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第九屆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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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在1999年12月2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自1999年12月20日起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布或立法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 
  • 發文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99年12月2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三中增加下列全國性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以上全國性法律,自1999年12月20日起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布或立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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