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與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是當代西方正在興起的一種企業哲學倫理學,其概念最早由英國提出,通常指與主要利益相關者、價值相聯繫,遵從法律,並尊重人類、社會和環境的一系列政策和實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企業與社會責任
  • 範疇:企業哲學倫理學
  • 提出國家:英國
  • 時間:1999年1月
企業社會責任是與下列三個方面聯繫在一起的:可持續競爭力;吸引優質的投資者;建立可持續和更加公平的增長機制,這種機制將使包括貧困者在內的社會各階層受益。
一、企業社會責任提出的背景
企業社會責任”概念最早由西方已開發國家提出,近些年來這一思想廣為流行,連《財富》和《福布斯》這樣的商業雜誌在企業排名評比時都加上了“社會責任”標準,可見西方社會對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視。聯合國也是推動企業發揮社會責任的重要機構。新一屆秘書長安南上台後,聯合國的工作重點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即從國家主權的維護更多地轉向了公民權利的維護。鑒於全球化的脆弱性和國際間越拉越大的差距,鑒於國家內部的差距也在拉大以及財富的分配不公和不平等,特別是鑒於某些企業不合理的發展對世界安全和生態環境帶來巨大威脅,安南向國際商界領袖提出了挑戰,那就是呼籲企業約束自己自私的牟利行為,並擔負起更多的社會責任。
1999年1月,在瑞士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上,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提出了“全球協定”,並於2000年7月在聯合國總部正式啟動。該協定號召公司遵守在人權、勞工標準和環境方面的九項基本原則,其內容是:1,企業應支持並尊重國際公認的各項人權,2,絕不參與任何漠視和踐踏人權的行為,3,企業應支持結社自由,承認勞資雙方就工資等問題談判的權力,4,消除各種形式的強制性勞動,5,有效禁止童工,6,杜絕任何在用工和行業方面的歧視行為,7,企業應對環境挑戰未雨綢繆,8,主動增加對環保所承擔的責任,9,鼓勵無害環境科技的發展與推廣。
分析這九項原則,從企業內部看,就是要保障員工的尊嚴和福利待遇,從外部看,就是要發揮企業在社會環境中的良好作用。總起來說,企業的社會責任可分為經濟責任、文化責任、教育責任、環境責任等幾方面。就經濟責任來說,企業主要為社會創造財富,提供物質產品,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就文化責任和教育責任等方面來說,企業要為員工提供符合人權的勞動環境,教育職工在行為上符合社會公德,在生產方式上符合環保要求。用“全球協定”的標準來對照我們中國企業,可以看到很多差距。也就是說目前中國企業的發展目標距離國際標準還差得很遠。
具體來講,當前某些中國企業最突出的問題大體表現在八個方面:一是無視自己在社會保障方面應起的作用,儘量逃避稅收以及社保繳費,二是較少考慮社會就業問題,將包袱甩向社會,三是較少考慮環境保護,將利潤建立在破壞和污染環境的基礎之上,四是一些企業唯利是圖,自私自利,提供不合格的服務產品或虛假信息,與消費者爭利或欺騙消費者,為富不仁,五是依靠壓榨企業職工的收入和福利來為所有者謀利潤,企業主墮落成資本的奴隸,賺錢的機器,六是缺乏提供公共產品的意識,對公益事業不管不問,七是缺乏公平競爭意識,一些在計畫經濟時期延續下來的壟斷企業,大量侵吞壟斷利潤,並極力排斥市場競爭,八是普遍缺少誠信,國有企業對國家缺少誠信,搞假破產逃避債務,民營企業通過假包裝到市場上圈錢。
中國企業的發展正處在一個急功近利的歷史階段。如何擺正企業與社會的關係,如何發揮企業的社會責任,企業到底應該肩負起哪些社會責任?中國社會對這些問題還茫然無知。從國際經驗看,企業社會責任的提出,主要是為了解決資本與公眾的矛盾問題,是為了解決企業與消費者的矛盾。沒有正確的理念,資本就會過度地偏向少數人。例如,企業如果搞假冒偽劣,就會不正當地攫取消費者的利益,如果生產優質產品,不欺騙顧客,就要減少利潤。如果要搞清潔生產、減少污染、保護環境,就更要減少利潤。這是一對矛盾,一個社會如果沒有清晰的商業倫理和經營理念,便可能陷入自私自利、互相詐欺的泥沼之中。因此,今天在中國掀起一場企業社會責任的大討論是十分必要的。企業如何牟利,如何與消費者爭利?不僅需要法律保障,更需要一定的思想道德境界來保障。
另外,企業在社會中擔負起越來越大的責任,說到底是“小政府大社會”的結果,中國企業今後能否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這取決於我們對這一問題的認識,更取決於政府機能下一階段的改革。
二、企業與社會的關係,企業到底為誰負責?
