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原則)

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原則一般指本詞條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內容,是指行政機關必須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並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權力,對其行政行為的後果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原則。依法行政也是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對政府活動的要求是政治、經濟及法治建設本身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依法行政
  • 對象:行政機關
實施背景,重要論述,基本含義,基本要求,6點要求,具體措施,必要性,重要意義,人民角度,政府角度,社會影響,憲法學,執行措施,行政人員的問題,主要途徑,加大監督力度,加大查處力度,相關理解,結語指示,

實施背景

中國要建成全面小康社會,就必須依法行政,同時依法行政也是當今社會解決基層建設問題特別是農村各類問題的關鍵。依法行政的目的是保護幹部本身,更重要的是保護廣大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
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中國將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階段,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畫的建議》,其中,對加強法治建設,落實依法治國方案提出了明確要求,特別對推進政府工作法制化,從嚴治國,依法行政進行了強調,這對全面推進依法行政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對維護農村的改革、發展和穩定也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重要論述

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是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規矩。政府是法律實施的重要主體。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要“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在“關於《決定》的說明”中,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簡政放權是打造法治政府的內在要求。 法治政府是現代政府管理體系的基石,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主要內容和重要標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就是要遵循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在法治的軌道上行使各項權力,打造職能有限、行政有為、運轉高效的政府。新一屆中央政府履職伊始,就把簡政放權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轉變政府職能的“當頭炮”——通過“放”“管”結合,把該放的權放開、放到位,把該管的事管住、管好;通過修改或廢止不合適的現行法律法規為轉變政府職能掃除障礙;通過制定新的法律法規來固定轉變政府職能已經取得的成果,引導和推動轉變政府職能的下一步工作。
據統計,一年多來,國務院先後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項行政審批等事項。期間,李克強總理多次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等,對數十部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這表明,政府正在逐漸退出“運動員”角色,通過為社會確立規則並充當裁判者,充分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發展活力和創造力。
依法行政
簡政放權是打造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決定》指出,建設法治政府,要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重點是加強對政府內部權力的制約;要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行政機關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怠政,堅決懲處失職、瀆職。這些要求,也正是簡政放權的精髓。李克強總理在多次會議上強調,“能給市場做的要儘量還給市場”,“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敗,不作為的‘懶政’也是腐敗!”經過一年多的努力,簡政放權取得了明顯成效,政府的服務意識明顯增強,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更為清晰,市場監管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日漸完善。
相關調查數據顯示,在感受到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影響的企業中,對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表示“滿意”、“基本滿意”的分別達到39%和42.6%,這兩個合計達到81.6%。接下來,簡政放權將繼續發力,推出進一步措施,根治“審批依賴症”,堵住利益輸送“暗道”,做實行政審批、市場壁壘和各種“路障”的“減法”,做好市場空間、創業天地的“加法”。
簡政放權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路徑參考。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十八屆四中全會吹響了建設法治中國的新號角,《決定》對構建法治中國進行了總體部署,簡政放權則以依法行政、依法改革的成功實踐,成為打造法治政府的“先行軍”。本輪簡政放權,“先授權、後改革,先動法、後動權”,從行為到程式、從內容到形式、從決策到執行都力求於法有據,充分發揮法治在轉變政府職能過程中的引導、規範、促進和保障作用——通過及時修法,確保下放的權力真正落實到相關部門手中;通過明確責任主體和權力運行流程,遏制腐敗、尋租現象的滋生;通過限時整改,讓行政違法行為依法得到追究。簡政放權以實打實的行動,實實在在的成效,兌現了“決不能讓規劃只掛在牆上,落不到地上”的承諾,為依法治國戰略藍圖在各個層面的實施提供了範本。
“政之所要,在乎民心。”無論是簡政放權,還是依法治國,都是直面百姓期待、回應人民心聲、適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而提出的具有重要意義的改革舉措。用好簡政放權這個抓手,不僅能實現政府的法治化,更將助力依法治國宏偉目標,真正是功在當前、利在長遠。

