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平元(樂至縣金順鎮原郝家溝村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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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平元,樂至縣金順鎮原郝家溝村副主任。

2020年8月,劉平元因山火處置層層推諉、行動遲緩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樂至縣金順鎮原郝家溝村副主任。

人物事件

2021年11月,中共資陽市紀委、雁江區紀委監委、安岳縣紀委監委、樂至縣紀委監委相繼發布典型案例通報。其中有樂至縣金順鎮郝家溝村原黨支部書記劉春燕等人山火處置層層推諉、行動遲緩問題:
2020年5月2日,樂至縣金順鎮原郝家溝村(現水竹村)15社柒盤山發生山火,劉春燕接到村民電話反映後,安排時任村主任劉原雲處理,劉原雲又安排時任村副主任劉平元處理,最終劉春燕、劉原雲、劉平元3人均未到山火現場進行處置,也未向金順鎮黨委政府報告。因未及時處置,山火過火面積達到12.76畝,在民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
2020年8月,劉平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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