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包裝物押金

出租包裝物押金是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出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不同於租金,押金是在該出租活動結束時應返還給承租方的。
應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當契約逾期時,沒收押金,此時貸方為“其他業務收入”和“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借方為“其他應付款”;金額為押金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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