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

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

充足理由律可以被概括地表達為:任何事物都有它之所以如此的理由,或者說沒有一個無法被解釋的事物。叔本華認為充足理由律的四種不同表現形式分別是:因果律,邏輯推論數學證明行為動機。這四種形式並不作為證明充足理由律的原因,而是充足理由律在這四者中表現其自身。

基本介紹

  • ISBN:9787100017466
  • 頁數:166
  • 定價:7.90
  •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 出版時間:1996-04
  • 裝幀:平裝
書籍出版信息,內容介紹,書籍目錄,作者簡介,

書籍出版信息

作者: 亞瑟·叔本華(德)
譯者: 陳曉希

內容介紹

邏輯真理的成立必然存在一個先驗的、在它之前的真理,這是充足理由律的表現形式的第二個形式。叔本華將引導至真理的途徑分為邏輯的,經驗的,超驗的,超邏輯的。這四種理由和根據證明真理本身的同時也表現了充足理由律。
人的行為動機被叔本華認為是充足理由律第四種形式。也就是說,人的每一個行為必有其動機上的原因,並從動機上得到解釋。事實上這一看法引出了他的另一部著作《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也奠定了它的倫理學說。

書籍目錄

第二版 序言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迄今有關充足理由律的最重要觀點概述
第三章 以往論證的缺陷和新論證的概述
第四章 論主體對象的第一個層次,以及在其中居支配地位的充足理由律形式
第五章 論主體對象的第二個層次,以及在其中居支配地位的充足理由律形式
第六章 論主體對象的第三個層次,以及在其中居支配地位的充足理由律形式
第七章 論主體對象的第四個層次,以及在其中居支配地位的充足理由律形式
第八章 總的論點和結論

作者簡介

亞瑟·叔本華生於波蘭但澤(今格但斯克)。父親海因里希·弗洛里斯·叔本華(Heinrich Floris Schopenhauer)是非常成功的商人,後自殺。母親約翰娜·叔本華(Johanna Schopenhauer)是當時頗有名氣的作家,與歌德等文豪有交往。他和母親的關係一直不好,隔閡非常深,最後關係破裂。但由於他繼承了他父親的財產,結果使他一生過著富裕的生活。叔本華死後,將所有財產捐獻給了慈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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