基本含義

行政在英語中(Administration),是治理、管理和執行事務的意思,它和施政
是一個意思,在《左傳》中就有“行其政令,行其政事”之說。依法行政,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許可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對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項社會事務,依法進行管理的活動。依法行政的本質是有效制約和合理運用行政權力,它要求一切國家行政機關和工作人員都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充分行使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行政職能,作到既不失職,又不越權,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
依法行政依法行政
法律是行政機關進行各種活動和人們對其活動進行評價的標準,依法行政是對各級行政機關提出的要求,也是當今社會人民民眾及各類企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對政府部門提出的要求,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依法行政也是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對政府活動的要求,中國是在八十年代末提出“依法行政”這一基本原則的,它的提出決不是偶然的,而是政治、經濟及法治建設本身發展到一定程階段的必然要求。

基本要求

6點要求

1、合法行政(法律、法規、規章)
2、合理行政
3、程式正當(公開行政管理內容,嚴格按照法定程式)
4、高效便民
5、誠實守信
6、權責統一(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具體措施

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嚴格規範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嚴格、公正、文明執法,不斷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

必要性

1、依法行政是約束政府工作人員避免出現違法行政,以免對社會、人民造成嚴重後果,同時也是在公平、公正、公開的情況下保護廣大民眾的根本利益,二者是對立統一的。一方面,各級政府機關以法律為依據管理各種事務,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享受權利、履行義務,對那些不能夠正當行使權力和不能夠很好履行義務的人們追究法律責任。另一方面,政府工作人員也必須依法管理各項事務,在行使權力時,必須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必須用法律這把尺子衡量是非對錯,而不是施權者的主觀意識所決定。幹部的權力,必須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使用,絕對不能夠越權或者違法施政。法律約束被管理的公民,同時也約束施政的國家公務員,這是統一的。管理者依法辦事是前提和基礎,他們根據法律規定的內容進行管理,最終目的是使被管理者必須依法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有了各個職能部門的依法行政,才會有公民遵守法律,社會才能走上法治之路,公民的生產,生活才能在正常的軌道上運轉,公民才能有安全意識和創造意識,從而推動整個社會的進一步發展。
2、依法行政是行政管理為人民服務的切實保障。中國是廣大人民民眾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只有依法行政才能體現“人民權力人民用”,“賦予權力為人民”的宗旨觀念。人民需要行政機關,以實現自己的利益保障,人民授權行政機關行使權力最終目的是通過管理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依法行政才能保證國家行政管理人員在管理各類
事務時不至於偏離“為人民服務”這一宗旨、這一航道。才能切實保障人民的自由、財產和安全。
3、依法行政是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國家長治久安的必要保證。只有依法辦事,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才能保護該保護人群的利益,對那些不履行義務、違法亂紀的人嚴厲打擊,保證安定團結的大局。
4、依法行政是提高政府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取信於民的重要保證。
5、依法行政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要保證。
首先它是中國先進社會生產力的要求的具體體現。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提高綜合國力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目的,成功的經濟需要市場的驅動,市場驅動除了需要建立經濟類型的機制外,還需要建立負責和透明的政府系統,完善的法治標準,這樣才能有效地保證市場經濟中的公平競爭,因此,市場經濟從一定意義上講是法治經濟,市場經濟越迅速發展,對法治化要求就越高。這樣,一方面需要市場主體的行為必須受到法律的規範和約束,有效地利用法律、法規調整社會利益分配,另一方面,作為市場管理者,各級政府行為必須更加規範有序,在規定的範圍內行使權力。沒有健全的法律,就沒有良好的經濟秩序,不能夠依法行政,就不能促進市場經濟的法制化,就不可能改善投資環境,也就不可能促進生產力的大發展。
其次,依法行政是中國先進文化前進方向的具體表現。社會主義法制體現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合法權益,規範和約束人們的活動,制裁和打擊各種危害社會的不法行為。紀律是保證社會工作正常運行的必要觀念,加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必須增強人民的民主觀念,法治觀念和紀律觀念,而這三種觀念恰恰構成了社會主義的法制文化,依法行政要實踐“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就必須體現社會主義的法制文化,牢固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觀念,保證在法律法規的約束下實施行政行為。
依法行政依法行政
6、依法行政是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本保證。
社會主義法制歸根到底是維護人民民眾根據利益,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法律一旦離開了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就不是立法意義上的法律。行政主體在行使權力時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民服務的宗旨,把維護最大多數人民的利益作為根本原則,依法行政是將著眼點放在代表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上,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為出發點和歸宿的基本保證。

