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意外傷害保險

人壽意外傷害保險

人壽意外傷害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作為保險,它主要的意義在於將被保險人將風險轉嫁給保險人,接受保險人的條款並支付保險費。比較特別的是,人壽意外傷害保險轉嫁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風險。目前,人壽意外傷害保險主要有定期人壽意外傷害保險、終身人壽意外傷害保險等分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壽意外傷害保險
基本簡介,主要種類,一、普通人壽意外傷害保險契約,二、團體人壽意外傷害保險契約,三、特種人壽意外傷害保險契約,主要特點,一、死亡給付,二、殘廢給付,三、醫療給付,四、住院津貼給付,責任範圍,一、意外身故保險金,二、意外傷殘保險金,三、交通意外身故或傷殘特別保險金,四、意外全殘輔助保險金,購買方法,注意事項,

基本簡介

人壽意外傷害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作為保險,它主要的意義在於將被保險人將風險轉嫁給保險人,接受保險人的條款並支付保險費。比較特別的是,人壽意外傷害保險轉嫁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風險。目前,人壽意外傷害保險主要有定期人壽意外傷害保險、終身人壽意外傷害保險等分類。

主要種類

一、普通人壽意外傷害保險契約

普通意外傷害保險契約,又稱“一般意外傷害保險契約”,或稱“日常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契約”。是指被保險人以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傷害為保險事故而與保險人訂立的契約。普通意外傷害保險契約的期限一般以一年或不到一年為期。其特點是保持傳統的個人投保方式,向居民提供一種安全保障。

二、團體人壽意外傷害保險契約

這是一種以各種社會組織為投保人,以該社會組織內的在職人員為被保險人,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殘廢、死亡為保險責任範圍,而訂立一份保險契約的傷害保險。

三、特種人壽意外傷害保險契約

這是一種保險責任範圍僅限於某種特種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契約。其中最主要的是旅行意外傷害保險契約、交通事故意外傷害保險契約和電梯乘客意外傷害保險契約。
(1)旅行意外傷害保險契約。這種契約以被保險人在旅行途中,因意外事故遭受傷害為保險事故。保險人一般對約定的旅行路線和旅行期間保險事故承擔責任。如飛機失事或船舶碰撞而致旅客的傷害即是。這種保險契約,又可細分為國內旅行意外傷害保險契約和國外旅行意外傷害保險契約。
(2)交通事故意外傷害保險契約,主要針對交通工具遇到交通事故給被保險人造成的傷害、殘疾和死亡,而且賠償範圍擴大到交通工具之外的等候場所。它所承保的危險有:
①作為乘客的被保險人在交通工具行駛、飛行過程中所遭受的意外傷害事故;
②作為乘客的被保險人在交通工具搭乘場所(候車、候機、候船)時所遭受的意外傷害事故;
③作為行人的被保險人因遭受空中物體墜落而遭受的意外傷害事故;
④被保險人被交通工具所撞,或因交通工具發生火災、爆炸所遭受的意外事故。
(3)電梯乘客意外傷害保險契約,指被保險人乘電梯時發生意外事故造成傷殘或死亡時,由保險人付賠償責任的保險契約。投保人是置辦電梯或者安裝電梯的社會組織或經濟單位,被保險人是使用電梯的乘客,保險責任僅限於在專門載乘顧客的專用電梯內的意外事故。

主要特點

一、死亡給付

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時,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死亡給付是全部給付。

二、殘廢給付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殘廢時,保險人按殘疾程度大小分級給付殘廢保險金。殘疾給付是部分給付,最高以死亡給付為限。

三、醫療給付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支出醫療費時,保險人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付。醫療給付規定有最高限額,且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一般不單獨承保,而是作為意外傷害死亡殘廢的附加險承保。

四、住院津貼給付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暫時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時,保險人給付停工保險金。

責任範圍

一、意外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身故的,本公司按其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保險責任終止。

二、意外傷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造成本契約所附"殘疾程度與給付比例表" 或"三度燒燙傷與給付比例表"所列傷殘程度之一者,保險公司按表中所列給付比例乘以其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意外傷殘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的,按事故發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體情況進行傷殘鑑定,並據此給付傷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殘疾程度與給付比例表"及"三度燒燙傷與給付比例表"所列傷殘程度兩項以上者,保險公司給付各該項傷殘保險金之和。但不同傷殘項目屬於同一手或同一足時,僅給付一項傷殘保險金;若傷殘項目所屬傷殘等級不同時,給付較嚴重項目的傷殘保險金。
該次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的傷殘合併前次傷殘可領較嚴重項目傷殘保險金者,按較嚴重項目標準給付,但前次已給付的傷殘保險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責任免除事項所致"殘疾程度與給付比例表" 及"三度燒燙傷與給付比例表"所列的傷殘視為已給付傷殘保險金)應予以扣除。
同一被保險人的意外身故及意外傷殘保險金累計給付以該被保險人的"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為限。

三、交通意外身故或傷殘特別保險金

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運公共運輸工具期間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身故的,保險公司按第一項確定的"意外身故保險金"金額給付交通意外身故特別保險金。
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運公共運輸工具期間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造成本契約所附"殘疾程度與給付比例表" 或"三度燒燙傷與給付比例表"所列傷殘程度之一的,保險公司按第二項確定的"意外傷殘保險金"金額給付交通意外傷殘特別保險金。

四、意外全殘輔助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造成本契約所附"殘疾程度與給付比例表"所列傷殘程度第一級之一者,保險公司自鑑定確認日起,每日按照"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的0.2%給付365日的意外全殘輔助保險金。被保險人在領取意外全殘輔助金期間身故的,該項保險金給付責任終止。

購買方法

1.可到專業保險公司銷售櫃面購買:消費者填寫投保單,保險公司收具保險費後出具保險憑證,保險生效。
2.可聯繫有資質的個人代理人購買:消費者填寫投保單,通過個人代理人購買保險,保險公司收具保險費後出具保險憑證,保險生效。
3.通過有資質的代理機構購買:保險公司將系統終端裝置在代理機構,印刷好空白保險憑證交代理機構保管,客戶提供投保信息並向代理機構交付保險費後,代理機構通過保險公司系統列印保險憑證給消費者,保險生效。
4.通過網站購買:消費者在網上完成填寫投保信息和付費,保險公司出具電子保險憑證通過電子信箱或簡訊傳送給客戶,保險生效。
5.通過保險公司電話銷售中心購買:消費者在電話上提供投保信息,保險公司出具保險憑證後遞送給消費者時,再要求消費者刷卡成功繳費後,保險生效。

注意事項

1.考慮保險公司的整體水平和服務水平。一般可以選擇經營穩健,實力雄厚,信譽卓著,網點眾多,服務優良的壽險公司購買人壽保險。
2.考慮保險產品功能。人壽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幾項:生命保障型、健康保障型、養老年金型、生存年金型(少兒險業務為主)、意外保障型,部分產品兼顧分紅投資功能,投保選擇時一定要了解保險功能。
3.看保險產品附加功能。一般的人壽意外傷害保險保單都附加了保單借款、保單轉換、減額繳清、保費墊繳和保費豁免等功能,這些功能不僅保證了保費交納的靈活性,而且還在很大程度上還可以“盤活”保單,滿足投保人的流動性需要,了解這些功能對投保人將非常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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