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國良(原湖南省體育局局長、黨組書記)

傅國良,1946年生,今漣源市橋頭河鎮中鋪街人。1965年7月畢業於漣源四中,考入湖南師範學院體育系。1970年7月分配至湘鄉縣城關鎮步東學校任教。1971年4月調湘潭地區體委工作,1979年任湘潭地區體委辦公室副主任。1981年任湘潭地區體校校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傅國良
  • 出生日期:1946年生
  • 畢業院校:湖南師範學院
  • 主要成就:帶領湘籍8名優秀參加悉尼奧運會,奪得7枚金牌、1枚銀牌、5枚銅牌
  • 事件:因受賄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 性別:男
基本經歷,任職,取得榮譽,落馬經過,

基本經歷

傅國良,1946年生,今漣源市橋頭河鎮中鋪街人。1965年7月畢業於漣源四中,考入湖南師範學院體育系。

任職

1970年7月分配至湘鄉縣城關鎮步東學校任教。1971年4月調湘潭地區體委工作,1979年任湘潭地區體委辦公室副主任。1981年任湘潭地區體校校長。1983年任湘潭市體委主任。1984年12月調長沙,任湖南職工體育運動技術學院副院長(副廳級),1992年任院長。1993年任湖南省體育運動委員會任副主任,1996年任黨組副書記,1998年任主任兼黨組書記。2000年機構改革,任湖南省體育局局長、黨組書記。

取得榮譽

作為中國體育代表團副秘書長帶領湘籍8名優秀運動員熊倪李小鵬劉璇龔智超楊霞凌潔楊雲樂茂盛參加第二十七屆悉尼奧運會,奪得7枚金牌、1枚銀牌、5枚銅牌。

落馬經過

2009年9月21日,湖南省益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傅擔任省體育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採取給下屬打招呼、簽字批示等方式,在工程承建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兒子傅業、妻子熊蔚瓊和下屬周某共同收受羅某、張某等人所送財物1095萬元,其中傅單獨收受98萬元。傅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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