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大食堂

人民公社大食堂

人民公社大食堂是“人民公社化運動”、“大躍進”的產物。在公社化運動中,各村生產隊都成立了公共食堂,“吃飯不花錢”的宗旨得到空前發展,很多地方宣布人民公社為全民所有制,並試點“向共產主義過渡”。但這一試驗型的“共產主義大鍋飯”沒過兩三年便宣告終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民公社大食堂
  • 興起時間:1958年
  • 全民所有制:人民公社
  • 大躍進產物人民公社大食堂
簡介,興起,十二條提出,研究之風,調研,成立制度,

簡介

1958年,全國農村開展了人民公社化運動,“大躍進”成了那時的主旋律。在公社化運動中,各村生產隊都成立了公共食堂,“吃飯不花錢”的宗旨得到空前發展,很多地方宣布人民公社為全民所有制,並試點“向共產主義過渡”。但這一試驗型的“共產主義大鍋飯”沒過兩三年便宣告終結。那時武清縣各村隊也普遍辦起了“吃飯不花錢”、一日三餐集體統做統吃的大食堂。圖為1958年11月,武清縣大頓邱公社某大隊的食堂里,社員們正在吃早飯的情景。
武清縣大頓邱公社某大隊的食堂里場景武清縣大頓邱公社某大隊的食堂里場景

興起

人民公社公共食堂的興起
 
1958年夏天,“大躍進”運動與日漸炎熱的天氣一樣,如火如荼,進入高潮。在部分農村,人民公社已然有了雛形。一些地方熱情很高,甚至直接宣布人民公社為全民所有制,可以作為“向共產主義過渡”的試點,所有個人財產和個人債務都一股腦兒“共了產”,分配上完全實行供給制。這樣的“共產風”背景下,作為人民公社建立的一項不可或缺的新生事物,公共食堂應運而生。 
位於秦皇島海邊的北戴河,是中共中央領導人避暑和暑期辦公地。8月,黨中央在這裡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了《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把創辦公共食堂等上升到新的高度:“公共食堂、幼稚園、託兒所、縫衣組、理髮室、公共浴室、幸福院、農業中學、紅專學校等等,把農民引向了更幸福的集體生活,進一步培養和鍛鍊著農民的團隊精神思想。” 
“吃飯不要錢,老少盡開顏;勞動更積極,幸福萬萬年。”這是當時人們對公共食堂的理解。媒體宣傳也的確把大辦公共食堂,上升為進一步解放勞動力,提高勞動生產率的有效措施。 
既然是一項利國利民利集體的大好事,公共食堂的發展,就有了驚人的速度。廣大農村一下子湧現出數以百萬計的公共食堂。到了年底,全國共辦農村公共食堂340多萬個,在食堂吃飯的人口占全國農村總人口的90%。
當時有媒體專門針對如何辦好公共食堂發表文章,提出飯菜要多樣化,粗細搭配,有乾有稀,菜要多種,有菜有湯,儘量免費供應醬油、醋、蔥、蒜、辣椒等調味品。要注意改善一伙食,爭取每月吃兩三次肉,每逢節日會餐。食堂要講究衛生,要有自己的蔬菜基地,對年老社員、兒童、病員、孕產婦應在飲食上適當照顧,要利用舊有房屋改建飯廳或儘可能地新建簡易飯廳。 
公共食堂為廣大農民勾勒出了夢想家園的美景,吃飯不限量,吃菜不重樣。在人們的概念里,只有“放開肚皮吃飯”,才能“鼓足幹勁生產”。但一下子有這么多人“放開肚皮吃飯”,一時間又能到哪裡去找可供填滿那么多肚皮的下鍋米和燒飯柴啊?於是,不少公共食堂便傾其所能,傾其所有。這樣的狀況實行不久,多數食堂已經寅吃卯糧了。

