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局

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局是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局
  • 所屬部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原克州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局、克州廣播電視局的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
2、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的職責,加強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3、加強文化體育產業發展職責。
4、加強指導著作權保護工作的職責。
5、加強文化、出版物市場監管職責,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職責。
6、取消已由克州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增加的職責
1、增加對從事演藝活動、出版活動、文化和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2、增加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文化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克州有關文化文物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擬訂全州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州多元化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公共服務和體制機制改革;指導、協調全州文化產業發展,推進對外交流與合作;擬訂全州文化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3、指導、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負責保護、挖掘、弘揚各民族傳統的優秀文化藝術,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組織開展全州性重大文化活動。
4、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業產品生產;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文化體育站(室)和基層文化建設。
5、負責許可權內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批工作。
6、管理全州文物保護事業,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7、擬訂文化市場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藝類產品,文化、出版物市場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和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行業監管。
(二)體育職責
1、統籌規劃全州體育事業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全州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及隊伍建設。
2、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及監督管理;統籌規劃全州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3、挖掘、整理、發展民族民間傳統體育項目,促進民族體育事業的發展。
4、統籌規劃全州競技體育發展,設定體育運動項目。
5、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承辦和參加各級體育賽事,指導運動員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6、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監督管理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7、統籌規劃全州體育產業、競賽產業、特殊體育產業的發展規劃和組織實施。
(三)廣播影視職責
1、擬訂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創作的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推進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2、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法律法規,擬訂克州廣播電影電視管理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有關經濟政策。
3、推進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工程,指導、監管廣播電影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克州境內用於廣播影視節目接收與傳送的衛星地面接收設施。
4、制訂全州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管理全州重大廣播電影電視活動;承擔克州柯爾克孜族語言影視劇的譯製工作。
5、負責廣播電影電視、許可權內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指導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6、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許可權內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7、指導廣播電影電視和許可權內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負責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
8、研究制訂克州廣播電影電視系統外事工作有關規定;指導、管理廣播電影電視對國外和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承辦廣播電影電視“走出去”工作。
9、領導克州電視台、柯語譯製中心、村村通運行維護管理中心,對其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四)新聞出版(著作權)職責
1、負責擬訂克州有關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法規規章草案、全州新聞出版業有關方針政策。
2、制定全州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制定全州出版、印刷、複製和出版物進出口單位總量、結構、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州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3、監管出版活動,依法查處違規出版物和違法違規出版活動,指導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4、負責出版物內容監管;負責對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等業務進行審核和監管。
5、擬訂克州出版物市場的調控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對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
6、負責全州印刷業的監管。
7、指導、協調著作權管理工作;加強與疆內地州的協作,配合自治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查處有關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查處非法出版活動。
8、負責“東風工程”、“農家書屋”等文化惠民工程的管理、指導和實施。
9、負責對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集中行動,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
10、承辦克州黨委、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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