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陽並病

病證名。指傷寒一經病證未解,而另一經證候又見者。《傷寒論》中有太陽陽明並病和太陽少陽並病兩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二陽並病
  • 出處:《傷寒論》
  • 類別:中醫基礎術語
概念,解讀,中醫套用,

概念

指傷寒一經病證未解,而另一經證候又見者。

解讀

1、太陽陽明並病:指初病太陽,發汗不及,不僅太陽病不解,且致病邪入里化熱,出現陽明病證者。
2、太陽少陽並病:指太陽表邪不解,而邪熱初入少陽者。

中醫套用

二陽並病的治療
1、太陽陽明並病:《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二陽並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傷寒論·辨陽明病脈證並治》:“二陽並病,太陽證罷,但發潮熱,手足汗出,大便難而譫語者,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治當先用小汗之劑如麻黃桂枝各半湯解表,表解再用清下之劑如小承氣湯清里。
2、太陽少陽並病:《傷寒論·太陽病脈證並治》:“太陽與少陽並病,頭項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硬者,當刺大椎第一間、肺俞、肝俞,慎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脈弦,五日譫語不止,當刺期門。”同篇:“太陽少陽並病,心下硬,頸項強而眩者,當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太陽少陽並病,而反下之,成結胸,心下硬,下利不止,水漿不下,其人心煩。”治療可用針刺大椎解太陽之表、刺肺俞解肌清肺、刺肝俞泄太陽之熱。也可用小柴胡湯清解表邪、疏泄里熱。
後世人總結出《傷寒論》對並病合病的五種治療原則:一為突出治其主證而不問其餘。如主證既除,則所伴是次要之證,亦得悉解。上面所舉陽明病主用小柴胡湯兩例,及合病條用麻黃湯,白虎湯等是。二為治其主證而宜兼顧其次者,如桂枝人參湯證,用理中以溫中為主,而加一味桂枝後下以解表。三為合併之病,權衡其輕重相等,則同治之法,自無孰輕孰重之殊。如柴胡桂枝湯雙解太少之邪,麻黃附子甘草湯溫陽解表,以治少陰陽虛而兼表證皆是。四是合併病有輕重緩急之分,則治法自有先後緩急之異。如“先與四逆湯,後與桂枝湯”(參見91條、372條)等條,可以體會其意。五為合併之病,一般有先治原發病,後治續發病者,如“陽明病,脈遲,……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外未解也;……”(208條)此與下“宜桂枝湯”(234條)脈證相同,有“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其外;……”(106條)之義,亦是合病並病治法之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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