十二條提出

“十二條”明確指出公共食堂方向
 
1959年,全國遭受大面積旱災和其他自然災害。1960年,又有五六億畝農田遭受不同程度的旱災、風災、澇災。雪上加霜,全國糧食產量再度大幅度下降。國家為了保證城鎮居民最低限度糧食供應,不得不在農村實行高徵購。這樣,農民的留糧便難以保證其最低生存需要。此時,公共食堂也時停時辦。為了便於生產,方便社員,公共食堂的規模得到調整,一般以生產隊為單位建立,並允許採取各種靈活辦食堂的辦法。
1960年8月10日,中共中央下發了《關於全黨動手,大辦農業,大辦糧食的指示》,除了提出堅決要從各方面擠出一切可能擠出的勞動力,充實農業戰線,首先是糧食生產戰線之外,還提出“農村人民公社的糧食,應當由基本核算單位統收統支,統一管理,全面管好。積極辦好食堂,堅持計畫用糧,反對秋收到手多吃多用,反對浪費;繼續實行口糧以人定量,指標到戶,糧食到堂,憑票吃飯,節約歸己的制度,獎勵社員節約糧食。”
顯然,“大躍進”帶來的弊端已露端倪,農村政策必須重新調控。為此,中央委託周恩來主持制訂《中共中央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即“十二條”),並經毛澤東審閱後,於1960年11月3日立即下發。“十二條”的核心,就是盡最大努力制止“共產風”,但對公共食堂,卻提出“應該積極辦好”。
據解密的開放檔案顯示,“十二條”專門設章節談“安排好糧食,辦好公共食堂”問題。
其中第九條在談到雖然當年糧食大面積歉收,但國家徵購任務必須完成,種子必須按計畫留足,口糧和飼料的留量也必須按低標準落實之後,特別闢出段落強調,“公共食堂必須辦好。‘政治到食堂,幹部下伙房’,是辦好食堂的關鍵。食堂一定要由在食堂入伙的人民主管理。管理員、炊事員應該由品質好、作風好、成分好、辦事公平的人擔任,必須民主選舉,並且隨時接受民眾的監督。食堂賬目必須按月公布。堅決實行以人定量、指標到戶、糧食到堂、憑票吃飯、節約歸己的制度。個人節餘的糧食,願意要糧的發糧,願意要錢的發錢,堅決兌現。”
“公共食堂的制度必須堅持。但是,在北方,在嚴寒季節和燃料缺乏的地方,經過縣委批准,可以允許採取由食堂統一管理、由各戶分散做飯的臨時辦法,適應社員家庭取暖的需要。”
“食堂必須自己種菜,自己養豬,大搞副食品的生產,逐步做到:糧食由生產隊供應,油鹽柴菜從食堂自己生產和經營的副業收入中解決。食堂還必須大搞瓜菜和各種代食品,實行糧菜混吃,既節約糧食,又保證吃飽。”
“食堂種的菜、養的豬和打的柴草等等,不能在食堂與食堂之間無償調撥。必須進行調劑的時候,一定要按照自願兩利、等價交換的原則辦事。食堂自給有餘的蔬菜和柴草,可以到市場出售。”

研究之風

毛澤東提出大興調查研究之風
 
1961年是中國的辛丑年,也就是牛年。牛年好耕田,中央也確實將這一年的中心任務鎖定於農業問題。新年剛過,中央就在北京召開了八屆九中全會。李富春在作關於國民經濟狀況報告時強調,1961年國民經濟計畫的安排,必須更好地貫徹執行以農業為基礎,把農業放在首要地位的方針,並從這一年起,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在這次會議上,毛澤東特彆強調要恢復實事求是的優良傳統,號召大興調查研究之風。

重新提出調查研究,事出有因。“十二條”下發以後,基層廣大幹部和社員民眾反響很熱烈,也出現了一些對公共食堂的負面反應。有人說,現在吃公共食堂,就要大鍋大灶,燒柴火也不節省,勞力也不省;小鍋小灶,婦女、弱勞力都可以做飯,現在非強勞力不可。搞了公共食堂,家庭用水也不方便。更有激烈的言辭說,興辦公共食堂的過程是消滅家庭的過程,也是對農民掠奪的過程。

究竟農村的實際情況如何,只靠聽匯報、看報表顯然了解不到真相,只有下到農村調查研究,走進社員家裡,才能掌握第一手真實材料。

而恰在此時,有一篇毛澤東在30年前寫的文章失而復得。對自己的文章,毛澤東並不是篇篇都喜歡,但這一篇他卻格外偏愛。1930年春季,紅四軍黨的第九次代表大會剛剛召開,針對當時紅軍中的教條主義思想,毛澤東寫下了這篇《調查工作》。但之後,這篇文章卻不見了蹤影,到處找也找不到,用毛澤東自己的話說,就像丟了自己的孩子一樣。後來,中國革命博物館到福建龍巖地委收集資料,找到了這篇文章,交給了毛澤東的秘書田家英。

