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公告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公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檔案,生成日期2020年1月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公告
  • 生成日期:2020年1月9日
  • 檔案種類:公告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檔案全文
  根據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定,現就2020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確疊應簽認
  我部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已在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公布。請相關考生於1月10日17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式。
  二、放棄面試的處理
  放棄面試的考生請填寫《放棄面試資格聲明》(詳見附屬檔案),經本人簽名,於1月10日17時前傳送掃描件至信箱。
  未在規定乃灶霸凶時間內填報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視情節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誠信檔案。
  三、資格複審
  (一)請參加面試考生於1月15日17時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我部接受資格複審(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複印件。(報考機關司局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盛奔夜職位1的考生,還須提供本人殘疾人證複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複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並註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並註明起止時間和辨店跨促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契約或繳納社保材料的複印件匙芝定。
  6、除棕抹歡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鑽敬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註明培養方式)複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複印件。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有關材料複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複印件。
  (二)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事司幹部一處(請註明“公務員面試資格複審材料”),郵政編碼:100835。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還。
  四、注意事項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面試前還將進行現場資格複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面試時間初步定於2020年2月中旬,具體時間地點和面試方式另行公告。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
  附屬檔案: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樣式)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事司
2020年1月9日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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