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義務植樹盡責形式管理辦法(試行)

《全民義務植樹盡責形式管理辦法(試行)》是為充分發揮義務植樹在推進國土綠化、建設生態文明、促進綠色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創新全民義務植樹盡責形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和《全國造林綠化規劃綱要》,制定的辦法。本辦法共四章九條,自2017年6月13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民義務植樹盡責形式管理辦法(試行)
  • 發布機構:全國綠化委員會
  • 發布日期:2017年6月13日
  • 實施日期:2017年6月13日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全國綠化委員會關於印發《全民義務植樹盡責形式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全綠字﹝2017﹞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綠化委員會,各有關部門(系統)綠化委員會,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綠化委員會,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長白山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綠化委員會: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創新義務植樹盡責形式”重要指示精神,根據《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全國綠化委員會研究制定了《全民義務植樹盡責形式管理辦法(試行)》(見附屬檔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系統)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請及時報告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附屬檔案:
全民義務植樹盡責形式管理辦法(試行)
全國綠化委員會
2017年6月13日
全民義務植樹盡責形式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義務植樹在推進國土綠化、建設生態文明、促進綠色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創新全民義務植樹盡責形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和《全國造林綠化規劃綱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全民義務植樹,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男十一歲至六十歲,女十一歲至五十五歲,除喪失勞動能力者外,按照有關規劃、標準和技術要求,無報酬地以直接或者間接方式履行植樹義務的行為。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全民義務植樹盡責形式的規範、折算及相關管理工作。
第二章 盡責形式
第四條 義務植樹盡責形式分為造林綠化、撫育管護、自然保護、認種認養、設施修建、捐資捐物、志願服務、其他形式等8類。各種盡責形式及折算標準如下:
(一)造林綠化類。指直接參加喬、灌、草植被育苗、栽植全部或者部分過程的勞動的盡責形式。
折算標準:栽植喬木1株,栽植灌木1叢,培育苗木10株,栽植容器苗10株,栽植綠籬3平方米,種植或者鋪設草坪3平方米,對屋頂、牆體、陽台等進行綠化1平方米,在單位、街道等公共場所節日擺花10株(盆),完成其中一項折算1株植樹任務。參加整地、挖穴等造林綠化勞動半個工作日,折算完成3株植樹任務。
(二)撫育管護類。指直接參加對現有喬、灌、草植被除草除雜、澆水、鬆土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整枝修剪、間伐等撫育管護活動全部或者部分過程的勞動的盡責形式。
折算標準:撫育幼樹5株,撫育密植灌木5株(叢),管護綠籬或者草坪6平方米,管護屋頂、牆體、陽台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綠化面積2平方米,完成其中一項折算1株植樹任務。參加撫育管護勞動半個工作日,折算完成3株植樹任務。
(三)自然保護類。指按有關規範要求,身體力行參加保護生物多樣性、野生動物棲息地,修復退化或者受損土地自然生態功能的全部或者部分過程的勞動的盡責形式。
折算標準:繁育珍貴樹種苗木5株,主動向管理部門報告需要救護的保護級別陸生野生動物情況,清理、拆除非法設定的毒餌、獵夾、獵套等非法獵捕工具1個(件、套),林中懸掛人工鳥巢1個,完成其中一項折算1株植樹任務。參加野生動物棲息地修復,荒漠化防治、退耕還林(草)、退耕還濕、山體或者廢棄地生態修復等勞動半個工作日,折算完成3株植樹任務。
(四)認種認養類。指通過直接投工投勞或者捐資代勞,在指定地點新建喬、灌、草植被,或者對指定喬、灌、草植被進行冠名或者非冠名養護的盡責形式。
折算標準:認建城市綠地或者屋頂、牆體等立體綠化1平方米;認養其它喬灌木3株(叢),認養密植灌木、綠籬、草坪10平方米,完成其中一項折算1株植樹任務。認養和保護古樹名木1株,折算完成3株植樹任務。
(五)設施修建類。指在技術人員指導下,修建森林作業道、森林防火帶、森林公園步道,綠地灌溉(排澇)渠道,以及各類綠地遊憩、服務、管理設施等全部或者部分過程的勞動的盡責形式。
折算標準:修建森林作業道,森林公園、濕地公園、沙漠公園步道5米(寬1米以上),森林防火帶10平方米,參加修建綠化設施勞動半個工作日,完成其中一項折算3株植樹任務。
(六)捐資捐物類。指自願向合法公募組織捐贈資金用於國土綠化,或者捐獻當地國土綠化急需物資的盡責形式。
折算標準:按一類地區(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20元、二類地區(內蒙古、遼寧、福建、山東、廣東、湖南)15元、三類地區(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10元的標準,折算完成1株植樹任務。捐獻當地國土綠化急需物資按時價折算植樹株數。
(七)志願服務類。指自願參加國土綠化公益宣傳活動,或者按有關要求提供與國土綠化相關的普及推廣、培訓指導、公益活動組織管理等志願服務的盡責形式。
折算標準:自願參加宣傳報導、信息化建設、科學或者法規普及、技術推廣、教育培訓、專業指導、國土綠化公益活動組織管理等半個工作日,折算完成3株植樹任務。主動報告違反國土綠化法律法規行為或者初發林業災情,折算完成3株植樹任務。
(八)其他類。指其他與國土綠化相關的勞動或者貢獻,折算標準由省級綠化委員會結合當地實際,依法自行規定。
第三章 盡責管理
第五條 各級綠化委員會負責公民義務植樹的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宣傳發動、調度統計等工作。
第六條 按照誰組織、誰證明的原則,具備條件的,可對完成當年植樹義務的公民頒發全民義務植樹盡責電子證書。
第七條 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民義務植樹盡責電子證書式樣制定、監督管理等工作。
第四章 附則
第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可結合本地實際,按照本辦法制定義務植樹盡責形式管理實施細則。地方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九條 本辦法由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內容解讀

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秘書長、國家林業局造林綠化管理司司長王祝雄就全民義務植樹盡責形式和試點工作等有關情況,接受了記者採訪。
記者:《辦法》包括了哪些主要內容?
