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方

六方,苗族的地方長老。苗語音譯,意為“地方上的長者”。有的地區稱“該歪”。與鄉老、寨老相似。多半是在能言善辯、有威望、有才幹、辦事公道、能合理調解各種糾紛、願意為民眾辦事的老年或青年中自然產生。不受村寨或縣界限制,一村寨可有數人,也可以一人管理數村寨。因平素具有威信,凡發生爭執,雙方皆請其出面處理或調解。後發展成為由其主持議榔會議,根據榔規判處當事者的罪行和執行懲罰。較大地區的“六方”,例由各村寨的“六方”共同推舉產生。無任期限期,不脫產,亦無固定報酬,但可得當事者之酬謝。民國時期在實行保甲制度的地區,部分由保甲長替代,有時也委派其充當保甲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