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圖書館宣言

原名《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共圖書館宣言》。1949年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制定並頒布,1972年、1994年兩次修訂。1994年修訂版文後說明“該《宣言》系與國際圖聯共同擬訂”,因此亦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圖書館協會聯合會公共圖書館宣言》。是指導公共圖書館事業建設、管理和服務的最重要國際文獻,現有包括中文在內的28種文字的官方譯本。其基本內容包括:圖書館服務與公民權利的關係,政府對於公共圖書館建設的責任,公共圖書館對所有人平等服務、免費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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