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派遣

二次派遣:是指離校時就業報到證簽發回生源地人 社 局的畢業生,在規定期限(自 畢業 之日起 2 年)內落實就業單位後辦理的派遣手續。

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須在“報到證”上註明,在規定時間內無接收單位的,由學校將其檔案,戶口關係轉至生源所在地,自謀職業。

擇業期內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派遣回生源地之後落實具體單位,由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再進行派遣的過程,稱為二次派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二次派遣
  • 外文名:Two dispatch
  • 釋義:離校時就業報到證的畢業生
  • 條件:畢業之日起2年
條件需要,流程,

條件需要

畢業生畢業之前未落實就業單位,報到證派遣到生源地人事局報到,在派遣期內又落實就業單位的,應辦理二次派遣手續。

流程

就業單位為生源地單位需要二次派遣的畢業生,用人單位通過畢業生就業信息網與畢業生簽訂網上就業協定書,之後持報到證、身份證、就業協定書、畢業證到生源地人事局辦理。
就業單位為省外單位需要二次派遣的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相關協定後,持協定書、報到證,身份證到省人事廳內辦理二次派遣手續。
1 、省內院校畢業生在省內落實就業單位→登入“就業信息網” →與接收單位在網上籤訂就業協定書(用人單位暫不具備網上籤約條件的, 可以“錄入省內就業協定書”功能簽訂網上協定 。具體操作如下:畢業生登入“就業信息網”進入個人專區,使用“錄入省內就業協定書”功能,將接收單位信息錄入到網上並下載列印出來)→網上鑑證→列印並加蓋公章→到生源地人社部門開退函→帶 報到證及 以上材料到負責鑑證的人社部門辦理派遣手續。
2 、省內院校畢業生出省就業→與外省的接收單位簽訂由學校領取的三方協定→向學校提出“省外就業申請” → 經由學校審批通過“省外就業申請”後 在“就業信息網”上錄入簽約信息 →到生源地人社部門開退函→帶 報到證及 以上材料到省人社廳辦理派遣手續。
3 、省外院校山東生源畢業生在省內落實就業單位→持原學校發的就業協定書與接收單位簽訂就業協定→走網上籤約流程或由簽約單位將協定書信息錄入“就業信息網“→到負責鑑證的人社部門辦理鑑證和派遣手續。其中異地就業的(含人事代理的),須出具原報到地人社部門同意其異地就業的函。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