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11年,京華城方面曾以經營不善為由向台北市政府提出土地使用修訂申請,希望將容積率從392%提高至560%,但被市政府拒絕。
2016年,京華城再次向台北市政府陳情申請提高容積率,當時台北市市長已由柯文哲擔任。兩年後,台北市政府將京華城的容積率定為560%。
2021年,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再將京華城容積率提高至840%。
京華城高容積率的起點,源於2020年3月10日
應曉薇首次與柯文哲的“便當會”,當時應曉薇就有提及容積率問題。便當會結束後,京華城3月17日就送陳情書到市長室,6月20日召開第一次專家學者會議,有委員認為台北市政府可替京華城擬方案後進入“都委會”審議,應曉薇是否有打點疏通特定人護航,是檢方欲查清的方向。
案件進展
2024年8月27日,應曉薇欲搭機前往離台,被檢廉緊急拘提到案。檢方於8月30日,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行受賄”等罪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禁見沈慶京、應曉薇、應的助理吳順民等人獲準。
2024年,台北地檢署和民進黨當局“廉政署”偵辦京華城弊案。8月30日,台北地檢署和民進黨當局“廉政署”將柯文哲帶走詢問。8月31日,台北檢方以涉貪污、違背職務受賄等罪名,向法院申請將柯文哲羈押禁見。9月2日凌晨,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檢方舉證無法認定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裁定將其無保請回;9月3日,台北檢方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提出抗告,請求“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9月4日,台灣“高等法院”撤銷無保請回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重新裁定。
2024年9月5日下午5時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涉貪羈押禁見,北院指出,柯文哲經訊問後,不爭執申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等足證。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給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慶京的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200億餘元(新台幣)。則被告涉犯台灣地區“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的“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9月5日下午6時,柯文哲被上銬坐囚車送往看守所。
2024年9月8日晚間,民眾黨舉辦晚會聲援柯文哲,台北市長蔣萬安說,京華城案已進入司法調查,市府立場一致,希望能夠儘快還原事實,釐清真相、毋枉毋縱。
2024年9月9日上午,柯文哲的委託律師在台北看守所與其再三確認後,中午發出聲明表示,柯文哲因不願讓台法院有所為難,放棄抗訴,依程式將先羈押禁見2個月。
2024年9月10日,檢方針對京華城容積率圖利部分,提訊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出庭,確認相關公文是否均為“柯文哲交辦批示”。檢方同時也以證人傳喚時任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副總工程司袁如瑩,了解京華城容積率從從560%提高至672%時,柯文哲與彭振聲是否有介入主導,並要袁如瑩說明公文簽辦過程,訊後請回。
2024年9月11日,台北地檢署提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查清案情,台灣檢方已提訊沈慶京應訊一次。此外不排除提訊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出庭。沈慶京、應曉薇是京華城容積率案的關鍵人物,台灣檢廉單位認為,沈慶京是行賄者、應曉薇是受賄者,兩人之間有對價。沈慶京2018年至2021年間涉嫌指示威京集團旗下公司,陸續提撥近千萬元(新台幣,下同)公關費,應曉薇受賄後於議員辦公室替京華城舉辦兩場協調會,找官員出席幫忙解套。
2024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檢察署為追查柯文哲的“金流”是否與京華城案存在對價關係,指揮“檢察事務官”、“廉政署”持法院核發的搜尋票,前往台灣第一商業銀行的數家分行,調閱柯文哲妻子陳佩琪與親友租用保險箱記錄,並帶陳佩琪到銀行開啟她名下的2個保險箱進行調查。
2024年9月18日,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京華城案,第三度提訊在押的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釐清柯文哲及妻子陳佩琪等家人相關“金流”。
2024年9月26日,涉京華城弊案的民眾黨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被台北地檢署第4度提訊,檢方繼續針對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準予提高京華城容積率的多項疑點,逐一調查釐清。
2024年10月11日,台灣檢廉又有偵查動作。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為全案唯一認罪的被告,而他被羈押禁見後,9日抗告成功,台北地方法院重開羈押庭,又再度裁定羈押禁見。台北地檢署為調查威京集團與朱亞虎、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之間的行、收賄事宜,11日提訊在押的朱亞虎、彭振聲2人,另圖突破柯文哲、彭振聲是否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的事證。
2024年10月19日,林珍羽表示,有網友很神,特別把照片PO出來,柯文哲跟吳宗憲在飛機上好像坐在一起,實際上兩人位置是天差地遠,所以很多東西都是事實會說話。

網傳照片
2024年10月25日,由於羈押期限將至,檢察官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押柯文哲。台北地檢署表示,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有勾串共犯或證人的事實。又本案重要關係人許芷瑜目前仍滯留境外,且仍有被告於市長時期的舊屬及相關證人尚未傳喚到案說明。檢察官考量柯文哲雖已卸任,但仍具有一定的實質影響力,亦足證其有勾串尚未到案共犯或證人之虞,如果沒有予以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的危險升高,難以有效追訴。台北地方法院受理案件後,原定10月31日下午2時召開延押庭,但颱風“康妮”來襲,台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而暫緩。