 王祝雄:《辦法》共四章九條,分為總則、盡責形式、盡責管理、附則。
關於第一章。該章明確《辦法》出台的目的、內涵、適用範圍。其中,將無報酬地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履行植樹義務的行為作為義務植樹內涵的延伸,為盡責形式分類提供了依據。
關於第二章。該章提出了造林綠化、撫育管護、自然保護、認種認養、設施修建、捐資捐物、志願服務、其他形式等八類義務植樹盡責形式,明確了每類盡責形式的內容和折算標準,基本涵蓋了各地的成熟做法,並進行了具體量化,增強了公民履行植樹義務的可操作性,也為今後統計全國義務植樹參與人數和株數奠定了基礎。
關於第三章。該章要求各級綠委辦根據工作職能,加強義務植樹事前、事中、事後的管理,事前做好組織協調,事中做好指導督促,事後做好認定。同時,做好全民義務植樹盡責電子證書發放有關工作。
關於第四章。該章是附則,要求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便於公民參與。各地法規規章規定的,從其規定,保證了工作的連續性。規定了《辦法》解釋權和實施時間。
記者:《辦法》中有關盡責分類、捐資捐物、盡責證書等問題是如何規定的?
 王祝雄:關於分類的問題。《辦法》將盡責形式分為八類,除了將直接參與造林綠化作為一類外,還明確將撫育管護、自然保護、認種認養、設施修建等四類以管護為主的勞動納入盡責形式,目的就是要倡導公民積極參與林木撫育管護、生物多樣性保護、古樹名木保護、森林設施修建等活動,改變“重造輕管”、保護不力等情況,實現“造管並重”、多方保護的目標。將自願參加國土綠化公益宣傳活動、或按有關要求提供與國土綠化相關的普及推廣、培訓指導、公益活動組織等志願服務也納入盡責形式。主要是希望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引導青少年及其家長參與志願服務,培養熱愛自然、珍愛生命的生態意識,學習體驗綠色發展理念,使公民履行植樹義務成為一種自覺。將其他類作為兜底條款,為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創新盡責形式預留了空間。
關於捐資分類標準。《辦法》以2015年底各省(區、市)人均GDP和日均可支配收入的水平作為分類依據,將人均GDP高於10萬元、日均可支配收入高於100元的劃為一類地區,將人均GDP在5萬-9萬元之間、日均可支配收入在80-100元之間的劃為二類地區,將人均GDP在5萬元以下、日均可支配收入低於80元的劃為三類地區,規定一類地區(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20元、二類地區(內蒙古、遼寧、福建、山東、廣東、湖南)15元、三類地區(其他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10元的標準。該折算標準,既不給公民增加負擔,又與北京、福建、廣東等地現行辦法相銜接。在徵求意見時,各地也就此標準達成了共識。同時,考慮到屬地管理,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五大森工集團按照所在地進行折算。
關於捐物問題。《辦法》將綠化工具、肥料和生根粉等農資、苗木、綠化監控設備、宣教用品等急需物資納入捐助範圍,各地可以按需接收捐助,並按照時價折算完成植樹株數。
關於全民義務植樹盡責證書。為提高公民參與義務植樹的獲得感、榮譽感,《辦法》借鑑無償獻血證等方面的管理思路,結合網際網路技術,擬對完成當年植樹義務的公民,通過全民義務植樹網頒發盡責電子證書,每份證書具有唯一的編號和二維碼。《辦法》規定,由全綠委辦制定全民義務植樹盡責電子證書樣式,並負責監督管理。各地可在統一制式下,對通過實體參與義務植樹並完成任務的公民,經所在地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證明,向其頒發盡責電子證書,對通過網路參與義務植樹並完成任務的公民,由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中國綠化基金會共同向其頒發盡責電子證書。公民可自行在全民義務植樹網和微信公眾號上查詢、下載、列印。全民義務植樹盡責電子證書,作為一種利用網際網路激勵公民參與的手段,具有綠色、低碳、環保的特點,是新形勢下創新義務植樹工作的具體體現。
記者:“網際網路+全民義務植樹”試點工作情況如何?
 王祝雄:“網際網路+全民義務植樹”工作自啟動以來,引起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各地區、各部門(系統)申請開展試點工作的積極性非常高,全國綠化委員會批覆同意北京、內蒙古、安徽、陝西等四省(區、市)開展“網際網路+全民義務植樹”試點工作,並對試點省提出明確要求。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目標責任制,制訂試點方案,明確職責分工和重點任務,形成綠委辦組織、各部門推進、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要做好全過程指導監督和考核評價,對在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及時應對,積極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二是開展機制創新和實踐探索。尊重基層首創精神,創新工作思路,結合本地實際,完善政策措施,出台試點管理辦法,總結有效做法,推廣成功經驗,積極打造區域性義務植樹品牌,堅持實體參與、網上參與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形成相互促進、相互帶動的工作格局。三是廣泛宣傳發動。充分利用各類宣傳媒體,深入宣傳全民義務植樹的新政策、新舉措、新要求,完善維護好全民義務植樹網省級網站,大力引導動員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為全民義務植樹創新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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