有人提出這樣的觀點,企業在照章納稅之後,就算完成了企業對社會的責任,就沒有必要再去承攬其他社會義務。企業如果負有太多的社會責任和道義感,這類企業肯定長不大,成不了大氣候。這種觀點甚至將道義感太重籠統地概括為東方企業的特點,最後得出結論:東方文明難以產生大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時便會被社會責任所壓跨。還有人認為,企業首先要為自身的生存與發展負責,然後才能考慮到社會。這些觀點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思維方法似乎並不全面。企業是否僅僅是一架機械運轉的機器?企業具不具有人性化?市場經濟下的企業到底都負有哪些責任?的確是當前我國社會值得認真研究和討論的話題。
無庸置疑,企業的首要任務是創新和生產,企業應當是是社會物質財富的創造者,企業的主要目的是給社會提供物質產品也包括精神產品。企業是支撐人類社會生存的基本經濟單位。企業如果失去了生產和創新功能,那么企業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基本價值。因此,任何企業的第一要義是搞好生產,創造出市場效益,爭取為社會多納稅,實現它對社會的經濟責任,這就完成了它的主要任務。至於說企業的其他社會責任,有人認為是第二位的事情,可以稱之為“份外兒”的事情。譬如,如何保障職工的勞動權利,要不要教育職工,要不要從事清潔生產和保護環境,要以企業的發展程度來定。如果企業有經濟實力了就可以考慮,如果沒有就顧不上了。
企業要不要承攬經濟責任之外的社會責任還取決於體制因素,在不同社會制度下企業有不同的表現。中國企業責任的變化以政府變革的程度而定。如果在經濟體制上,中國仍然實行計畫經濟,那么企業的社會責任既是無限的又是有限的。如果中國社會仍然是一個“大政府、小社會”的模式,那么企業的確不需要承擔多少“份兒外”的社會責任。如果政府變革向著“小政府、大社會”的方向變革,那么企業所承擔的非剛性的社會責任必然加大。因此,中國企業今後承擔多少社會責任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中國政府的改革方向。就目前中國的形勢看,中國企業應盡的責任主要停留在“份兒內”的事情上,有些企業甚至連分內的責任也沒盡到,譬如繳納社會保險基金
在計畫經濟時期,政府就是一個大企業,企業實際上是政府組織的一部分,企業不僅擔負起生產的任務,更肩負著對勞動者在生產之外的一切生活保障。在計畫經濟下,企業不僅是生產組織和經濟組織,更是行政組織、教育組織甚至軍事組織。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全能政治在中國的解構,政府在社會中的全能角色也在發生變化,企業與政府逐漸分離,企業對政府的一部分責任也在不斷剝離。到目前為止,中國各類企業不管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都基本上實現了政企分開
在國有企業與政府指令逐漸分離的同時,企業身上所肩負的許多社會責任也在不斷地推卸,許多國有企業已經將職工的養老金髮放交給了社會,不少廠屬學校、醫院、服務機構也實現了社會經營。從整個趨向看,經過20多年的改革,國有企業逐漸走上了獨立經營的道路。計畫經濟下形成的企業辦社會現象逐漸消失。民營企業或股份制企業中的人員關係變得更加明晰。只有進行這種變革,中國的國有企業才能輕裝上陣,才能具有市場競爭力。因此,對國有企業來說,20年來變革的表現主要是企業減負。
但也必須同時看到,市場經濟下的企業與社會也有著千絲萬縷般的聯繫。企業來自於社會,也必將還原於社會,這是一種新形勢下的社企關係。企業的生生死死,發展壯大或被淘汰出局,都要有社會來承接它失敗的代價。更主要是,社會是企業的生存環境,沒有一個好的環境,企業也難以生存。因此,企業與社會有一個共榮的關係,市場經濟下的企業與社會甚至有著更密切的關係,而不是關係變得相對疏遠。新形勢下的企業與社會關係,一個重要表現就是企業要通過納稅和繳費的形式來履行應盡的社會保障的責任,增強社會的保障能力,而不是千方百計逃避這一責任。就目前的形勢看,企業不履行這一責任的問題相當嚴重。