重要意義

人民角度

有利於保障人民民眾的權利和自由。

政府角度

有利於加強廉政建設,保證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不變質,增強政府的權威,有利於防止行政權力的缺失和濫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社會影響

有利於帶動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切實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憲法學

憲法的效力表現上闡述依憲行政的必然性
<<憲法>>的效力,從法理學的角度上講,是法的效力在實際運用中的最重要形式。法的效力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法的效力是指“法的約束力和強制力”,它包括國家制定和頒布規範性法律的效力和非規範性法律檔案的效力;狹義的法的效力則“僅指國家制定與頒布的規範性法律檔案。”由此,<<憲法>>的效力我們可以定義為憲法的約束力和強制力,其涉及的是社會生活和國家生活的全部領域,但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因而又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所以<<憲法>>的效力又是一種最高的法律效力。
溫家寶在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上作重要講話溫家寶在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上作重要講話
1.任何其他法律都必須符合<<憲法>>的三個“基本”,其他法律不得與憲法相衝突。<<憲法>>是當代中國最重要的一種法的淵源,它是我國的“母法”,其他法律法規只是“子法”。其他法律法規的制定都只是憲法這一根本法的具體化。各種行政法律法規也只是憲法在行政方面規定的具體化、實施化,也都必須符合<<憲法>>的三個“基本”,構成違反<<憲法>>的行政法律法規都必須廢止或修改。憲法的具體實施是依靠行政機關去執行的,所以要使憲法的這種效力表現具體貫穿與其他法律之中,使其他法律符合憲法,就必然要求依憲行政。依憲行政必然有利於憲法的“母法”地位具體貫徹於其他法律部門之中,從而確保其他法律不違背憲法。“違背憲法的法律是無效的。”
2.其他法律的立法必須依據於<<憲法>>。沒有<<憲法>>作立法依據,其他法律的立法就無從談起。立法即法的創製,它是指有法的創製權的國家機關或經過授權的國家機關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依照法定程式制定補充修改和廢止法律和其他規範性法律檔案以及認可法律的一項專門活動。中國的行政機關依照其法定職權和程式,可以進行制定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活動,即行政立法活動。行政立法制定的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都必須以憲法為依據,以確保他們的合憲性,以致於能夠在社會生活中具體實行。依憲行政是以憲法為理論依據,他的推行必然有利於行政機關明確憲法在行政方面的具體規定和體現的精神,可以使行政立法者了解到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理論基礎,從而形成對憲法全面而又客觀的認識。
3.憲法是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以及公民的最高行為準則。正如韓大元教授所講:“憲法不僅在法律體系中處於最高的地位,而在人類生活的一切領域具有優先性與普遍的約束力,是人類生存的最高準則。”中國作為行政主體的國家行政機關其他行政公務組織和行政公務人員分別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以及公民的一部分,也就是說在行政問題中,一切行政機關、其他行政公務組織和行政公務人員都必須以憲法為最高行為準則,他們的活動都必須圍繞“憲法”展開並從憲法的規定中尋找妥當性的基礎,“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行政主體和行政行為人的行為的合憲性要求使依憲行政成為了必然。

執行措施

行政人員的問題

行政的運作離不開人為因素,政府工作人員在行政運作的過程中,腐敗行為給依法行政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主要途徑

加強人生觀、世界觀及價值觀的改造,加強學習是解決問題的主要途徑。加強行政執法隊伍法治教育,不斷增強依法行政觀念,加強為人民服務典型事跡的學習,樹立“守紀律、講奉獻、顧大局”的觀念,樹立“執政、創業、為民”的思想理念,做廉潔的公務員。