2024年11月1日,台北地方法院召開柯文哲延押庭。
2024年12月11日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已到收尾階段,正在撰寫結案書類,為查清相關金流等細節,檢察官再度提訊在押的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
2024年12月26日,台北地檢署以“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四項罪名起訴柯文哲,求處總計28年6個月有期徒刑,後將柯文哲等五名涉案在押被告移審。羈押庭中,柯文哲否認犯罪,質疑檢方以其移動硬碟中的筆記作為證據,認為內容遭過度延伸解讀。
2024年12月27日,柯文哲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3000萬元新台幣交保。27日凌晨,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等五人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且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當天下午1時,柯文哲完成交保程式返回家中。他在社交媒體發文稱,“我相信我不是圖利、貪污甚至違法的人”。同日,北檢對柯文哲等4人提抗告。12月29日,台灣高等法院裁定發回北院更裁,裁定柯加保為7000萬元。12月30日,柯的家人、黨團民代多方籌錢,中午過後湊得另外4000萬元保釋金,最終陳佩琪順利湊齊交保金,領取繳款單後前往台銀繳納,下午3時45分左右柯文哲現身,步出北院大門。
2025年1月8日,前台北市長
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
沈慶京、台北市議員
應曉薇,以及柯文哲“大賬房”、眾望基金會董事長
李文宗4人因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在台北地方法院三開羈押庭後,1月2日裁定4人羈押禁見3個月。繼沈慶京3日提出抗告後,李文宗8日下午也委託律師遞狀提出抗告。
2025年1月10日,柯文哲委任律師提出抗告。
據台灣中時新聞網2025年1月11日報導,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羈押禁見,民眾黨11日號召民眾上街“釘孤枝”(單挑之意),抗議司法不公,遊行人潮外溢至周邊捷運站,自由廣場前塞滿人潮,民眾黨稍早前稱現場已經突破3萬人。
2025年1月13日,海峽導報綜合報導,中國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原定本月23日傳喚3名被告進行準備程式。由於柯文哲再羈押,法官一度打算優先審理柯文哲,但考慮到有把握不影響審判進度,仍決定在農曆年後開始柯文哲的準備程式。
2025年1月23日,台北地方法院首度召開準備程式庭審理京華城案,被告人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市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當庭認罪,在押的台北市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否認犯罪。台北地方法院當天分別訊問三名被告,公訴檢察官在庭上表示,彭振聲、邵琇珮在京華城案中涉嫌圖利罪,考量二人在偵查階段承認犯罪且無犯罪所得,建請法院減輕其刑罰,量處彭振聲有期徒刑3年;另邵琇珮適用“證人保護法”,建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緩刑2年。李文宗涉嫌收賄罪、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遭求刑17年4個月。彭振聲當庭表示,對檢察官起訴無意見。邵琇珮稱“願意認罪”,建請法院宣告緩刑以利自新。李文宗對三項罪名均予以否認。
2025年3月20日,台北地方法院召開準備程式庭,並首次提訊柯文哲出庭,格外受到關注。而柯文哲在庭上火力全開,怒批檢察官們羅織罪名、有罪推定。柯文哲在法庭內爆料,指林俊言到看守所恐嚇他,稱隨身碟內有他的“不雅視頻”,如果不配合要把這些內容送交法院。柯文哲笑稱還好他妻子家教嚴,他仔細一想,沒被林俊言唬住。
2025年6月5日,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此前台灣檢方認定最具價值的證據是柯文哲的隨身碟,柯文哲則否認持有、製作隨身碟內資料。檢方申請勘驗其中10個檔案,證明隨身碟屬於柯文哲。
2025年6月12日,據台灣“中央社”報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等案,裁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4名被告延押禁見2個月。柯文哲等4人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2日認定4人確實有羈押禁見必要,裁定駁回其抗告。
2025年7月1日,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因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於今日至台北地方法院出庭。彭振聲開庭前突然接獲妻子死亡的噩耗,他崩潰哭喊,“我太太知道我今天要開庭,要輕生,我是冤枉的,我現在要去醫院看我太太”。對此,當地警方證實,彭振聲妻子於今日9時1分墜樓死亡。據報導,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曾控訴檢方“不正訊問”,質疑彭振聲及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此前為“被迫認罪”。為此,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召開準備程式庭,準備勘驗彭振聲、朱亞虎的偵訊錄音。
2025年7月3日,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提訊在押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柯文哲指出開庭進度是“內耗”,更情緒激動地質疑檢方程式不公,甚至直言“根本是為了懲罰我”,質疑檢方是否“在執行上面的任務”。柯文哲與應曉薇的律師團反駁,強調所有討論都已在官方程式中進行,並無不當施壓行為。對於檢方提出勘驗更多“都委會”會議影片,辯方認為此舉無必要,將造成被告長期羈押,質疑是變相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