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貸

入職貸

入職貸是以招聘為名實施的新型金融騙局,指用人單位在求職者入職時要求其以個人名義為公司辦理貸款。根據法律規定,公司無權強制員工辦理此類貸款,部分已構成違法犯罪。不法分子通常利用空殼公司發布虛假招聘信息,以借貸培訓等名義誘導求職者辦理貸款。

2023年2月,廣西南寧韋女士入職某貿易公司首日即被要求辦理信用卡並借款6萬餘元,借款人為公司法人龐某,借款理由是資金周轉。類似案例中,00後求職者小芳被要求貸款3萬元“用於公司周轉”,實際利息高達40%。律師指出,若貸款用途存疑或未用於企業經營,求職者可拒絕該要求並追究企業責任。

求職者應通過核查企業資質、拒絕繳納押金培訓費等方式防範風險,確需簽署協定時需明確權責條款。建議保留借款人信息、借貸憑證及公司承諾代為還款的錄音等證據,為後續法律維權提供依據

法律規定,引用示例,解決方式,

法律規定

公司沒有權利要求員工入職時給公司辦理貸款,有的“入職貸”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有的已經涉嫌違法犯罪。有一些非法分子冒充招聘公司,在招聘網站上發布大量虛假招聘信息,吸引求職者到空殼公司貸款培訓,可以說是一種新型騙局。

引用示例

2023年,南寧的韋女士於2月20日入職一家貿易公司,上班第一天被要求辦理信用卡,並以個人名義借貸6萬多元。

解決方式

求職者入職一家公司,首先要考察公司資質,警惕“入職貸”的騙局。公司以各種名義向求職者收取押金、培訓費、保障費等行為都是不被允許的。遇到類似情形,求職者有權拒絕用人單位提出的不合理請求。
如果這份工作對求職者格外重要,在簽署相關協定時需要格外謹慎,儘可能地完善協定中的權利義務內容,以及違約責任。明確借款人的身份信息的同時,注意保留相關證據,為後期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做好充足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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