加大監督力度

監督應是多方面的,監督抓好了就能做到“抓苗頭,堵源頭”,達到防微杜漸的目的。

加大查處力度

查處要嚴,要狠,對不能夠堅持依法行政的人員,包括高層領導,除了承擔責任後果外,要按規定按章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甚至是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理解

依法行政和違法施政是處理一個問題的兩種相反的手段,前者是指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決策、辦事,以保證行政管理符合國家和人民的要求,避免出現徇私枉法現象的發生,減少處理問題中的糾紛和矛盾。同時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辦事,遵守法定的操作規程,避免了處理問題走彎路,這將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而後者則是目無法紀的表現。社會上仍存在個別權權交易,權財交易,權色交易現象。這些現象雖然是極少的,不能影響社會發展的主流趨勢,但它畢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大大破壞了黨員幹部的良好形象,有待於我們進一步提高認識,上好依法行政這一課,從而提高整個幹部群體的素質、提高辦事效率。

結語指示

依法行政是黨員幹部的切身職責,它滲透於日常工作之中,鄧小平同志提出的十六字方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給了黨員幹部依法行政的標準,黨員幹部要加強學習,加強抵禦社會不良風氣誘惑的能力,做一個真正服務於人民的基層幹部,用法律法規約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嚴格做到依法行政,用法律保障廣大民眾的合法權益,大力推進依法治國進程。
溫家寶在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全文)
2010年09月19日15:43 來源:新華社
溫家寶
(2010年8月27日)
這次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總結2004年國務院發布《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來的工作,分析依法行政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充分認識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依法行政是現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標誌。一個政黨取得政權後,應當把黨的意志通過法定程式變為憲法和法律,依照憲法和法律治理國家,這是黨在奪取政權與執政時期的最大區別。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我們黨治國理政從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變化,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具有劃時代的重要意義。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是新時期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指導性檔案。建設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依法行政。綱要自2004年3月實施以來,我們始終把依法行政放在政府自身建設的重要位置,強調政府各項工作都要依法辦事,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重要進展。一是建立健全工作規則。國務院兩次修訂《國務院工作規則》。2003年提出“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堅持依法行政、加強行政監督”三項準則,2008年增加了“推進政務公開、加強廉政建設”兩項準則。各級政府也都建立健全了政府工作規則,加快了依法行政的步伐。二是加快推進法制建設。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法律議案47件,制定行政法規167件,各部門和地方政府制定規章5208件。我們特別加強了政府自身建設的立法,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行政許可法、公務員法,制定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這些法律法規對規範政府行為、推進依法行政發揮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強科學民主決策。各級政府不斷完善重大事項調查研究和集體決策制度,重大決策專家諮詢制度、公示制度、公開徵求意見和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健全科學民主決策程式。近年來,國務院的重大決策特別是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都以適當方式聽取人民民眾、民主黨派、專家學者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四是切實規範行政行為。廣大公務員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和能力進一步提高。2004年開始實施的行政許可法,是一部規範政府行為的重要法律。我們以貫徹實施這部法律為契機,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並以此為著力點,推動政府職能轉變,解決權力過於集中又得不到有效監督的問題。幾年來中央一級取消和調整審批項目2176項,地方各級政府取消和調整77629項。在行政執法方面,進一步加強了對執法行為的監督管理。改進執法方式,推行綜合執法,要求向社會公開特別是向當事人告知執法依據、執法程式和執法結果。有效遏制了亂處罰、亂收費、亂攤派和多頭執法、重複執法等問題。五是進一步加強行政監督。我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各級政府都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同時政府還要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近年來,國務院除一年一度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政府工作外,還選擇若干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民眾切身利益和社會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每年將上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接受詢問和監督。在政府內部,加強了層級監督和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近年來,我們加大了行政問責制度的實施力度,加強了對濫用職權、失職瀆職、決策失誤、行政違法等問題的責任追究,得到人民民眾的支持和擁護。我們還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創造條件保障人民民眾對政府工作的知情權,讓人民民眾直接監督政府。2007年國務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所有政府信息,除受法律保護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外,都要向社會和人民民眾公開。這個條例的實施,是政府自身建設的一個重大進展,必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雖然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較大進展,但存在的問題還很多,還不能適應形勢和任務的要求。