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

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

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 ,簡稱亞投行AIIB)是一個政府間性質的亞洲區域多邊開發機構。重點支持基礎設施建設,成立宗旨是為了促進亞洲區域的建設互聯互通化和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並且加強中國及其他亞洲國家和地區的合作,是首個由中國倡議設立的多邊金融機構,總部設在北京,法定資本1000億美元。截至2018年12月19日,亞投行有93個正式成員國。

2013年10月2日,習近平主席提出籌建倡議,2014年10月24日,包括中國印度新加坡等在內21個首批意向創始成員國的財長和授權代表在北京簽約,共同決定成立投行。2015年12月25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正式成立。2016年1月16日至18日,亞投行開業儀式暨理事會和董事會成立大會在北京舉行。

亞投行的治理結構分理事會、董事會、管理層三層。理事會是最高決策機構,每個成員在亞投行有正副理事各一名。董事會有12名董事,其中域內9名,域外3名。管理層由行長和5位副行長組成。2019年4月22日,亞投行理事會已經批准象牙海岸、幾內亞、突尼西亞和烏拉圭為新一批成員。至此,亞投行成員達到97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
  • 外文名: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
  • 中文簡稱:亞投行
  • 英文簡稱AIIB
  • 區域:亞洲
  • 性質:區域性政府間國際組織
  • 創立時間:2015年
  • 總部駐地:北京市金融大街B9號 
  • 創始成員數:57(截至2016.10.07)
  • 首任行長金立群
  • 發起國中國
  • 法定資本:1000億美元
  • 理事會主席樓繼偉 
  • 工作語言:英語
歷史沿革,創立背景,中國倡議,簽約儀式,代表會議,簽署協定,正式成立,正式開業,宗旨職能,主要宗旨,主要職能,機構設定,理事會,董事會,高管層,主要成員,成員概況,成員列表,業務運營,人數規模,業務類型,主要投資,現任領導,創立意義,

歷史沿革

創立背景

在全球層面上,亞投行建立的主要背景是新興大國的異軍突起。
新世紀以來,世界各國基本延續了冷戰後的發展趨勢,即在全球化深入發展的推動下實現了不同程度的發展,但各國的發展速度極不均衡。總體而言,開發中國家普遍實現了較快增長,新興國家日益成為經濟新秀,而已開發國家的發展速度相對緩慢。在全球金融危機的打擊下,已開發國家的經濟長期陷入低迷,以新興大國為代表的開發中國家則率先擺脫危機影響,不僅成為全球經濟的新引擎,而且成為全球治理的重要主體。為了更好地發揮新興國家在世界經濟和全球金融治理中的作用,改革原有的國際金融制度順理成章地提上日程。雖然世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通過了相應的股權比重和投票權比重改革決定,但因美國國會反對而受阻,不合理的國際金融機制並未改觀。
在區域層面上,亞投行建立的主要背景是亞洲基礎設施落後。
亞洲經濟全球經濟總量的1/3,是當今世界最具經濟活力和增長潛力的地區,擁有全球六成人口。但因建設資金有限,一些國家鐵路、公路、橋樑、港口、機場和通訊等基礎建設嚴重不足,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該區域的經濟發展。
各國要想維持現有經濟成長水平,內部基礎設施投資至少需要8萬億美元,平均每年需投資8000億美元。8千億美元中,68%用於新增基礎設施的投資,32%是維護或維修現有基礎設施所需資金。現有的多邊機構並不能提供如此巨額的資金,亞洲開發銀行和世界銀行也僅有2230億美元,兩家銀行每年能夠提供給亞洲國家的資金大概只有區區200億美元,都沒有辦法滿足這個資金的需求。由於基礎設施投資的資金需求量大、實施的周期很長、收入流不確定等的因素,私人部門大量投資於基礎設施的項目是有難度的。
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
在國家層面上,亞投行建立的主要背景是中國進入“新常態”。
中國已成為世界第三大對外投資國,中國對外投資2012年同比增長17.6%,創下了878億美元的新高。而且,經過30多年的發展和積累,中國在基礎設施裝備製造方面已經形成完整的產業鏈,同時在公路、橋樑、隧道、鐵路等方面的工程建造能力在世界上也已經是首屈一指。中國基礎設施建設的相關產業期望更快地走向國際。但亞洲經濟體之間難以利用各自所具備的高額資本存量優勢,缺乏有效的多邊合作機制,缺乏把資本轉化為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

