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貸款保證保險

個人貸款保證保險是承保投保人(借款人)不能按貸款契約約定的期限償還所欠貸款的風險,當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時,由保險人承擔償還責任。

基本介紹,分類,

基本介紹

該險種是為了配合金融機構發展個人消費貸款業務而開辦的,主要適用於個人住房消費貸款、個人汽車消費貸款等貸款業務。目前我國主要開辦了個人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保證保險兩個險種。

分類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
1.概念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是為用貸款購買汽車的個人提供還款保證的一種保證保險。這一險種是將向購車人提供汽車消費貸款的金融機構確定為被保險人,借款購車人為投保人。我國於1997年由平安保險公司試辦汽車分期付款銷售信用保險,1999年中國保監會批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全國開辦《機動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使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開,也大大推動了汽車消費貸款的開展。但由於汽車消費貸款拖欠貸款情況嚴重,該險種承保責任大、風險高,到2004年,很多保險公司開始停辦這一業務。目前,除少數保險公司重新開辦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外,大多數保險公司尚處於觀望狀態。
購車人連續3個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購買機動車輛借款契約》所約定的還款義務,貸款人根據《購買機動車輛借款契約》的規定宣布貸款全部提前到期後,投保人仍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還款義務,即為保險事故發生,由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
保險人以下列原因引起投保人不履行約定的還款義務不承擔賠償責任:
(1)車輛被政府徵用;
(2)因購車人違法使其車輛及其他財產被罰沒、查封、扣押、抵債及車輛轉讓、轉賣;
(3)所購車輛毀損或滅失,並且無法得到機動車輛保險的賠償;
(4)因車輛的質量問題致使投保人不履行還款義務。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保證保險
1.概念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保證保險是為以貸款購買的商品房向銀行進行抵押的個人提供還款保證的一種保證保險。該險種的投保人是購買商品房並以商品房作抵押物銀行借款的個人。被保險人是向購房人提供商品房抵押貸款的銀行。
2.保險責任
保險人對發生以下情況承擔還貸責任:
(1)投保人喪失償還能力;
(2)投保人死亡無繼承人或受贈人;
(3)投保人死亡而其繼承人或受贈人無償還能力或喪失償還能力;
(4)投保人死亡而其繼承人或受贈人拒絕履行貸款契約
3.除外責任
保險人對發生下列情況不負賠償責任:
(1)被保險人未按《貸款通則》對投保人進行審核及貸款催收;
(2)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3)沒有徵得保險人的事先同意變更貸款契約或附屬檔案內容。
保險期限是自保單簽發次日起,至貸款契約履行期屆滿6個月時止。
被保險人以書面形式提出代償要求時,投保人尚未償清貸款契約的本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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