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繪畫心理發展

兒童繪畫心理發展(mental development of children’s painting) 兒童在繪畫活動中表現出的心理發展特點。表 現在三個方面:(1)形體感。3歲前的幼兒,由於身體機能 尚未完全發育好,一般看不準形,也不能把握對象的整體形 狀,只能在紙上任意塗抹,不能顯示出他的意圖。四五歲的 兒童能大體把握對象的主要特徵,以抽象的線條和形狀去 表現自己所觀察到的對象,將對象作大幅度的簡化和改變, 省略了細節,僅作基本形象的描繪。如把人頭簡化為圓,身 體簡化為長方形,沒有脖子,耳朵也常被忽略等等。

能夠表現自己的意圖,會產生一種成就感和滿足感。8歲~15歲的兒童對形的感知基本上接近成人,能夠注意對象的特徵和細節,有較強的真實再現對象的願望。(2)空間感。3歲以前幾乎不能分辨上下方位。在八九歲時空間意識發展起來,但卻具有主觀性和直覺性,不受客觀規律的制約。畫房子會把房子裡的人物家具都畫下來,房子變成了透明房。觀看一幅有遠近人物的畫時,把近處的人視為大人,遠處的人視為小孩。(3)色彩感。幼兒視神經的分化機制發育尚不完善,分辨色彩的能力還比較差,對紅、橙、黃等色較容易接受,較多地使用。喜歡高純度的色彩,繪畫時不會像成人那樣選擇同對象相似的色彩,而是選擇自己喜歡的或印象深刻的色彩。直到七八歲以後才逐漸要求色彩的真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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