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劍(德文原意為"砍脖子的")是15世紀歐洲專為執行斬首刑設計的工具,在斷頭台發明前占據死刑台主導地位。該劍無劍尖,劍身寬大(80-90厘米),採用雙刃結構與精鋼鑄造,配有雙手持握手柄及梨形或多面體配重球,劍格較長,部分劍身雕刻譴責犯罪的祈禱文與斬首場景圖畫,如德國劍身蝕刻“我依照法律和法官的宣判對罪人施以刑罰”銘文。
刑劍於15世紀出現,17世紀在德國達到使用高峰,18世紀逐漸衰落,1868年瑞士完成其最後一次行刑記錄。隨著社會發展,刑劍從實際刑具演變為司法象徵,常見於法庭場景,體現司法機構對生命權的裁決象徵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刑劍
- 含義:為行刑而設計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