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嶺鄉

五嶺鄉位於宜章縣城東北部,2011年12月,撤銷沙坪鄉、太平里鄉合併設立五嶺鄉(原太平里鄉位於宜章縣東北部,面積占67平方千米,人口約1.43萬人(約2007年),轄10個行政村,鄉政府駐太平里村桃子灣,距縣城11千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五嶺鄉
  • 行政區類別:鄉
  • 面積:67平方千米
  • 人口:1.43萬人(約2007年)
  • 設立時間:2011年12月
簡介,概況,沿革,郵編,基礎設施,農田水利建設,集鎮建設,交通建設,工業,湖南省安全生產示範鄉鎮,宜章縣五嶺鄉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簡介

概況

2011年12月,撤銷沙坪鄉、太平里鄉合併設立五嶺鄉(原太平里鄉位於宜章縣東北部,面積67平方千米,人口1.43萬人(約2007年),轄10個行政村,鄉政府駐太平里村桃子灣,距縣城11千米。
原沙坪鄉位於宜章縣東北部,面積71平方千米,人口2萬人(2008年),轄11個行政村,鄉政府駐茅栗坪,距縣城10千米。2013年五嶺鄉的行政區域,五嶺鄉轄21個建制村,總面積146.6平方公里,總人口3.57萬人,鄉人民政府駐桃子灣(原太平里鄉人民政府駐地)。

沿革

據《民國縣誌》,太坪里圩場始設於民國十年(1921年),以圩場地為一塊較大的坪地而取名;後經雅化為太平里,太平里鄉因此得名。沙坪鄉因原駐地得名;沙坪里因河流泥沙沖積形成,故稱沙坪。
1949年屬近城鄉,1950年屬近城區(亦稱第一區),
1951年從近城區劃出成立太平區(第七區)。
1956年撤區,設太平鄉、沙坪鄉。
1958年8月,2鄉合併設立太平公社。
1959年將白石渡鎮劃入。1961年分為太平、沙坪2個公社和白石渡鎮。
1964年,太平、沙坪2個公社合併為太平公社,
1966年改名五嶺公社。
1980年復分為沙坪、太平2個公社。
1984年3月撤社改鄉,設立太平里鄉、沙坪鄉。
1996年,太平里鄉面積67平方千米,人口1.4萬人,鄉政府駐桃子灣,轄長坪、饒田、太平里、滸口、鄧家灣、小水、老何山、小溪、用口、塘下10個行政村和太平里居委會;沙坪鄉面積71平方千米,人口2萬人,鄉政府駐沙坪里黃泥坳,轄沙坪里、坳背、分水、沿江、鐵坑、留軍、樟橋、福祿嶺、歐家洞、十二畝、坦山11個行政村和沙坪居委會。
1998年5月,沙坪鄉政府駐地遷至留軍茅栗坪。

郵編

太平里:424205
沙坪:424201

基礎設施

農田水利建設

切實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在抓緊抓好已有水利工程的基礎上,修復小型水利工程415件;加快水利設施建設,進一步增強農業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
2007年,新增灌溉面積500畝;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平方公里;新建農村人畜飲水工程20件,解決了2775戶14228人4515頭飲水困難。成立了17個村民小組的用水協會。

集鎮建設

加大對集鎮新區後續工程的建設步伐,2007年,通過調動民間資本,實施了4.2公里29400平方米道路硬化工程;建成護欄1820米,投資3萬元農貿市場正緊張有序的施工中。

交通建設

重點加快鄉村公路建設,修復水毀公路20千米,對全鄉公路建設進行了規劃,並及時組織實施,2007年內分別對鄉內主要1條鄉村公路進行了擴建,新規劃了太(平里)宜(章)公路,規劃了鄺家灣自然村部分村組級公路, 有效改善了鄉村交通。

工業

吉港(康達)水泥廠是福建吉港公司投資7億多元興建的水泥廠,2012年投產,年產水泥200萬噸。

湖南省安全生產示範鄉鎮

五嶺鄉成功創建湖南省安全生產示範鄉鎮(街道),全省共89個、全市共9個鄉鎮(街道)獲評。岩泉鎮、五嶺鄉自2013年成功創建市級安全生產示範鄉鎮以來,不斷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以創建省級“安全生產示範鄉鎮”為契機,開展了前期動員部署、摸排整改、完善加強等系列創建活動,全面夯實了基礎,五嶺鄉建立完善了安全生產工作機制。

