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振庫

劉振庫,男,1962年5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曾任長春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

2023年3月,經長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長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振庫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振庫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2年5月
人物履歷,職務任免,人物事件,接受調查,開除黨籍,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2001年9月,任長春市種子管理站站長;
2010年5月,任長春市種子管理站黨支部書記、站長;
2020年9月,任長春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副局長級);
2022年6月,退休。
曾任吉林省長春市種子管理站站長、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長。

職務任免

2020年9月,擬任長春市副局級領導職務(試用期一年)。
2022年6月,長春市人民政府黨組會議討論決定,免去:劉振庫同志擔任的長春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職務,退休。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9月,劉振庫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3年3月,經長春市委批准,長春市紀委監委對長春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原支隊長劉振庫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振庫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向管理和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權大肆為本人牟利;違反民眾紀律,向管理和服務對象攤派;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劉振庫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將手中權力當成發家致富的搖錢樹,毫無紀法底線。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長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長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振庫開除黨籍處分;鑒於其已退休,按規定調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公開通報

2023年9月,長春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原支隊長劉振庫索取、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財物問題。
劉振庫任市種子管理站站長、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多家涉農企業在公司經營、執法檢查等方面提供幫助,索取、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總計269.2萬元。劉振庫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3月,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調整其享受的待遇,違紀違法所得已收繳,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