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階段。國內外環境更為複雜,挑戰增多。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的任務更加緊迫和艱巨;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發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公平和差距擴大,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深刻調整,部分地區和一些領域社會矛盾有所增加,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要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必須深化改革,同時也要求加快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市場經濟應當是法治經濟,必須運用法律法規調整政府、市場、企業之間的關係。目前政府職能轉變仍不到位,對經濟主體的干預過多,有的甚至侵犯企業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造成市場扭曲。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履行職責,無論是經濟調節、市場監管,還是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都必須依法辦事。對各類市場主體,要依法管理、依法提供服務,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利,為他們創造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基本保證。保護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各種權利,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職責。當前我國經濟社會各個領域的改革都已進入攻堅階段,引發利益衝突的風險增大。我們必須正確把握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依法調節社會利益關係,維護公民合法權益,加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完善各項政策,為人民民眾提供更好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發展條件,保證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是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方面。我國的改革是全面改革,各方面的改革必須協調推進。沒有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和其他領域的改革乃至整個現代化建設就不可能成功。深化政治體制改革,要以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堅定不移地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確保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依法享有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建設法治政府,政府嚴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這是保障公民各方面權益的基本要求,是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是政府建設和反腐敗的重要舉措。我們必須認識到,在和平建設時期,執政黨的最大危險是腐敗。而孳生腐敗的根本原因是權力得不到有效監督和制約。這個問題解決不好,政權的性質就會改變,就會“人亡政息”,這是我們面臨的一個極為嚴峻的重大考驗。建設法治政府,嚴格依法行政,不斷推進政府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這不僅是政府自身建設的重要目標,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保障。
二、加強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設
依法行政首先要解決有法可依的問題。要按照有利於調動人民民眾積極性創造性、激發社會活力和競爭力、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維護公平正義、規範權力運行的要求,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設。
一是著眼於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加強重點領域的立法工作。下一階段立法工作重點要在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方面取得更大進展。在經濟體制方面,完善財稅、環保、土地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在改善民生和發展社會事業方面,完善收入分配、就業、社會保障、教育、醫療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強應對突發事件、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等方面的制度建設。在政府自身建設方面,進一步加強規範政府行為方面的立法,完善行政權力運行規則,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強化民主監督機制,切實提高行政效能。
二是健全立法機制,提高立法質量。要堅持依法立法,政府立法工作要符合法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在我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國家立法權,負責制定法律,但法律草案可由國務院提出。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部門根據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規章。省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要堅決克服立法過程中的部門利益化傾向,堅決克服借立法之機謀取私利、損害公民和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堅持科學立法,正確認識和把握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律,順應時代變遷和形勢變化的要求,增強法律制度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立“新法”與改“舊法”要並重,對出台時間早且長期沒有修改、社會反映強烈的法律法規及時進行分析評估,對確實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要及時修改或者廢止。要堅持民主立法,立法的過程應當有人民民眾廣泛參與,保證人民民眾的意見和建議得到充分表達,合理的訴求、合法的利益得到充分體現。近些年來,我們在“開門立法”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許多直接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草案都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這些好做法要繼續堅持和完善。
