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衡原則是指法國孟德斯鳩主張的政府中的立法、行政、司法等幾種權力相互制約與相互平衡的理論。該思想來源於英國洛克。洛克把政府權力分為立法、國際、執行三種,立法權在於制定法律,國際權專司國與國之間的關係,執行權在於執行法律。孟德斯鳩根據他自己對政府權力的研究,認為立法權是一切國家都具有的權力。國際權則指宣戰、求和、接見使節、防禦外侮、維持公共安寧,從一個國家來說,這就是行政權。執行權即司法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制衡原則
- 定義:政府中的立法、行政、司法等幾種權力相互制約與相互平衡的理論
- 代表人物:孟德斯鳩
- 思想來源:洛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