中國倡議

2013年10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雅加達同印度尼西亞總統蘇西洛舉行會談,習近平倡議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促進本地區互聯互通建設和經濟一體化進程,向包括東協國家在內的本地區開發中國家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支持。新的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將同域外現有多邊開發銀行合作,相互補充,共同促進亞洲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同月,國家總理李克強出訪東南亞時,緊接著再提出籌建亞投行的倡議。

簽約儀式

2014年10月24日,包括中國、印度、新加坡等在內21個首批意向創始成員國的財長和授權代表在北京正式簽署《籌建亞投行備忘錄》,共同決定成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標誌著這一中國倡議設立的亞洲區域新多邊開發機構的籌建工作將進入新階段。
亞投行簽約儀式亞投行簽約儀式
印度是唯一一個在人民大會堂參與簽字的大型經濟體。其他參與國還包括蒙古國烏茲別克斯坦哈薩克斯坦斯里蘭卡巴基斯坦尼泊爾孟加拉國阿曼科威特卡達以及除印度尼西亞之外的東協所有成員國。
根據《籌建亞投行備忘錄》,亞投行的法定資本為1000億美元,中國初始認繳資本目標為500億美元左右,中國出資50%,為最大股東。各意向創始成員同意將以國內生產總值(GDP)衡量的經濟權重作為各國股份分配的基礎。2015年試運營的一期實繳資本金為初始認繳目標的10%,即50億美元,其中中國出資25億美元。