看到這篇失散多年的文章,毛澤東喜出望外。這篇文章的主題是:做領導工作的人要依靠自己親身的調查研究去解決問題。毛澤東說,“這些年我們犯錯誤,首先是情況不明。我的經驗歷來如此,凡是憂愁沒有辦法的時候,就去調查研究,一經調查研究,辦法就出來了,問題就解決了。”現在正要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找到這篇文章,真是恰逢其時。於是,毛澤東馬上給田家英寫了一封信,讓田家英和胡喬木、陳伯達,分別各帶一個調查組,去浙江、湖南、廣東做農村調查。毛澤東本人和劉少奇、朱德、周恩來等中央領導也身體力行,親自深入各地農村,開展調查研究。

根據毛澤東的意見,從1961年3月11日開始,東北、華北、西北三個地區的負責人,中南、西南、華東三個地區的負責人要分別開會,討論人民公社體制問題。前者稱三北會議,後者稱三南會議。

1961年3月13日清晨,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陳雲鄧小平彭真以及參加三北會議的同志寫了一封信,強調要認真調查人民公社內部兩個平均主義的問題。並希望小平、彭真兩位同志在會後抽出一點時間(例如十天左右),去密雲順義懷柔等處同社員、小隊級、大隊級、公社級、縣級分開(不要各級集合),調查研究一下,使自己心中有數,好做指導工作。

為了讓三北會議和三南會議口徑一致,兩會最終合併,於3月15日至23日在廣州召開。毛澤東主持會議,討論並通過了《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簡稱農業“六十條”。並提出要將此草案發給全國農村黨支部和人民公社全體社員,在討論和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切實解決人民公社中的問題。

調研

鄧小平到北京郊區順義縣調研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鄧小平彭真同志率五個調查小組分赴北京郊區農村進行調研。其中,公共食堂問題是重要的調查內容。

1961年4月,楊柳剛剛吐綠,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的鄧小平一行,便來到北京郊區順義縣。短短一個月,小平同志先後召開了五次座談會,分別與縣委、公社以及大隊書記、生產隊幹部和手工業、供銷社幹部等進行了交流座談。每次座談會之後,當時的工作人員都對談話錄音包括小平同志的插話進行了系統整理,再現了當時座談會的原貌。錄音稿現保存在順義縣(已改為順義區)檔案館。

第一個座談會是召集縣委領導開的,1961年4月8日上午9∶00開始,一直持續到中午13∶30。小平同志希望大家能夠敞開思想,把對“六十條”的意見都充分發表出來,當然也包括公共食堂問題。

“六十條”已經定了調子,按照其中對公共食堂確定的“積極辦好”的方向,小平同志最初的指導方針還是要按照檔案規定去辦。“公共食堂問題是一個大問題,現在民眾的議論很多,要注意一下,正是困難時候,不能一鬨而散。總的方針還是積極辦好,自願參加。”

他還特別指明:“‘六十條’關於這個問題寫得很靈活,從辦到不辦,形式也允許多樣。總之要把食堂辦好,把優越性體現出來。要把食堂當作一個企業來經營管理,這是一門學問。可否單獨搞經濟核算?食堂占用的勞力(包括食堂種菜、養豬、磨麵等勞力)不能多了,多了就不上算,強勞力多了也不上算,不能超過總勞力的10%。”隨後,他又提醒大家:“在考慮公共食堂時,還要注意到這樣兩個新條件,一是貫徹‘六十條’後,工分值錢了,一是食堂已有自己的菜地,這兩個條件都會影響到人們對食堂的態度。總的是把生產搞好,將來生活富裕了,食堂可能比現在更好辦些。”

1961年4月12日,小平同志又召集八個公社和大隊書記座談了整整一上午。涉及食堂問題時,木林公社書記王心田匯報:民眾對食堂問題議論很多,念“六十條”時,念到這一條就念不下去了。主要是大夥吃不到實足定量,成本高,占用勞動力多。小平同志對此很能理解:“由原糧搞成熟食,增加成本50%,這樣民眾是不會贊成,有很大的剝奪。一個五六十戶的食堂,占用十幾個勞動力太多了。糧食加工是否可以採用半機械化呢?這樣可以節省成本和勞力。一個縣用五噸煤,有沒有辦法不燒煤?一堂多灶怎么樣?”

