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華縣公安局

五華縣公安局是五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全縣各派出所的工作進行指揮和協調,負責全縣公安工作,並指導、監督和檢查落實。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依法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國家安全。
三、做好全縣公安機關組織建設和公安民警隊伍建設,負責全縣公安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
四、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協調處理或直接偵辦刑事犯罪案件、國內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和經濟犯罪案件。
五、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範偵查工作,防範、處理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六、指導管理出入境工作和外國人在五華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七、指導、管理、維護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以及機動車輛(不含拖拉機)、駕駛員管理工作。
八、組織協調處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群體性事件,指導或直接依法查處危害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指導、監督消防工作。組織、協調全縣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十、負責對保全服務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
十一、負責公安行政案件的複議、應訴。
十二、負責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監管、教育工作及負責公安強制隔離戒毒的有關工作。
十三、指導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和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村委會治保組織及治安聯防隊的建設。
十四、組織實施對來五華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省主要領導的安全警衛工作和各種大型會議、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五、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機關指揮系統、通訊、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技術偵察建設。
十六、負責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十七、指導、檢查、督促全縣公安機關各部門、警種的執法活動;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民警的監督;查處公安隊伍的各種違紀案件。
十八、指導森林等部門的公安業務工作。
十九、承辦上級公安機關等領導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拘留所(同時掛拘役所牌子)
負責對依法被決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拘留審查的人員、拘役人員進行教育、勞動管理。
看守所
負責監所管理工作,對在押犯罪嫌疑人和罪犯實行強制管理及談話教育;24小時全天候巡倉值班和閉路電視監控;管教一年以內徒刑的人犯勞動改造;保障預審、起訴等各項刑事訴訟活動的進行。
警務保障室
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法制大隊(加掛信訪接待室牌子)
負責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監督室(與紀委合署辦公,加掛監察室、審計室、警務督察大隊牌子)
負責公安紀檢、監察、督察、審計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禁毒管理大隊
負責一是全縣禁毒工作的政策、計畫、項目、措施、宣傳教育和毒品違法犯罪情況向縣禁毒委提出建議和對策;二是協調全縣重大禁毒活動,檢查、督促各成員單位履行禁毒職責,發揮禁毒職能;三是根據縣禁毒委的工作部署,對縣直各禁毒委成員單位的禁毒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指導,並對具體合作事項進行協調;四是負責全縣重大特大製販毒案件,協外毒品案件的偵破工作,緝毒情報信息的收集、境內外毒品線索的查證、協調工作 ,承辦上級交辦的毒品案件,負責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涉毒公共娛樂服務場所管理整治、吸毒人員動態管控機制建設工作;五是負責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全縣公安機關禁毒執法工作。
網路警察大隊
負責加強網上輿情監控、虛擬社會管理工作 。
巡邏警察大隊
負責指導和管理巡警工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會同治安部門指導並直接參與大型民眾性活動的安全保衛和重大糾紛、械鬥等大型群體事件的處置;負責執行政府和立法機關及公安機關依法確定的其他任務。
出入境管理大隊
承辦公民因私出國、赴港澳台探親、商務、勞務、培訓、旅遊、留學、定居的管理工作;受理外國人簽證、居留和台胞證停留延期申請;受理外國人、外籍華人、華僑、台灣居民來本地區定居申請;指導本地區入境境外人員管理工作,處理或指導處理本地區發生的涉外案(事)件;負責審核簽發港澳台各類出入境證照。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負責指導或直接偵辦經濟犯罪案件,掌握全縣經濟犯罪偵查工作情況,分析、調查、研究經濟犯罪的動態和信息,擬定防範和打擊對策;承辦上級公安機關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案件。
治安管理大隊(加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牌子)
負責基層基礎建設和治安內務管理;治安秩序管理和危險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及槍枝、彈藥管理;指導、查處違反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的案件;指導常住、流動、重點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提供人口統計資料;指導辦理人口信息計算機管理系統建設、運行;辦理戶政業務;大型活動治安管理和特種行業及保全管理;查處“黃、賭、毒”等案件和“掃黃打非”及辦理治安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
交通警察大隊
指導、監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糾正交通違法,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實施公路治安、刑事案件的前期處置,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對策;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指導、監督機動車輛安全檢查和駕駛員的考核及機動車輛牌證、駕駛員證照的核發和管理;參與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規劃,開展交通管理科技工作及所需裝備的配置;負責全縣交警部門的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訴訟工作及國家賠償工作。
刑事偵查大隊
負責刑事偵查、反恐怖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政工室(加掛黨委辦公室牌子)
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幹部考核、任免、調配、招錄民警(職工)、機構編制、工資福利、警銜、人事檔案管理、警力統計和年度考核工作;協助上級公安機關管理人民警察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協助局黨委配合地方黨委組織部門考核民警、推薦優秀人才,負責全縣公安機關政治工作;協助黨委做好各項內務工作。
指揮中心(加掛辦公室牌子)
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機要工作;負責信息通信等工作;負責警察公共關係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推進、評估、考核工作。內設5個股,正股級。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