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以不殺為威,兵以不用為武,財以不蓄為富

刑律以不殺人為威嚴,軍隊以不動用為勇武,財產以不積蓄為富有。
《盛明雜劇·真傀儡》:“老臣前日備位時,嘗有三句話道:刑以不殺為威,兵以不用為武,財以不蓄為富。今聞奉宸庫積有二百萬,何不盡發以賑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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