代表會議

第一次談判代表會議
亞投行首次談判代表會議亞投行首次談判代表會議
2014年11月28日,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首次談判代表會議在雲南昆明舉行。會議由中國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主持,22個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國的首席談判代表出席會議。亞投行籌建臨時多邊秘書處秘書長金立群出席會議。
會議著重討論了亞投行首席談判代表會議的議事規則和工作計畫、亞投行籌建臨時多邊秘書處的組建方案、工作程式等事項,並為正式啟動亞投行章程談判做準備。 22個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國商定了接納新意向創始成員國的程式和規則。
第二次談判代表會議
2015年1月15日至16日,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第二次談判代表會議在印度孟買舉行。會議對臨時多邊秘書處首席律師起草的亞投行章程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亞投行臨時多邊秘書處秘書長金立群向會議報告了秘書處建設及亞投行籌建進展情況。
亞投行第二次談判代表會議亞投行第二次談判代表會議
會議決定有意願作為創始成員加入的國家需在2015年3月31日前正式提出申請,經現有意向創始成員國同意,即可參與亞投行籌建進程。
第三次談判代表會議
2015年3月30日至31日,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第三次談判代表會議在哈薩克斯坦阿拉木圖舉行。29個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國談判代表和亞投行多邊臨時秘書處秘書長金立群出席會議。香港特別行政區派員作為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參加了會議。
亞投行第三次談判代表會議亞投行第三次談判代表會議
會議就多邊臨時秘書處起草的《亞投行章程(草案)》修訂稿進行了深入和富有成效的討論。金立群向會議報告了亞投行籌建工作進展情況。會前,多邊臨時秘書處舉行了研討會,就治理結構、環境和社會框架、採購政策等問題向各方做了專題匯報。
第四次談判代表會議
2015年4月27日至28日,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第四次談判代表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由籌建亞投行談判代表會議常設主席、中國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主持,55個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國談判代表和亞投行多邊臨時秘書處秘書長金立群出席會議(孟加拉國尼泊爾因故缺席)。香港特別行政區派員作為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參加了會議。
亞投行第四次談判代表會議亞投行第四次談判代表會議
會議歡迎德國義大利法國伊朗阿聯馬爾他吉爾吉斯斯坦土耳其西班牙韓國奧地利荷蘭巴西芬蘭喬治亞丹麥澳大利亞埃及挪威俄羅斯瑞典以色列南非亞塞拜然冰島葡萄牙波蘭27個國家成為亞投行新的意向創始成員國,就多邊臨時秘書處起草的《亞投行章程(草案)》修訂稿進行了深入和富有成效的討論並取得顯著進展。金立群秘書長向會議報告了亞投行籌建工作進展情況。根據亞投行籌建工作計畫,各方計畫於2015年年中商定亞投行章程終稿並簽署,之後經成員國批准生效,年底前正式成立亞投行。
第五次談判代表會議
2015年5月20日至22日,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第五次談判代表會議在新加坡舉行。此次通過三天的談判,各方就《亞投行章程》文本達成一致,並商定將於2015年6月底在北京舉行《亞投行章程》簽署儀式。金立群秘書長向會議報告了亞投行籌建工作進展情況,會議還就亞投行有關環境與社會保障框架、採購等政策檔案進行了討論。
亞投行第五次談判代表會議亞投行第五次談判代表會議
根據亞投行籌建工作計畫,各方將在2015年六月底章程簽署後履行國內批准程式,待合法數量的國家批准生效後,年底前正式成立亞投行。
第六次談判代表會議
2015年8月24日,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第六次談判代表會議在喬治亞首都提比里西舉行。與會的54個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國談判代表(阿曼、斯里蘭卡和瑞士因故缺席)按照公開、透明、擇優的原則,通過共識選舉中方提名人選、現任亞投行多邊臨時秘書處秘書長金立群先生為亞投行候任行長。候任行長將在亞投行首次理事會上被任命為行長。
亞投行第六次談判代表會議亞投行第六次談判代表會議
第七次談判代表會議
2015年9月28-29日,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第七次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德國法蘭克福舉行。會議由籌建亞投行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常設主席、中國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和會議聯合主席、德國首席談判代表舒克內希特共同主持,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國談判代表和亞投行候任行長金立群等出席會議。香港特別行政區派員作為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參加了會議。
亞投行第七次談判代表會議亞投行第七次談判代表會議
會議審議了亞投行多邊臨時秘書處提交的一系列檔案草案,包括亞投行組織結構、人力資源政策、財務政策、業務政策、環境與社會框架、採購政策等,並請多邊臨時秘書處根據會議討論情況進行修改完善。亞投行候任行長金立群向會議報告了亞投行籌建工作進展情況。
第八次談判代表會議
2015年11月3日至4日,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第八次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舉行。
亞投行第八次談判代表會議亞投行第八次談判代表會議

簽署協定

2015年6月29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以下簡稱《協定》)簽署儀式在北京舉行。亞投行57個意向創始成員國財長或授權代表出席了簽署儀式,其中已通過國內審批程式的50個國家正式簽署《協定》,其他尚未通過國內審批程式的意向創始成員國見證簽署儀式。根據《協定》規定,此次未簽署協定的意向創始成員國可在年底前簽署。中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作為中方授權代表簽署《協定》並在儀式上致辭。
《亞投行協定》簽署儀式代表合影《亞投行協定》簽署儀式代表合影
樓繼偉強調,各國簽署《協定》後,還需經本國立法機構批准。年底之前,經合法數量的國家批准後,《協定》即告生效,亞投行正式成立。下一步,各方將按照此前商定的時間表,積極推進包括完成各自國內立法批准程式在內的各項籌建工作,確保亞投行如期在年底前正式成立並及早投入運作。
2015年8月至12月,馬來西亞駐華大使扎伊努丁、泰國駐華大使醍樂堃·倪勇、波蘭駐華大使林譽平、丹麥外交大臣克里斯蒂安·延森、菲律賓駐華大使巴西里奧分別作為本國政府全權代表陸續在北京簽署《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57個意向創始成員國已全部簽署《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

