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不得"是國務院督查組在實地督查中提出的總體工作要求,最早於2019年第六次大督查期間針對16個省(區、市)實施。該要求明確禁止召開大規模匯報會、輪番督查同一區域、要求層層陪同等八類形式主義做法,旨在減輕基層負擔、聚焦減稅降費、穩就業等重點領域政策落實。2024年吐魯番市結合中央部署出台地方版"八不得",細化禁止計畫外督查、單純以台賬評判成效等新規。國務院後續督查工作中持續沿用該要求,2022年第八、第十四督查組在江西、雲南等地均嚴格執行相關紀律。
基本介紹
- 提出時間:2019年9月
- 提出機構:國務院督查組
- 適用範圍:16個省(區、市)
- 核心目的:減輕基層負擔
- 相關領域:減稅降費、穩就業
- 地方落實:吐魯番市(2024年)
制定背景
具體要求
- 禁止召開30人以上工作會議
- 禁止要求重複填報表格材料
- 禁止對同一地區多次輪番督查
- 禁止未經研判隨意對地方工作定性
- 禁止要求下級單位層層陪同
- 禁止開展與督查主題無關活動
- 禁止以迎檢名義組織變相自查
- 禁止製作迎檢宣傳材料
實施效果
地方落實
- 禁止開展計畫外的督查檢查考核
- 不得在工作部署後立即督查檢查
- 不得單純依據檔案台賬評判工作成效
- 禁止只挑問題不指導雲南省在2022年國務院督查期間,將"八不得"作為政治紀律嚴格執行,建立立行立改機制轉化督查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