三、企業與公共產品之間的關係
聯合國“全球協定”所提出的九項原則,基本上都是企業應盡的剛性責任,屬於“份兒內”的事。除了分內的事情,企業還可以從事許多公益活動。這些責任我們可以將之稱為非剛性責任,是企業自覺自愿的事。企業能在社會上做多少這種非剛性要求的公益活動,完全取決於企業的公德心水平和經濟實力。
實踐證明,企業效益不等於社會效益。在市場經濟下,效益好的企業可以較多地將利潤分配給員工。效益好的企業和效益差的企業在收入方面拉開了較大的差距,與失業下崗者更是拉開了巨大的差距。例如浙江鎮海的菸草行業職工年收入都在10萬元以上。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是否將利潤通過稅收等方式更多地轉移給社會?市場經濟下的企業不可與計畫經濟下的企業同日而語,計畫經濟下的企業幾乎沒有差別,而市場經濟下的企業可以有著天壤之別。因此,均衡企業的收益,研究企業的社會責任,已成為重要的時代課題。否則,社會的貧富兩極分化就會加大。
從理論上來說,產權歸公共所有的國有企業更容易肩負起社會責任,私營企業的公共責任心相對較低。但中國當前的情況非常複雜,一些國有的大型壟斷企業反而利用壟斷地位與消費者爭利,所的利益更多地流入本部門的福利中去。象國家電力部門上繳的稅收與自身的資產規模遠不相稱,然而職工的收入和福利卻是名列前茅。至於一些實力薄弱的小型民營企業,往往為了生存不擇手段。目前在中國只有少數企業表現出了公益精神。深圳一對靠個體經營起家的夫婦,捐款幾千元萬救助貧困地區的教育事業。在“光彩事業”中,也有一些企業為社會的公益事業做出了貢獻。至於說內蒙的仕奇集團更是做出了中國企業少有的舉動----出資建立了仕奇綜合研究機構,在物質生產之外,還在社會科學研究上為社會做貢獻。
事實證明,企業不僅要學會怎樣掙錢,還要學習如何花錢,即取之於社會,還源於社會。當企業經濟效益好的時候,企業的利潤轉移僅靠稅收一種方式還不夠,還有捐款、資助、慈善活動、創辦基金會等多種手段。以美國為例,目前有各種基金會5萬多家。這些基金會承擔起了大量的社會責任。向社會提供了大量的公共產品。可中國目前企業出資設立的基金會可能還未有一家。之所以中國出現這種狀況,主要是與我國的體制有關,政府承擔了太多的社會責任。在法律上也未對企業設立基金會做出規定。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業應發揮的社會作用。
在這方面,目前極需研究的是企業公益活動與稅收的關係。譬如,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企業可以設立社會基金?基金與稅收是什麼關係?企業利潤轉變成社會基金之後還要不要納稅?總之,企業可以提供多少公共產品,可以提供什麼樣的公共產品,怎樣提供公共產品?將是中國企業和理論界需要認真研究的一個課題。
企業的社會作用不僅表現在捐款等方面,還表現在員工的培養上。例如,在預防愛滋病方面,企業有沒有義務教育職工增強這方面的認識?企業有沒有義務教育職工在社會上見義勇為,助老愛幼?企業不僅是個職工勞動的地方,也是一個受教育、長知識和獲得生活經驗的地方。如何將企業變成一個育人、育知的大學校?也是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表現。無論如何中國企業不能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從文化大革命時期的全能包辦到今天的撒手不管。對職工的教育和影響是企業社會作用的一個重要方面。今後在企業的評比上,必須將此企業職工在社會上的表現納入評比的範圍。企業不僅是一個生產產品的地方,還必須是一個生產合格的、有道德的高素質人才的地方。這就是企業給社會提供的無形資產和公共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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