正式成立

截至2015年12月25日,包括緬甸、新加坡、汶萊澳大利亞、中國、蒙古奧地利英國紐西蘭盧森堡韓國喬治亞荷蘭德國挪威巴基斯坦約旦等在內的17個意向創始成員國(股份總和占比50.1%)已批准《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以下簡稱《協定》)並提交批准書,從而達到《協定》規定的生效條件,即至少有10個簽署方批准且簽署方初始認繳股本總額不少於總認繳股本的50%,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正式成立。

正式開業

2016年1月16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簡稱“亞投行”)開業儀式在釣魚台國賓館舉行。開業儀式的舉行意味著在歷經800多天的籌備籌建後,全球迎來了首箇中國倡議設立的多邊金融機構開張運營。中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被選舉為亞投行首屆理事會主席,金立群當選亞投行首任行長。
亞投行總部大樓亞投行總部大樓
開業儀式系列活動將連續舉行三天,將分別舉行理事會和董事會成立大會,還將選舉行長和各選區董事,審議通過銀行業務、財務、人事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檔案,為銀行正式運營做最後的準備。
2016年1月17日上午,亞投行在坐落於北京金融街的總部大樓舉行剪彩儀式,標誌著亞投行總部大樓正式啟用。
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
2016年2月5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正式宣布任命5位副行長。這5位副行長分別來自英國、德國、印度、韓國、印尼。
2016年9月23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總部奠基儀式在北京奧林匹克公園中心區舉行。亞投行總部位於奧林匹克公園中心區B27-2地塊。未來地上建築面積約25萬平米。
2017年1月16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慶祝其成立一周年,並啟動2017年戰略發展規劃,重點支持領域包括可持續基礎設施建設、跨境互聯互通等。
2017年亞投行將逐步擴大貸款投資規模,改善借款國的城市設施、交通、能源供給能力和使用效率,推進國際產能合作,促進區域互聯互通。通過項目投資將人、服務和市場連線起來,滿足亞洲各國日益增長的基礎設施需求,從而促進亞洲經濟與社會穩定發展。就菲律賓而言,AIIB有意與其他多邊機構合作,為馬尼拉大都會區防洪項目(2340億比索)和EDSA快速公交系統(3780億比索)提供融資支持。
自2016年1月16日啟動以來,亞投行共有57個簽署國,並累計發放17.3億美元的貸款以支持7個國家(巴基斯坦、孟加拉國、塔吉克斯坦、印度尼西亞、緬甸、亞塞拜然和阿曼)的9個基礎設施項目。

宗旨職能

主要宗旨

通過在基礎設施及其他生產性領域的投資,促進亞洲經濟可持續發展、創造財富並改善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與其他多邊和雙邊開發機構緊密合作,推進區域合作和夥伴關係,應對發展挑戰。

主要職能

為履行其宗旨,銀行應具備以下職能:
(一)推動區域內發展領域的公共和私營資本投資,尤其是基礎設施和其他生產性領域的發展;
(二)利用其可支配資金為本區域發展事業提供融資支持,包括能最有效支持本區域整體經濟和諧發展的項目和規劃,並特別關注本區域欠發達成員的需求;
(三)鼓勵私營資本參與投資有利於區域經濟發展,尤其是基礎設施和其他生產性領域發展的項目、企業和活動,並在無法以合理條件獲取私營資本融資時,對私營投資進行補充;並且,
(四)為強化這些職能開展的其他活動和提供的其他服務。