三是堅決維護法制統一,確保政令暢通。國家的法律制度和中央的重大決策,體現的是全體人民的意志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性部署。要正確處理好局部與全局的關係,防止政出多門、政令不一和各行其是。現在,有的地方和部門出台的一些規章制度和政策性檔案,違法增設許可項目、處罰種類和強制措施,違法規定地區封鎖和部門壟斷條件,違背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損害了國家法制的統一性和權威性,損害了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今後,各級行政機關要嚴格遵守憲法和立法法的規定,按照法定許可權及程式立法和出台規範性檔案,加強合法性審查,做到下位法與上位法不矛盾、不牴觸,政策之間“不打架”。各地方和部門都要顧全大局,維護國家整體利益,自覺執行中央決策和國家法律,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要加強對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發現問題堅決糾正,該修改的修改,該廢止的廢止。要及時受理和處理人民民眾提出的審查有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建議。同時要注意保持法律制度和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
三、堅持科學民主決策
決策是行政行為的起點。近些年來,我們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學民主決策的制度和工作機制。也還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主要是決策權力過分集中於“一把手”,一些政府部門集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於一身,監督機制和責任機制不健全,聽取民眾意見和專家諮詢論證流於形式、走過場。深入推進科學民主決策,要從三個方面入手。
一要依法決策。合法是決策的第一要件。要堅決防止越權決策、違法決策。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要全面正確履行職責,依法行使決策權。對於重大決策,必須進行合法性審查,超出法定許可權或與法律法規牴觸的,不得作出決策。
二要健全決策程式。科學嚴密的程式是正確決策的重要前提。各級行政機關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的規則,把公眾參與、專家諮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決策的必經程式。要進一步加強對主要領導幹部決策權力的監督,防止個人獨斷專行。需要注意的是,聽證會、專家諮詢參加人員要有廣泛的代表性,特別是要有各個利益相關方參加。這樣更有利於協調各方面利益關係,才能得到廣大人民民眾的理解和擁護,也有利於執行和落實。
三要強化決策責任。要建立健全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實現決策權和決策責任相統一。在決策執行過程中,要定期通過多種途徑了解決策實施情況,全面評估決策執行效果。根據評估結果,適時調整和完善有關決策,及時採取補救措施或停止執行錯誤決策,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對違反科學民主決策規定、出現重大決策失誤、給國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要求追究責任。
四、嚴格依法辦事
政府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要由法律來確定。政府只能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所有行政行為都要於法有據、程式正當。各項法律法規一旦公布實施,就必須得到有效貫徹執行,做到令行禁止,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和公信力。
政府要依法履行各項職能。沒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企業、其他社會組織權益和增加他們義務的決定。政府不僅要按照法定許可權辦事,還要按照法定程式辦事。沒有程式的民主,就沒有實質的民主;沒有程式的公正,就很難保證實體公正和結果公正。當前重許可權、輕程式的問題比較突出,許多損害、侵犯民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往往是不按程式辦事或程式不規範造成的。要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式,作為推進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任務。各級政府及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都要樹立程式意識,嚴格按程式辦事。對違反行政程式損害民眾利益、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要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政執法是政府大量的、日常性行政活動,與企業和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這些年來,行政執法總體上有了很大改善,但亂執法、粗暴執法、執法謀私等問題依然突出,人民民眾反映強烈。要按照規範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善行政執法。要規範執法主體,界定執法許可權,減少執法層級,整合執法資源,推進綜合執法。要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程式,規範工作流程,依法細化、量化自由裁量權。要改進執法方式,不得粗暴對待當事人,不得侵害執法對象的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要進一步完善執法經費保障機制,行政執法經費由財政保障,不與罰沒收入掛鈎。要嚴格執行執法人員資格制度,狠抓執法紀律和職業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對違法者要嚴肅追究責任。
這裡再強調一下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問題。市縣級政府處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線,直接面向廣大人民民眾,處理各種社會矛盾,頭緒繁多,工作壓力大。提高市縣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務,對於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特別是減少社會矛盾、把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層、解決在當地具有重要作用。國務院於2008年下發了《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對這項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要繼續抓好貫徹落實,確保各項制度嚴格執行。
五、全面推進政務公開
公開透明、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現代政府的重要特徵。通過這些年的實踐,我們深刻地認識到,無論是規範權力運行、方便民眾監督、有效防治腐敗,還是提供高效便民服務,政務公開都是十分有效的措施。人民政府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政府的絕大多數政務信息都與人民民眾的利益密切相關。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就是要讓人民民眾更好地了解政府運行、更廣泛地參與政府管理、更直接地監督政府行為。我們要使公開透明成為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項基本制度。