牛山公社書記王志儒接過話茬說:我們也研究過,一個作業組二三十戶,建一個食堂。但這樣又有了新問題,炊管人員占的更多了,炊具也不足,燒柴成本高,因此還是贊成辦四五十戶的食堂。小平同志聽了點點頭表示贊同:“這也有道理。看起來農忙辦食堂,冬天分家吃好,要不民眾也得燒火。”

辦農忙食堂的辦法,在1961年4月15日下午召開的木林公社五個生產隊幹部座談會上,又被重點提了出來。

座談會從下午3∶00開始,持續了四個小時。在談完生產問題後,小平同志專門提出“議論一下食堂”。上輦生產隊支部書記孫舉說:“民眾對食堂議論較多,大多願意辦季節食堂。也就是從9月15日開始辦,辦到11月底,等開春4月再開始辦,辦到7月中旬,一年共辦六個半月。”孫舉接著分析,這樣辦符合農村的特點。因為冬天冷,老百姓從食堂打回來的飯都涼了,還得熱了才能吃。再說,冬天老百姓要燒炕,反正都得生火。如果冬天讓老百姓回家自己做,也能為大隊節省燃料開支。而到了7月中旬,新麥子下來了,想吃細糧、新糧的民眾可以自己在家裡做。小平同志馬上追問了一句:“還有五個半月,辦食堂的管理員和炊事員乾什麼去?”孫舉說,管理員可以留下,炊事員可以參加生產第一線。小平同志接著問:“如果這樣辦,民眾能滿意嗎?”孫舉說,這樣的話,一部分富裕戶可能會在家吃。小平同志問:“如果一部分人出去,一部分人留在食堂,那菜地怎么樣?”孫舉說:“這個問題還沒有討論,不過目前還沒有人出去,他們還拿不定主意。”小平同志很理解地說:“恐怕他們是怕別人議論他,怕不在食堂,有便宜占不著,想法是不是很多?”同去調研的卓琳同志接過話:“幹部在食堂,社員出去就會不放心。”小平同志沉思了一會又說:“現在工業用煤不足,火車都沒有煤,食堂用煤更是問題。辦農忙食堂,可以解決六個半月的問題,那五個半月的燒煤問題就節省了。”

木林公社仇家店生產隊支書仇配忠接著說:“我們有一個想法還沒有跟社員商量。社員都願意吃熱飯,辦五六十戶的大食堂賣飯就得一個鐘頭,後面來買的飯菜都涼了。可以試辦三四個小食堂,每處十五六戶的規模,配兩個炊事員,一個做飯,一個輔助,並且都由一個管理員統一管理。這樣,社員隨來隨吃,打飯回家也可以,就能吃到熱飯了。但這樣用煤就更多了,很矛盾。”

小平同志考慮了一下說:“食堂多種多樣,方針是辦好,辦得更節約。食堂是一個大問題,一個吃,一個住。將來我們富裕了,就好辦了。”

通過幾天的調查,小平同志對現階段辦食堂有了一定的想法,在相隔幾天的縣委匯報會上,他明確提出:“搞農忙食堂是定下來了,搞六個月,食堂要辦好。搞好食堂家底是個關鍵問題。但有人入食堂,有人不入食堂,養豬、菜地怎么分配還要研究一下。”小平同志還特別提到白廟生產隊的一個八九十戶的食堂,“太大了,不容易辦好。”“食堂鞏固的道路就是企業化,把食堂辦成一個大核算單位中的小核算單位,自負盈虧。食堂要種好菜地,養好豬,搞好家底,支付養豬、種菜、炊管人員的工資。開始,大隊要幫助食堂搞家底、搞積累、創造條件,食堂搞成企業化。食堂做飯的、養豬的、種菜的也都要實行定額,超額獎勵。食堂家底大了,積累多了,還可以少量補貼入伙人員。這樣食堂就能鞏固了,不願意在食堂入伙的就可以不攤工分了。食堂怎樣實行企業化管理,有什麼新問題,怎么解決,要定出辦法,交由社員很好討論,搞出典型經驗來。總之,要使吃食堂的人,占點便宜。這樣,就能辦好食堂,鞏固好食堂。現在是食堂過渡時期,可以自由一下。積極辦好一批食堂。農忙食堂搞六個月或六個半月,其餘的時間,社員回家做飯吃,可以解決社員取暖、燒炕,可以節省一些煤。農閒不辦食堂,糧食也要管起來,由食堂負責分糧。”