機構設定

理事會

銀行一切權力歸理事會。
每個成員均應在理事會中有自己的代表,並應任命一名理事和一名副理事。每個理事和副理事均受命於其所代表的成員。除理事缺席情況外,副理事無投票權。在銀行每次年會上,理事會應選舉一名理事擔任主席,任期至下屆主席選舉為止。
理事會應舉行年會,並按理事會規定或董事會要求召開其他會議。當五個銀行成員提出請求時,董事會即可要求召開理事會會議。當出席會議的理事超過半數,且所代表的投票權不低於總投票權三分之二時,即構成任何理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

董事會

董事會負責指導銀行的總體業務,為此,除行使本協定明確賦予的權力之外,還應行使理事會授予的一切權力。
董事會應由十二名成員組成,董事會成員不得兼任理事會成員。九名應由代表域內成員的理事選出;三名應由代表域外成員的理事選出。每名董事應任命一名副董事,在董事缺席時代表董事行使全部權力。理事會應通過規則,允許一定數量以上成員選舉產生的董事任命第二名副董事。董事任期兩年,可以連選連任。
投票權
每個成員的投票權總數是基本投票權、股份投票權以及創始成員享有的創始成員投票權的總和。
(一)每個成員的基本投票權是全體成員基本投票權、股份投票權和創始成員投票權總和的百分之十二在全體成員中平均分配的結果。
(二)每個成員的股份投票權與該成員持有的銀行股份數相當。
(三)每個創始成員均享有六百票創始成員投票權

高管層

行長
理事會通過公開、透明、擇優的程式,依照第二十八條規定,經超級多數投票通過選舉銀行行長。行長應是域內成員國的國民。任職期間,行長不得兼任理事、董事或副理事、副董事。
行長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一次。理事會可依照第二十八條規定經超級多數投票通過,決定中止或解除行長職務。
行長擔任董事會主席,無投票權,僅在正反票數相等時擁有決定票。行長可參加理事會會議,但無投票權。
行長是銀行的法人代表,是銀行的最高管理人員,應在董事會指導下開展銀行日常業務。
銀行高級職員
董事會應按照公開、透明和擇優的程式,根據行長推薦任命一名或多名副行長。副行長的任期、行使的權力及其在銀行管理層中的職責可由董事會決定。在行長出缺或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由一名副行長行使行長的權力,履行行長的職責。

主要成員

成員概況

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國按大洲分,亞洲34國,歐洲18國,大洋洲2國,南美洲1國,非洲2國,總計57國。截至2018年12月19日,亞投行有93個正式成員國。
聯合國安理會五大常任理事國已占四席:中國英國法國俄羅斯
亞投行創始成員國地圖亞投行創始成員國地圖
金磚國家全部加入亞投行:中國、俄羅斯、印度、巴西、南非。
2017年3月23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宣布批准13個新成員加入亞投行,成員總數達到了70個。在新成員名單中,非地區成員有8個,比利時、加拿大、衣索比亞、匈牙利、愛爾蘭、秘魯、蘇丹共和國和委內瑞拉。而地區成員有5個,分別是阿富汗、亞美尼亞、斐濟、中國香港和東帝汶。這是亞投行2016年成立以來第一次接收新成員。
2017年5月13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宣布批准7個新成員加入亞投行,成員總數達到了77個。在新成員名單中,有三個亞太區域內國家和四個亞太區域外國家,他們分別是巴林、賽普勒斯、薩摩亞、玻利維亞、智利、希臘和羅馬尼亞。
2017年6月16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宣布批准阿根廷、馬達加斯加和湯加3個新意向成員加入,成員總數增至80個。
2017年12月19日,亞投行宣布批准庫克群島、萬那杜、白羅斯和厄瓜多4個成員的加入申請,成員增至84個。
2018年5月2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宣布批准巴布亞紐幾內亞和肯亞加入,成員總數增至86個。
2018年6月26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理事會在此間舉行的年會上宣布,已批准黎巴嫩作為意向成員加入,其成員總數增至87個。
2018年12月19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在北京宣布其理事會已批准新一批6個意向成員加入,成員總數擴大到93個。此次新增的6個成員包括阿爾及利亞加納利比亞摩洛哥塞爾維亞多哥
2019年4月22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宣布,亞投行理事會已經批准象牙海岸、幾內亞、突尼西亞和烏拉圭為新一批成員。至此,亞投行成員達到97個。上述四國完成各自國內程式以及向亞投行繳納首筆注資後,它們將正式成為亞投行成員。據了解,這四個國家的份額將來自亞投行現存份額池中未被分配的部分。