一要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以來,各地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範圍不斷擴大,公開方式不斷創新,邁出了新步伐。要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凡是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會公開。要重點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信息公開。政府財政資金管理和使用是人民民眾和社會各界關注的一個熱點。今年我們開始推行財政預算公開,要求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設支出、行政經費支出預算和執行情況都公開透明,讓老百姓清清楚楚地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錢、辦了什麼事;此外,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也要全部向社會公開。今年初國務院一些部門在網上公開了去年的部門預算和執行情況,帶了個好頭。社會各方面總的反映比較好,同時也提出一些意見和建議。我們要認真總結經驗,把這項工作做得更好。今後所有政府信息公開,都要做到及時、準確、全面、具體,讓老百姓看得懂、用得上。對人民民眾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時限內予以答覆,並做好相應的服務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監督和保障機制,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評議考核。同時也要注意處理好信息公開與保守秘密的關係,對依法應當保密的信息,切實做好保密工作。
二要深入推進辦事公開。這是政務公開的重要方面,與人民民眾的關係最為密切。所有面向社會服務的政府部門以及醫院、學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業領域,都要全面推進辦事公開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務。進一步拓寬辦事公開領域,依法公開辦事的依據、流程和結果,利用公共媒體、網際網路、公告欄、電話諮詢等各種方式,實現辦事項目有關信息的充分告知,便於民眾知情、參與和監督。
三要創新政務公開方式。進一步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設好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平台和便民服務網路平台,方便人民民眾通過網際網路辦事。要把政務公開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結合起來,開展網上電子審批、一個視窗集中辦理和“一站式”服務等。規範和發展各級各類行政服務中心,對與企業、社會和人民民眾密切相關的行政管理事項,要儘可能納入行政服務中心辦理,最佳化工作流程,改善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六、健全行政監督體系和問責制度
規範權力運行,要靠法制和監督。在長期實踐中,我們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完善的監督體系,包括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人民法院依法實施的監督,政府系統內部的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以及新聞輿論監督、人民民眾監督等社會監督,這些都很重要。這裡,我著重強調三個方面。
一是更加重視民眾和輿論監督。人民民眾直接監督政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人民滿意不滿意,是評價政府一切行為的最高標準。要完善民眾舉報投訴制度,拓寬民眾監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民眾監督政府的權利。要支持新聞媒體對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進行曝光。對人民民眾檢舉、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行政機關要認真調查、核實,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並將結果向社會公布。加強行政複議,依法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要正確對待和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行政訴訟是人民民眾監督政府的一種重要形式。在行政訴訟中,政府和原告是平等的法律主體。各級政府和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一定要擺正位置,尊重法律、尊重當事人、尊重並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的判決和裁定。積極引導人民民眾通過法定渠道反映訴求、解決糾紛。
二是進一步加強審計、監察工作。審計、監察等部門依法獨立行使專門監督,是法律賦予的權力。近年來,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開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社會反響很好。各級政府要支持審計、監察部門依法獨立行使監督權。審計部門要著力加強財政專項資金和預算執行審計、重大投資項目審計、金融審計、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加強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扶貧救災等公共資金的審計工作。監察部門要全面履行法定職責,進一步加強執法監察,積極推進行政問責和績效管理監察,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職瀆職等行為。
三是嚴格行政問責。任何形式的監督,只有與責任追究結合起來,才能取得實效。近年來我們加大了這方面的工作力度,但有些重大責任事故仍然沒有及時處理,有的甚至不了了之。2009年7月中央在總結近年來問責實踐基礎上,制定了《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有了制度就要嚴格按制度辦事並長期堅持,不使行政問責因人、因時、因地而變化。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違法行政等行為,導致一個地區、一個部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或嚴重違法行政案件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直至行政首長的責任,督促和約束政府機關和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責。同時要研究行政問責立法相關問題,推進這項工作法制化。
國務院各部門、地方各級政府,要著力提高公務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所有政府工作人員都要樹立憲法和法律觀念,帶頭學法、守法、用法,自覺接受監督。堅持依法處理經濟社會事務和解決各種矛盾,不能以權代法、以權壓法、以權廢法。要作遵法守法的表率。要帶頭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法定程式,帶頭依法辦事,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任務艱巨,責任重大。我們要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銳意進取,紮實工作,不斷取得法治政府建設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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