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紹田,男,1962年9月出生,廣東東莞大嶺山人,198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11月參加工作,廣東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碩士。曾任廣東省東莞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2024年3月,何紹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6月,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何紹田開除黨籍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何紹田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籍貫:廣東東莞大嶺山
- 出生日期:1962年9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擔任職務,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80.11-1981.06 陸軍第122師365團二營六連戰士
1981.06-1984.11 陸軍第122師教導大隊第一中隊教練班長、教員
1984.11-1985.01 在東莞縣大嶺山楊屋村草塘商店工作
1985.01-1986.07 東莞市(縣)大嶺山塑膠玩具廠保管員、車間主任、廠長
1986.07-1990.05 東莞市大嶺山興發製衣廠廠長
1990.05-1991.01 東莞市大嶺山鎮工交辦公室副主任
1991.01-1993.04 東莞市大嶺山鎮對外經濟辦公室(對外加工辦)主任
1993.04-1993.12 東莞市大嶺山鎮黨委委員、外經辦公室主任(其間:1990.09-1993.08在廣東省委黨校黨政管理專業學習,大專畢業)
1993.12-1994.09 東莞市大嶺山鎮副鎮長
1994.09-1999.11 東莞市大嶺山鎮副鎮長、楊屋村黨支部書記(其間:1993.09-1995.06在華南師範大學經濟管理專業證書班學習;1996.09-1998.07在廣東行政學院現代管理專業學習)
1999.11-2001.01 東莞市大嶺山鎮黨委副書記
2001.01-2002.02 東莞市大嶺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2.02-2008.08 東莞市寮步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其間:2005.05定為副處級;2008.01定為正處級;在省委黨校經濟學專業學習,研究生畢業;2004.09-2006.07在中山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學習,取得碩士學位)
2008.08-2008.09 東莞市寮步鎮黨委書記、鎮長
2008.09-2013.12 東莞市寮步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其間:2009.09-2011.09在武漢大學公共經濟管理專業博士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13.12-2014.01 東莞市長安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候選人
2014.01-2014.12 東莞市長安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4.12-2016.11 東莞市長安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長安新區黨工委書記
2016.11-2017.02 東莞市長安鎮黨委書記、長安新區黨工委書記
2017.02-2018.11 東莞市長安鎮黨委書記
2018.11-2018.12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人選
2018.12-2019.08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08-2021.02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
2021.02-2021.06 東莞市政協副主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1.06-東莞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擔任職務
十三屆、十四屆市委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3月26日,據廣東省紀委監委訊息:廣東省東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何紹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4年6月,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東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何紹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紹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棄守轄區環境污染監管職責,造成不良影響;官商勾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何紹田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何紹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