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伶醉燒鍋遺址

劉伶醉燒鍋遺址

劉伶醉燒鍋遺址,位於河北省保定市徐水縣劉伶醉酒廠第一制酒車間,由16個發酵池和一口青磚古井組成,發酵池共分2排,每排8個,呈長方形,青磚壘砌。該遺址為中國最早的白酒釀造文化遺存之一,對研究蒸餾酒的起源和發展提供了重要依據。

2001年2月,劉伶醉燒鍋遺址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為河北省第四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005年4月5日,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文物局批准為首批中國食品文化遺產;2006年5月25日,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6年12月15日,被列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中國世界文化遺產名錄預備名單;2017年,被評為國家AAAA級旅遊景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劉伶醉燒鍋遺址
  • 地理位置:河北省保定市徐水縣劉伶醉酒廠第一制酒車間
  • 氣候類型:暖溫帶大陸性氣候
  • 景點級別:國家AAAA級旅遊景區
  • 保護級別:第六批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批准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編號:Ⅰ-16
  • 時代:金至元
歷史沿革,遺址特點,文物遺存,研究價值,保護措施,歷史文化,旅遊信息,

歷史沿革

劉伶醉歷史文化悠久,使用著一座完整的宋金時期(1126年)古燒鍋遺址。遺址中的“潤泉涌燒鍋遺址”等16個古發酵池已有800多年連續使用的歷史,為中國已知使用年代最久的古發酵池。
1998年7月,在劉伶醉酒廠東廠區第一生產車間技術改造工程中,劉伶醉燒鍋遺址被發現。
2000年8月、2005年4月,在配合徐水縣城內南大街、劉伶醉酒廠改擴建工程的考古發掘中,又發現了房基、水溝、窖穴、灶等遺蹟,進一步豐富了遺址的文化內涵。
劉伶醉燒鍋遺址劉伶醉燒鍋遺址

遺址特點

劉伶醉燒鍋遺址南北長60.5米,東西寬85米,地表遺蹟由16個發酵池和一口青磚古井組成,發酵池共分2排,每排8個,呈長方形,青磚壘砌,池東西長3.45米,南北寬1.6-1.7米,池深2米,採用單磚平砌,個別部位修補過,兩排發酵池間部位原為涼糟場,後改建時又修建了一排發酵池,距發酵池北側7米處有一青磚古井,直徑1.2米,單磚壘砌,磚長30.5厘米,寬15.5厘米,厚5厘米,車間改建時將1.6米以上部分修復。
劉伶醉燒鍋遺址劉伶醉燒鍋遺址

文物遺存

1998年7月,在劉伶醉酒廠東廠區第一生產車間技術改造工程中,發現了一些瓷片,立即通知徐水縣文物部門,並由文物部門進行了為期15天的考古勘控、發掘,在7層文化堆積層中出土有金元至明清時期的發酵池、古井、房基、水溝、窖穴、爐灶等遺蹟以及雞腿瓶、四系罐、水缸、酒海等盛酒器具,經河北省文物專家組對出土的瓷片、瓷器和古井進行鑑定,特別是位於酒廠車間內的古發酵池,保存情況良好。
2000年8月、2005年4月,又發現了房基、水溝、窖穴、灶等遺蹟,根據地層關係和出土的遺物分析,該遺址的年代不晚於金元時期。

研究價值

劉伶醉燒鍋遺址的發現,為研究中國北方地區的社會、政治、經濟狀況,為研究華北地區乃至中國白酒釀造工藝的起源和發展歷程提供了珍貴的實物資料,從考古資料看,劉伶醉燒鍋遺址是中國蒸餾酒的發源地之一。

保護措施

2001年2月,劉伶醉燒鍋遺址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為河北省第四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2006年5月25日,劉伶醉燒鍋遺址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18年7月1日,保定市開始施行《保定市工業遺產保護與利用條例》,明確要求對不可移動的工業遺產的建築物主要外觀特徵、結構形式進行整體保留,並進行修繕、維護;在工業遺產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不得實施與保護工作無關的建設工程;禁止在工業遺產或者保護設施上塗污、張貼、攀登,禁止擅自遷移、拆除工業遺產等破壞或者危害工業遺產的行為;不可移動的工業遺產權屬變更的,工業遺產所有權人應當將變更情況進行書面報告。

歷史文化

據《畿輔通志》卷五十七“熙寧酒課”記載,北宋熙寧年間(1068年-1077年),京津一帶納酒稅三萬貫者有17處,其中徐水有兩處,安肅一處(徐水縣城)、廣信一處(遂城),說明當時徐水釀酒業已頗具規模,酒稅已是當地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到明清,徐水釀酒業更有進一步發展。清康熙年間(1661年-1722年),徐水縣城南門裡建有“潤泉涌”燒鍋,以產乾酒聞名。清道光年間(1821年-1850年),徐水城內有燒鍋7家,以南燒鍋和恆源酒店所出酒質最佳。清末,徐水境內燒鍋達30餘家。

旅遊信息

交通線路
保定市——東風西路——朝陽北大街——七一中路——長城北大街——G107——劉伶醉燒鍋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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