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額預算管理是預算管理形式的一種。將預算單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納入國家預算管理。一般適用於沒有收入來源或收入來源數量不多、不穩定的行政事業單位,如各級行政機關、黨派、團體,各類高、中等學校,防疫和檢疫機構等。具體有三種管理方法: (1) 統收統支,結餘上交。將單位的收入全部上交國家預算,全部支出由國家預算撥款,年終結餘全部上交預算,年終超支由預算撥補。這種典型的全額預算管理辦法,目前已基本不採取。(2) 全額預算包乾,結餘留用。在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核定單位年度預算的基礎上,由單位包乾使用,在預算執行中,一般不再追加和追減單位預算支出數額,年終超支不補,結餘留用。(3) 部分預算包乾,結餘留用。在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核定單位年度預算的基礎上,對其中某項或幾項費用核定定額後,由單位包乾安排使用,在完成包乾項目任務的前提下,其經費結餘留歸單位使用,其餘非包乾項目,實行統收統支管理。其包幹部分和非包幹部分的經費,不得相互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