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首認罪,漢語辭彙,拼音fǔ shǒu rèn zuì,注音符號為ㄈㄨˇ ㄕㄡˇ ㄖㄣˋ ㄗㄨㄟˋ,繁體寫作“俯首認罪”,指低下頭承認罪行。
該詞與“服罪、伏罪”為近義詞,反義詞為“抵賴”,常見於司法場景中對證據確鑿者認罪過程的描述。其使用場景包括具體犯罪案情陳述(如搶劫案嫌犯在鐵證下認罪)、法庭辯論環節(如偵探揭露手法迫使嫌犯認罪)等,強調在客觀證據壓力下的被動承認狀態。
典型案例見於1947年南京審判中,戰犯谷壽夫面對包含16張日軍暴行照片的“京字一號證據”,心理防線崩潰後在法庭俯首認罪。該事件完整呈現了該辭彙在司法取證環節中的套用場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俯首認罪
- 拼音:fǔ shǒu rèn zuì
- 注音:ㄈㄨˇ ㄕㄡˇ ㄖㄣˋ ㄗㄨㄟˋ
- 繁體:俯首認罪
- 近義詞 :低頭認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