成員列表

亞投行成員列表(截至2018年12月19日)
大洲國家/地區申請加入時間批准加入時間是否為意向創始成員國備註
亞洲
孟加拉國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汶萊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高棉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中國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G20
印度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G20
印度尼西亞
2014年11月25日
2014年11月25日
G20
約旦
2015年2月7日
哈薩克斯坦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科威特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寮國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馬來西亞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馬爾地夫
2014年12月31日
蒙古國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緬甸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尼泊爾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阿曼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巴基斯坦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菲律賓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卡達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沙烏地阿拉伯
2015年1月13日
G20
新加坡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韓國
2015年3月26日
2015年4月11日
G20
斯里蘭卡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塔吉克斯坦
2015年1月13日
泰國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土耳其
2015年3月26日
2015年4月10日
G20
烏茲別克斯坦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越南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吉爾吉斯斯坦
2015年3月31日
2015年4月9日
以色列
2015年3月31日
2015年4月15日
喬治亞
2015年3月28日
2015年4月12日
阿聯
2015年3月20日
2015年4月3日
亞塞拜然
2015年3月31日
2015年4月15日
伊朗
不晚於2015年3月21日
2015年4月3日
阿富汗
2017年10月14日
亞美尼亞
2017年3月23日
中國香港
2017年3月23日
東帝汶
2017年3月23日
巴林
2017年5月13日
黎巴嫩
2018年6月26日
歐洲
奧地利
2015年3月27日
2015年4月11日
丹麥
2015年3月28日
2015年4月12日
法國
2015年3月17日
2015年4月2日
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G20
德國
2015年3月17日
2015年4月1日
G20
義大利
2015年3月17日
2015年4月2日
G20
盧森堡
2015年3月18日
2015年3月27日
荷蘭
2015年3月28日
2015年4月12日
西班牙
2015年3月27日
2015年4月11日
瑞士
2015年3月20日
2015年3月28日
英國
2015年3月12日
2015年3月28日
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G20
瑞典
2015年3月31日
2015年4月15日
芬蘭
2015年3月30日
2015年4月12日
挪威
2015年3月31日
2015年4月14日
冰島
2015年3月31日
2015年4月15日
俄羅斯
2015年3月30日
2015年4月14日
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G20
葡萄牙
2015年3月31日
2015年4月15日
波蘭
2015年3月31日
2015年4月15日
馬爾他
2015年4月9日
比利時
2017年3月23日
匈牙利
2017年3月23日
愛爾蘭
2017年3月23日
賽普勒斯
2017年5月13日
希臘
2016年7月22日
2017年5月13日
羅馬尼亞
2017年5月13日
2017年12月19日


紐西蘭
2014年11月28日
2015年1月4日
澳大利亞
2015年3月29日
2015年4月13日
G20
斐濟
2017年3月23日
薩摩亞
2017年5月13日
湯加
2017年6月16日
庫克群島
2017年12月19日
萬那杜共和國
2017年12月19日
巴布亞紐幾內亞
2018年5月2日


巴西
2015年3月28日
2015年4月12日
G20
秘魯
2017年3月23日
委內瑞拉
2017年3月23日
玻利維亞
2017年5月13日
智利
2017年5月13日
阿根廷
2017年6月16日
G20
厄瓜多
2017年12月19日
北美洲
加拿大
2016年8月31日
 2017年3月23日
G20