宜章縣五嶺鄉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一)鄉黨委及其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及本鄉黨員代表大會(黨員大會)的決議。
(2)討論決定本鄉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3)領導鄉政權機關、集體經濟組織和民眾組織,支持這些機關和組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各自章程開展工作。
(4)加強鄉黨委自身建設,鄉政權建設和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以及鄉機關、鄉所屬企業事業單位黨組織的建設。
(5)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對幹部的教育、培養、選拔和監督工作。協助管理縣直有關部門駐鄉單位的幹部。
(6)領導本鄉的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設。
(二)鄉人民政府及其職責
鄉人民政府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1)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發布決定和命令;
(2)執行本行政區域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4)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5)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
(6)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7)辦理上級人民政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人民代表大會及其職責
(1)研究並決定召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
(2)保證憲法、法律、法規、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會議、決定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遵守和執行;
(3)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建議,討論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計畫以及本級財政預算的部分變更或者調整,討論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政工作實施計畫;
(4)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的工作匯報,監督、支持人民政府開展工作;
(5)經徵得本級人表大會代表的過半數同意,討論、決定接受正副鄉長的辭職申請,
(6)聯繫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組織代表視察,指導代表小組活動;
(7)受理人民民眾對本級人民政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指控和申訴;(8)督促本級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認真辦理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9)組織指導選區選民依法罷免和補選人民代表;(10)辦理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交辦的工作事項;(11)負責聯繫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組織代表開展活動,並反映代表和民眾對本級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參加本級人民政府召開的重要會議。
(四)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職責
根據全鄉治安狀況,研究提出抓好綜治工作的辦法、措施,供黨委政府決策;根據治安形勢的不同情況分期、分階段對全鄉綜治工作作出部署,並督促實施;指導、協調、推動各村各單位落實社會治安各項措施。
(五)鄉紀委及其職責
貫徹執行紀律檢查工作方針、政策,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制度,檢查所屬轄區範圍內黨組織和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根據各個不同時期形勢的需要作出關於維護黨的紀律的決定;
制定措施,認真執行,切實加強黨風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和亂收費,核實查處民眾反映熱點難點問題;
經常對黨員進行多種形式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全面提高黨員的政治思想素質;
經常了解並向黨委和縣紀委反映黨員遵紀守法的情況;
受理民眾對黨組織和黨員的檢舉控告;檢查所屬轄區內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黨紀、國家法律法規的調查;
及時報黨委研究並向縣紀委呈報有關案件調查的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檢舉、控告、申訴。
對受處分的黨員幹部經常進行考察教育,幫助他們改正錯誤;檢查指導支部的紀檢工作,抓好紀檢隊伍自身的思想、組織建設;承辦鄉黨委和縣紀委交辦的有關事項,並向鄉黨員代表大會、鄉黨委和縣紀委匯報、報告工作。
(六)武裝部及其職責
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國防後備力量建設的方針和政策;負責民兵組織建設及民兵、預備役人員的登記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和帶領民兵完成戰備執勤和急、難、險、重任務,發動民兵積極參加三個文明建設;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軍烈屬的優撫;負責擬制戰時動員計畫,做好戰時動員的各項準備工作;戰時負責組織實施民兵動員計畫和帶領民兵參軍參戰、支前和保衛後方等任務。
(七)黨政辦公室及其職責
負責文秘和會務、檔案、組織、宣傳、統戰、工會、人事變動、計畫統計、後勤保障等工作;接待民眾來訪,處理好來信來訪。
(八)財政所及其職責
負責財政稅收征管和稽查工作;負責本鄉財政預算、財政收支、預算內外資金管理並對財務收支進行監督;負責管理、指導和監督本鄉的財務工作,幫助企事業單位及村(社區)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對財會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代表鄉政府對國有資金實施監督管理;當好經濟發展參謀,協助政府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承辦黨委、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司法所及其職責
在鄉人民政府領導下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負責本轄區內的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管理本轄區的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的調解;指導管理本轄區內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代表人民政府處理民間糾紛;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領導下,負責刑釋解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參與本轄區內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在法律援助中心領導下負責本轄區內的法律援助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十)社會和勞動保障站及其職責