成立制度

公共食堂辦與不辦由社員討論決定
 
這次調查,小平同志了解了很多情況。在當時情況下,要把食堂辦下去並且辦好,雖然可以想一些辦法,但是問題還是很多。他的一個強烈感受就是,要讓民眾滿意,提高大家的勞動積極性,辦不辦食堂、入不入食堂都要由社員自己決定,決不能強加於人。

1961年5月18日,根據小平同志和彭真同志調研的結果,中共北京市委就農村食堂問題的調查,給中央和華北局上報了一份內容詳細、分析透徹的調查報告。

據北京市檔案館解密檔案顯示,這份報告起筆就開門見山地指出:北京郊區農村廣大幹部和社員對公共食堂議論紛紛,情況相當複雜。

過去的公共食堂大多是幾天之內一哄而起的,並沒有經過社員的充分醞釀,所以許多人吃食堂都很勉強。“六十條”出台後,已經解散了一批,全郊區一萬一千一百四十個食堂,解散了一千二百四十五個,占11%。各區縣情況各有不同:近郊收入多、食堂辦得好並且允許一些小自由的生產隊,願意入伙吃食堂的社員就多一些。社員們都有自己的小算盤,收入高、工分值錢的生產隊,大夥願意入食堂,可以節省時間多出工,多掙工分。那些單身漢或家裡沒人做飯的也願意入伙。還有的社員自家缺煤少柴,又擔心在家做飯,用糧不能控制,孩子們多吃了幹活的大人的定量,所以,他們入伙也有一些積極性。而那些家裡有老人或半勞力可以做飯,家境不錯想吃好一點的,擔心食堂給的分量不足又沒有泔水和糠粃可供養豬的,就不大願意加入食堂。

報告在詳細談了這些現象之後,提出建議:當前的關鍵是,必須徹底走民眾路線,一切經過民眾充分醞釀和討論,完全按照民眾自願的原則辦事。

報告最後,還附上了中共北京市委關於食堂問題給農村黨員的一封信。信中表明了市委在食堂問題上的態度:吃不吃食堂完全是社員自己的事情,應該完全由社員自由選擇,一點也不能勉強。吃食堂合算不合算,要讓農民自己充分考慮。要反覆解除民眾的顧慮,充分向社員說明,吃不吃食堂都完全自願,都好,都光榮,都給予便利。只要入了社,積極參加集體勞動,吃不吃食堂都是擁護社會主義。在這個問題上,一定要堅持完全自願的原則,這樣,才能讓民眾滿意,心情舒暢。 
北京方面的意見與其他領導人在各地的調查結果完全一致,劉少奇、周恩來、朱德等也分別向毛澤東匯報,提出解決公共食堂和供給制問題的意見。

為此,中央在5月21日至6月12日召開的工作會議上,對“六十條”草案進行了修改,形成《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這個檔案改變了過去要求每個生產隊都辦公共食堂、社員口糧分到食堂的硬性規定。

第三十六條明確指出:“在生產隊辦不辦食堂,完全由社員討論決定。凡是要辦食堂的,都辦社員的合夥食堂,實行自願參加、自由結合、自己管理、自負開銷和自由退出的原則。這些食堂,都要單獨核算,同生產隊的財務分開。生產隊對於社員辦的食堂,應該給予可能的支持和幫助,但是在經濟上不應該有特殊的待遇。對於參加和不參加食堂的社員,生產隊都應該同樣看待,不能有任何的歧視。社員的口糧,不論辦不辦食堂,都應該分配到戶,由社員自己支配。口糧分配到戶的辦法,可以在收穫後一次發,也可以分期發。” 
顯然,這樣的決定大得人心,社員們廣泛擁護。隨著檔案的貫徹,在全國農村勉強維持三年之久的公共食堂,按照農民的意願相繼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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