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資產現金回收率

全部資產現金回收率是經營現金淨流量與全部資產的比率。該指標旨在考評企業全部資產產生現金的能力,該比值越大越好。

比值越大說明資產利用效果越好,利用資產創造的現金流入越多,整個企業獲取現金能力越強,經營管理水平越高。反之,則經營管理水平越低,經營者有待提高管理水平,進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全部資產現金回收率=經營活動現金淨流量/平均資產總額×100%
其中平均資產總額=(期初資產總額+期末資產總額)/2
把上述公式求倒數,則可以分析,全部資產用經營活動現金回收,需要的期間長短。因此,這個指標體現了企業資產回收的含義。回收期越短,說明資產獲現能力越強。
舉例說明:
假設A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淨流量為5716.5,全部資產總額為85000萬元,則:
全部資產現金回收率=5716.5÷85000×100%=6.73%
如果同行業平均全部資產現金回收率為7%,說明A公司資產產生現金的能力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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