宣傳黨和政府對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為轄區內下崗失業人員提供勞動保障政策諮詢,提供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諮詢服務,組織推薦轄區內下崗失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開展轄區內就業服務工作,負責開發社區公益性崗位和其他就業崗位,組織實施社區就業項目,組織開展就業服務。
(十一)經濟發展辦公室及其職責
負責招商和民營企業及其它非公有制經濟的服務工作;負責礦產管理、村鄉建設規劃工作和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安全和防患工作,加強監督管理,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處理和協助處理安全責任事故;承辦本級黨委政府交辦和上級各業務主管部門的工作。
(十二)計畫生育辦公室及其職責
1、建立健全轄區內已婚育齡婦女信息檔案。在鄉黨委、政府和縣計生委的領導下,執行、落實上級政府下達的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
2、制定、下達完成年度計畫的工作方案,做好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建好業務台賬,掌握計畫生育工作動態,及時向鄉黨委、政府和縣計生委匯報情況,提出工作建議,當好鄉黨委、政府抓計畫生育工作的參謀、助手;
3、按季度組織已婚育齡婦女中的普檢對象進行普檢,按季度組織已婚育齡婦女中的重檢對象進行重檢,對漏檢對象進行跟蹤落實;
4、制定宣傳教育計畫,經鄉黨委、政府批准後,協助鄉黨委、政府組織實施,以村、學校為陣地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宣傳。
5、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做好計畫生育養老保險工作;
6、做好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工作,努力提高辦證率和驗證率;
7、做好計畫生育信訪工作,傾聽民眾呼聲,為民眾排憂解難,依法查處計畫生育案件,依法徵收計畫外生育對象的社會撫養費;
8、指導各村委會制定好《村民計畫生育公約》,做好對各村委會計畫生育業務指導、檢查、督促,做好對計生辦工作人員、村黨支部成員、村委會成員、計畫生育宣傳員和育齡婦女的計畫生育業務指導和培訓;
9、負責審批辦理《一胎生育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獨生子女證》及審批上報《再生一胎生育證》,為村民審批上報辦理“一卡通”優惠證;
10、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11、完成上級計畫生育部門及鄉黨委、政府交辦的任務。
(十三)計畫生育服務站工作職責
1.做好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知識的宣傳普及任務;
2.為育齡民眾提供優質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
3.做好節育措施及時率的要求;
4.做好節育手術事故發生率的控制要求;
5.加大節育手術後的隨訪;
6.加強孕(環)情檢查達標;
7.加強避孕藥具的管理和發放;
8.做好出生缺陷干預和婦幼保健工作;
9.做好對計畫生育服務室人員及村級藥具管理員年度培訓計畫的完成情況。
(十四)文化廣播電視站工作職責
1、根據上級業務部門和鄉黨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我鄉文化工作計畫,經領導審核批准,組織實施;
2、發揮廣播、有線電視等媒體的作用及時向廣大民眾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健康的文藝節目;
3、緊緊圍繞鄉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科普教育活動和民眾性的文化體育活動;
4、做好文化服務站圖書資料的統計、借閱、保管及體育器材的登記管理工作;
5、做好廣播、有線電視實施的維護保養工作,維護傳播器材的正常運行;
6、根據鄉黨委、政府安排,結合鄉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針對性地舉辦專題節目,負責自辦節目的內容蒐集、編輯、整理、播音工作。
(十五)民政辦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對民政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努力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2、要積極認真做好民眾最低生活保障,救災救濟工作,幫助困難民眾發展生產,走勤勞致富的道路。
3、要在鄉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認真做好優撫工作,落實好優撫對象的各項政策,解決好優撫對象的“三難”問題。
4、落實好農村五保供養政策,使應保人員應保盡保,幸福地安度晚年。
5、做好老齡和殘聯工作,使殘疾人和老齡人生活得到保障。
6、做好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工作。
7、廣泛地開展擁軍優屬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人民民眾擁軍優屬人人有責的觀念。
(十六)統計工作職責
1.完成國家統計調查的地方統計調查任務,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執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執行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監督檢查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
2.蒐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鄉的基本統計資料。
3.組織指導本鄉有關部門、人員加強農村基礎統計工作建設,健全本鄉統計台帳制度和統計檔案制度,組織鄉以下的統計業務工作。
4.建立健全鄉統計計信息網路。
(十七)安監站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
2.制定本區域安全生產發展規劃、計畫,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督促消除事故隱患。
3.指導、協調、監督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4.定期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問題。
5.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
6.負責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宣傳教育及信息的分析、整理、匯總和上報工作。
7.完成鄉黨委、政府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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