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消防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消防局

公安消防局一般指本詞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消防局,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正軍級單位,列公安部第七局。

2018年10月9日10時,“公安消防部隊移交應急管理部交接儀式”舉行,53年的消防部隊成為歷史。2018年3月,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隊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全部退出現役。公安消防部隊轉到地方後,現役編制全部轉為行政編制,成建制劃歸應急管理部,承擔滅火救援和其他應急救援工作,充分發揮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的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消防局
  • 外文名:Fire Department of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 級別:正軍級
主要職責,組織機構,內設機構,處室職能,機構轉隸,

主要職責

組織擬定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組織、指導公安消防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組織、指導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和社會消防力量的動員、培訓工作;指導公安消防部隊的業務和隊伍建設;主管天津、瀋陽、上海、四川消防研究所,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中國消防協會。

組織機構

公安部消防局組織機構圖公安部消防局組織機構圖
中國消防力量主要由公安消防隊伍和地方政府專職消防隊、企業專職消防隊組成,公安消防部隊為主體力量。公安消防部隊是公安機關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力量的組成部分,是在公安機關領導下同火災作鬥爭的一支實行軍事化管理的部隊,執行解放軍的三大條令和兵役制度,納入武警序列。實行公安機關領導,條塊結合,分級管理的管理體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消防總隊,總隊下設司、政、後、防4個部門;各地、市、州、盟和直轄市城區設消防支隊,支隊下設消防大隊(科)、中隊。公安部消防局警官培訓基地、昆明消防指揮學校、南京消防士官學校為公安消防部隊教育機構。消防科研機構主要包括4個部屬消防研究所,即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公安部瀋陽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中國消防協會是全國性的消防社團組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有省級消防協會,主要開展消防學術交流、消防科普宣傳、科技服務、行業管理和國際民間交流等。消防行業組織主要有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國家固定滅火系統和耐火構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消防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防火建築材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和消防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分別承擔消防產品質量評價和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等工作。

內設機構

公安部消防局內設機構:設17個職能處(室),均為正師級。包括辦公室、政治部、紀檢督察處、政策研究處、防火監督處、社會消防工作指導處、作戰訓練處、信息通信處、科技處、法規標準處、警務處、宣傳處、後勤處、裝備處、財務處、審計處、管理處等。設8個直屬單位,包括消防博物館、滅火救援信息中心、干休所、農場、綜合物資供應站、招待所、機關門診部、勤務中隊等。

處室職能

防火監督處:分析研判火災防控形勢,提出對策和措施;指導各地開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消防監督檢查和火災調查、消防行政刑事案件的辦理,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指導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指導各地執法規範化建設,並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協調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開展消防監督工作。
社會消防工作指導處:指導各地編制城鄉消防規劃;指導各地開展社會消防安全工作,指導消防中介服務組織管理、職業資格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訓;指導地方多種形式消防力量建設,制定相關制度規定;指導開展消防志願者活動。
科技處:組織制定消防科技發展規劃和科研計畫;組織消防科研成果評審、推廣套用和獎勵工作;指導部隊科技工作,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研發;制定消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指導使用領域消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部屬消防研究所、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及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的工作;組織開展消防科技學術交流。
法規標準處:編制消防立法和執法制度建設規劃,擬訂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和執法制度;負責局機關文電的法律審核;指導消防法制建設,開展消防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執法檢查、執法過錯責任認定等執法內部監督;指導消防執法聽證、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工作;制定國家和行業消防標準發展規劃、標準體系及管理規定;組織、指導消防標準的制修訂和宣貫工作;指導執行消防標準相關的消防技術論證和建設工程消防性能化設計評估工作;負責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國際消防標準化的國內歸口管理;組織消防標準化學術交流與研究。
宣傳處:制定消防宣傳教育規劃,策劃重大消防宣傳活動;指導各地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指導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設;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和網際網路站開展消防宣傳,指導部隊新聞報導宣傳工作;指導消防宣傳骨幹和通訊員隊伍建設。

機構轉隸

2018年10月9日10時,“公安消防部隊移交應急管理部交接儀式”舉行,53年的消防部隊成為歷史。2018年3月,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隊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全部退出現役。公安消防部隊轉到地方後,現役編制全部轉為行政編制,成建制劃歸應急管理部,承擔滅火救援和其他應急救援工作,充分發揮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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