埃及
2015年3月30日
2015年4月14日
南非
2015年3月31日
2015年4月15日
G20
衣索比亞
2017年3月23日
蘇丹
2017年3月23日
馬達加斯加
2017年6月16日
肯亞
2018年5月2日
2018年12月19日
加納
2018年12月19日
利比亞
2018年12月19日
摩洛哥
2018年12月19日
多哥
2018年12月19日
參考資料:

業務運營

人數規模

截至2016年6月,亞投行約有60名員工(不包括諮詢顧問以及那些通過第三方外包機構僱傭的員工)。2016年年底,亞投行計畫招聘100名員工。接下來的3至5年,計畫招聘300-400名員工,或400-500名員工。

業務類型

根據協定,亞投行的業務分為普通業務和特別業務。
普通業務是指由亞投行普通資本(包括法定股本、授權募集的資金、貸款或擔保收回的資金等)提供融資的業務;
特別業務是指為服務於自身宗旨,以亞投行所接受的特別基金開展的業務。兩種業務可以同時為同一個項目或規劃的不同部分提供資金支持,但在財務報表中應分別列出。

主要投資

作為由中國提出創建的區域性金融機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主要業務是援助亞太地區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在全面投入運營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將運用一系列支持方式為亞洲各國的基礎設施項目提供融資支持——包括貸款、股權投資以及提供擔保等,以振興包括交通、能源、電信、農業和城市發展在內的各個行業投
亞投行首批四個項目(2016年6月批准)
項目名稱
投資所在地
投資金額
電力配送升級和擴容項目
孟加拉國
首批四個項目總計約七億美元
國家貧民窟升級項目(世行聯合融資)
印度尼西亞
M-4高速公路項目(與亞洲開發銀行和英國貿易發展部聯合融資)
巴基斯坦
公路項目(歐洲復興開發銀行聯合融資)
塔吉克斯坦

現任領導

職位
姓名
國籍及任職情況
理事會主席
中國財政部部長
行長
中國財政部副部長
副行長
丹尼·亞歷山大(Danny Alexander)
英國前自由民主黨部長
副行長
馮·阿姆斯貝格(Joachimvon Amsberg)
德國(世界銀行負責開發性金融的副行長)
副行長
D.J.Pandian
印度(長期在印度聯邦及州政府任職)
副行長
洪起澤(Kyttack Hong)
韓國產業銀行行長
副行長
Luky Eko Wuryanto
印度尼西亞政府官員
參考資料:

創立意義

考慮到在全球化背景下,區域合作在推動亞洲經濟體持續增長及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具有重要意義,也有助於提升本地區應對未來金融危機和其他外部衝擊的能力;
認識到基礎設施發展在推動區域互聯互通和一體化方面具有重要意義,也有助於推進亞洲經濟成長和社會發展,進而為全球經濟發展提供新動力;
認識到亞投行通過與現有多邊開發銀行開展合作,將更好地為亞洲地區長期的巨額基礎設施建設融資缺口提供資金支持;
確信作為旨在支持基礎設施發展的多邊金融機構,亞投行的成立將有助於從亞洲域內及域外動員更多的亟需資金,緩解亞洲經濟體面臨的融資瓶頸,與現有多邊開發銀行形成互補,推進亞洲實現持續穩定增長。
中國提倡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一方面能繼續推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世界銀行(WB)的進一步改革,另一方面也是補充當前亞洲開發銀行(ADB)在亞太地區的投融資與國際援助職能。
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是繼提出建立金磚國家開發銀行(NDB)、上合組織開發銀行之後,中國試圖主導國際金融體系的又一舉措。這也體現出中國嘗試在外交戰略中發揮資本在國際金融中的力量。更值得期待的是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將可能成為人民幣國際化的制度保障,方便人民幣“出海”。
亞投行正式宣告成立,是國際經濟治理體系改革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事件,標誌著亞投行作為一個多邊開發銀行的法人地位正式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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