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犁

亢犁

亢犁,男,漢族,1963年5月1日生,中共黨員,西南大學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西南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亢犁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3年5月1日生
  • 職業:碩導,教授
  • 畢業院校:重慶師範學院,西南農業大學
  • 信仰:中國共產黨
學習經歷,教學及科研成果,學術兼職,人物言論,

學習經歷

1981年9月,就讀於重慶師範學院歷史系,1985年7月大學畢業,獲歷史學學士學位
1991年9月,考入西南農業大學經濟貿易學院農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1995年碩士研究生畢業,獲管理學碩士學位

教學及科研成果

主要從事本科《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中國近現代史綱要》以及研究生《自然辯證法概論》的教學科研工作。
主持省部級以上項目2項;主編、副主編教材3部;發表論文30餘篇。

學術兼職

兼任重慶市毛澤東思想教學研究會副會長,重慶市黨史學會理事,重慶市自然辯證法學會理事,《西南農業大學學報》(社科版)編委。

人物言論

1.建立城鄉統一的公共服務體制,就要通過體制改革和政策調整,改變長期形成的城鄉公共服務二元結構,實現城鄉公共服務的均衡發展。一是針對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發展的需要,深化政府機構改革,特別是建立起促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發展的人事制度,加快公共服務事業單位的轉制改革,加大城鄉公共服務優質資源雙向對流的力度。二是要建立城鄉統一的義務教育體制,促進城鄉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使城鄉孩子享有均等的受教育機會。三是要建立城鄉統一的公共醫療衛生體制,實現醫療機構和衛生資源在城鄉合理配置。四是要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體制,全面落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加快全面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高統籌基金的比例,降低自費比例,減輕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五是要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就業體制,將農村勞動者按常住地納入城鄉一體的就業服務體系,並建立起覆蓋城鄉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體系,實現城鄉勞動力市場的統一。
2.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與公共財政體制改革二者之間存在供求關係,只有逐步改革公共財政體制,才能釋放出滿足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所需要的相應財力和供給能力。一是要明確劃分各級政府事權。在原有政府間事權劃分原則的基礎上,中央政府應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強化再分配職能。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應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提供。二是要建立財權和事權相對等的公共財政體制。根據財權和事權相統一的原則,賦予同各級政府部門供給責任相適應的財政權力,保證各級政府有充足的財力提供相應的公共服務。針對目前基層政府財力緊缺,農村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滯後的現狀,中央政府應加大對農村的財政投入,給予基層政府相對多的財力支撐。三是要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最佳化轉移支付結構。要從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現實要求出發,逐步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比重,增加對基層政府的轉移支付,把更多的財力向基層轉移,用於農村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
3.在城鄉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過程中,要逐步形成政府主導、市場和社會共同參與的多元化治理模式。為此,一是要加快建立服務型政府,確立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提供上的主導地位,引導各級政府把更多的職能轉向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提高政府的服務和責任意識,促進其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二是要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中引入市場機制。通過招標採購、特許經營、財政貼息等形式,在明確產權的前提下,將原由政府承擔的部分公共服務職能交由市場行使,以緩解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中的“政府失靈”現象。三是要建立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的社會參與機制。一方面,要大力培育社會組織,建立政府與社會組織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上的合作夥伴關係。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社區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中的作用,積極建設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在對現有相關資源整合的基礎上,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在城鄉兩級,高起點、高標準規劃改造和新建一批村(社區)公共服務中心,集行政服務、便民服務、文化體育服務、醫療保健服務、社會安全服務、黨建服務六大功能為一體,提高農民對基本公共服務的可及性,改變長期以來政府公共服務在農村“邊緣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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