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刑去刑

以刑去刑

以刑去刑是指對犯罪用重刑懲處,使人畏刑而不敢犯法,從而達到不用刑罰的目的。這是先秦時期法家重要的法律思想,以商鞅.韓非為代表。商鞅主張“禁奸止過,莫若重刑”。其“重刑”的含義,一方面是“刑多而賞少”、“先刑而後賞”、“重刑輕賞”,另一方面是.加重輕罪的刑罰,這樣才能"以刑去刑,刑去事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以刑去刑
  • 出處:《商君書·靳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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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解釋

成語 以刑去刑
發音 yǐ xíng qù xíng
解釋 用刑罰遏止刑罰,意指從重量刑,使百姓畏懼而不敢犯法,以收到不用刑的效果。

成語典故

出處 《商君書·靳令》:“行罰,重其輕者,輕其重者,輕者不至,重者不來,此謂以刑去刑,刑去事成。”高亨註:“‘輕其重者’一句是衍文,《韓非子·飭令篇》無,是其證。”又《去強》:“以刑去刑,國治。”
在中國法律思想史上,商鞅是第一個系統提出“禁奸止過,莫若重刑”的重刑論思想家。他的重刑理論,建立在性惡論的基礎上,以達到“以刑去刑”的目的。商鞅的“以刑去刑”是針對仁君“以德去刑”的觀點而提出的。主要包括刑主賞輔、不賞善、輕罪重刑等內容。

詞語辨析

【近義詞】: 以刑止刑
【用法】: 作賓語、定語;用於書面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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