再來了。
(在香港時,曉華和TOMI以及其他好友組了他們的第一個樂團)
剛到台灣那一年,最不習慣的就是語言和飲食。我家裡是華僑家庭,所以會講國語,但TOMI不會講國語。我們兩個人硬是從台灣的食物裡面勉強找到一些還可以接受的,想排骨飯和魯肉飯,就是我們早期最常吃的食物。
我還記得有段時間我跟TOMI,還有香港來的主唱朋友三個人擠在台北市安居街一間五千元租來的爛房子裡,那時候大家都好窮,吃不起排骨飯。我在一月生日,那年的一月是我最難過的時候,一個人遠在他鄉,加上天氣很冷,心情極度低落。
那年一月我們錢都用光了,我身上也只剩下幾十塊而已,餓著肚子硬著頭皮打電話給媽媽,希望她寄點錢給我,因為我身上的東西都賣完了。
我在家裡是長子,覺得不管我在外面多苦,都應該每個月寄錢給媽媽,孝敬媽媽,但剛到台灣的前兩年,一直沒有辦法達到這個理想,最後還竟然要媽媽寄錢給我。媽媽也沒有錢,特別跟朋友借貸,然後寄到到台灣來。每次想到這些往事,我都覺得自己很遜。
我的個性比較喜歡照顧人,在那段落魄的日子裡,我會拿著幾十塊錢,到街上很便宜的自助餐裡面買幾樣菜,然後撈三大袋湯回來,把湯放在爐子上煮,讓湯煮得熱熱的,然後配白飯吃,湯快喝完了,下一餐加點水,打一個蛋下去,繼續滾一滾,然後開一個海底雞罐頭或是番茄魚罐頭,三人配白飯,喝湯,就這樣混過一餐。這種自助湯套餐大家一起吃了將近一年。那時候我們三個人都很瘦,而且我還有胃潰瘍,身體狀況不好。
後來我講到這段經歷,一位歌迷很感動,每次我們出現的時候,她都會煲湯給我喝,而且五個團員只有我有這種特殊的待遇。

時來運轉

就在我身心俱疲地回到香港,打算放棄台灣,在香港重新開始時,TOMI聽說“POWER 11”樂團缺鍵盤手,立刻問我要不要來台灣接下工作。我雖說心灰意冷,但心裡最愛做的還是音樂,能夠做音樂當然好,所以立刻跳上飛機飛來台灣,就這樣有了第一個固定的表演工作。
“POWER 11”給了我經濟上穩定的來源,我持續做了五年多,這五年裡面每天都有表演,終於可以賺到一點錢。但生活無憂之後,我的創作反而變少,每天在表演舞台上按照客人的心意做些音樂,他們想跳舞就做點節奏強烈的。他們想唱歌就來點芭樂情歌,日子過得好,我心寬體胖,曾經胖到八十五公斤。但是,我似乎離理想越來越遠。有時候,我會討厭那樣的自己,覺得自己很噁心,開始反省,過去那個喜歡音樂喜歡搖滾的自己到哪去了?
我在PUB做樂團的時候,認識了很多台灣的音樂人,包括MICHAEL和阿信,大家都各自在不同的樂團,但私底下我們都會聚在一起,一起練團,那時沒有人覺得我們可能出片。阿信曾經問過我。如果有機會要不要一起組團來搞BAND,我當然說好,因為那一直是我希望的目標。
後來阿信就不停地到處找機會,他的經濟人也出面幫忙準備,終於有了點眉目,知道這個訊息的時候我覺得好開心,因為又找回了熱愛音樂的自己,而且我的創作也終於有發表的機會了。我特別選在發片之前跟阿信一起跑去刺青,對於我這個重金屬音樂的樂迷來說,早就應該擁有自己的刺青,但是過去我一直找不到值得忍受刺青痛楚的理由,現在終於找到了!為了即將展開的音樂夢想,我在手臂上刺下紀念的符號。
爸媽在信樂團出道之後,特別在香港的家裡裝了有線電視,這樣就可以看到台灣的娛樂節目,知道我們的訊息。看到我們的簽唱會,演唱會上滿滿的歌迷,讓他們好開心。
儘管這一張專輯裡面沒有我寫的歌,但第二張專輯裡面放了我寫的兩首歌,這兩首歌經過唱片公司老闆還有製作人敲定之後,決定要拿來當主打歌,讓我非常開心,一回香港就立刻跟媽媽報告,感覺多年來的辛苦終於有點成績可以給他們看了,而且第二張專輯還會去香港宣傳。
阿信說他從來沒去過香港,但我也從來沒有那么快樂的回香港過。等了十幾年,終於有衣錦還鄉的感覺了

相關故事

曉華跟著Tomi一起闖蕩天下,兩人可說是最佳的「難兄難弟」。彼此年紀相差一截,卻是最好的朋友,Tomi還是曉華的師傅。曉華說,以前常跑去看Tomi表演,乾脆拜他為師學鍵盤,兩人成為亦師亦友的關係,在決定到台灣發展後,Tomi跟著曉華住在曉華他*的朋友家,並錄了一張DEMO向魔岩投稿。
曉華是印尼華僑,在伍佰還沒「火」起來之前,他和施偉然一起組了個「水晶迷」樂團,由賈敏恕擔任製作人,專輯錄好卻沒發,曉華想想很可惜,「後來紅了個伍佰,相信唱片公司就能接受這種搖滾樂團的東西了」。
之後曉華擔任蘇慧倫「OUR BAND」的樂手,以及一些演唱會的樂手。說起來,曉華雖然和Tomi一起到台灣來發展,但比起來Tomi因為是鍵盤手較熱門,曉華的路比較坎坷些。
在Tomi已經接到CASE有收入時,曉華還在找尋機會,帶來台灣的貝斯一把把的賣,賣到最後一把時,曉華本想:「撐不下去,要回香港了!」沒想到絕處逢生,有CASE找上門,終於不再坐吃山空,生活漸有起色。曉華說:「我愛喝湯,以前去買自助餐時,免費的湯裝一大包回來,每天喝一點,再加水進去繼續煮,一直喝到沒味道為止。」
一直認為台灣音樂界比香港要有活力的他,選擇台灣作為打拚奮鬥的土地,走出那陣陰霾,他認為唯有音樂是苦難生活的唯一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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