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漢

凌漢,字斗南,原武人。以秀才舉,獻《烏鵲論》。授官,歷任御史。巡按陝西,疏所部疾困數事。帝善之,召其子賜衣鈔。

漢鞫獄平允。及還京,有德漢者,邀置酒,欲厚贈以金。漢曰:「酒可飲,金不可受也。」帝聞之嘉嘆,擢右都御史。時詹徽為左,論議不合,每面折徽,徽銜之。左遷刑部侍郎,改禮部。後為徽所劾,降左僉都御史。帝憫其衰,令歸田裡。漢以徽在,有後憂,不敢去。歲余徽誅,復擢右僉都御史。尋致仕歸。漢出言不檢,居官屢躓。然以廉直見知於帝,故終得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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