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法駁案,是一個漢語辭彙,謂出於律例之外進行辯駁議論。出自《資治通鑑·晉惠帝元康九年》。 基本介紹 中文名:出法駁案拼音:chū fǎ bó àn注音:ㄔㄨ ㄈㄚˇ ㄅㄛˊ ㄢˋ出處:《資治通鑑·晉惠帝元康九年》 出法駁案(出法駁案)謂出於律例之外進行辯駁議論。《資治通鑑·晉惠帝元康九年》:“乃下詔:‘郎、令史復出法駁案者,隨事以聞。’” 胡三省 註:“出法駁案者,謂出於法之外而為駁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