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改造

分類改造是指按一定的標準,將罪犯分成若干類型,分別編隊或編組,實施針對性的教育和管理的綜合改造活動過程。即對罪犯實行分類教育、分類管理和分類勞動的統稱。分類改造的提法,是上海市勞改系統在監管改造工作改革實踐中首先提出來的。分類改造包括分類和改造兩個基本範疇,它強調罪犯從入監到出監,從總體上都要經歷一個在分類基礎上的改造和在改造中再分類的深度改造的過程。分類的標準,根據罪犯不同情況和改造實際,可以有許多種。

一般的分類法是:(1)按罪犯的犯罪性質(案由)分;(2)以罪犯的惡習程度分,如初偶犯和慣犯;(3)以罪犯的改造程度分,如好、中、差或優、差、劣。經過分類,對罪犯實施不同的教育內容、不同的管理方式(分別催兆茅管理、分級處遇)和不同的勞動手段、報酬。實踐證明,分類改造改變了粗放型的監管改喇精造狀況,使改造工作更富針對性和操作性,是勞紋紙備改工作走向科學化、員體酷正規化的重要標誌。它有利於對犯人進行共性管理墊端拳疊和區別對待,有利於教育內容和形式的重點針對性墊烏提影,有利於調動罪犯勞動積極性,有連祝符利於管教幹部向專業化方向發展,提高管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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