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額預算管理

全額預算管理是預算管理形式的一種。將預算單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納入國家預算管理。一般適用於沒有收入來源或收入來源數量不多、不穩定的行政事業單位,如各級行政機關、黨派、團體,各類高、中等學校,防疫和檢疫機構等。具體有三種管理方法: (1) 統收統支,結餘上交。將單位的收入全部上交國家預算,全部支出由國家預算撥款,年終結餘全部上交預算,年終超支由預算撥補。這種典型的全額預算管理辦法,目前已基本不採取。(2) 全額預算包乾,結餘留用。在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核定單位年度預算的基礎上,由單位包乾使用,在預算執行中,一般不再追加和追減單位預算支出數額,年終超支不補,結餘留用。(3) 部分預算包乾,結餘留用。在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核定單位年度預算的基礎上,對其中某項或幾項費用核定定額後,由單位包乾安排使用,在完成包乾項目任務的前提下,其經費結餘留歸單位使用,其餘非包乾項目,實行統收統支管理。其包幹部分和非包幹部分的經費,不得相互流用。

這種管理形式,一般使用於沒有收入或收入不穩定的事業單位。如學校、衛生防疫等事業單位。採用這種管理形式,有利於國家對單位的收入進行全面的管理和監督,同時,也使單位的經費得到充分的保證。
中國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的一種形式,即將單位預算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國家預算進行管理。其具體辦法是,實行全額預算管理的單位,年初根據國家主管部門下達的事業計畫或行政工作任務、人員編制、各項定額和費用開支標準編制預算,報主管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審核批准後執行。年度執行中如果事業計畫或行政工作任務有較大的增減變動,可向主管部門或同級財政部門提出調整預算,經批准後方可執行。實行全額預算管理形式,既有利於保證預算單位支出需要,又有利於國家財政資金的統一管理和調撥。這一預算管理形式,一般適用於沒有經常性、固定性業務收入的行政機關、黨派團體、撫恤和社會救濟事業單位以及部分文教事業單位(見單位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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