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分法(哲學領域術語)

二分法(哲學領域術語)一般指本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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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兩點論”同義。是毛澤東對唯物辯證法及其對立統一規律的簡明、通俗的說法。他在1963年說:“一個共產黨人必須具備有對於成績與缺點、真理與錯誤這個兩分法的馬克思主義辯證思想。”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統一體。矛盾總是由既對立又統一的兩個矛盾著的方面構成的。因此,思維中的兩分法、兩點論,必須以客觀事物矛盾的實際情況為依據,而不是主觀隨意的。堅持兩分法和兩點論,是克服形上學片面性,正確認識和解決問題的重要思維方法和工作方法。

一種認識事物的辯證方法,即把統一物分為兩個部分以及對它的矛盾著的部分的認識,是在“一分為二”觀點指導下認識事物的方法,是毛澤東同志對對立統一辯證思想方法的簡明通俗的表述。1963年在《加強相互學習,克服固步自封、驕傲自滿》一文中指出:“共產黨員必須具備對於成績與缺點、真理與錯誤這個兩分法的馬克思主義的辯證思想。”兩分法要求對一切事物都採取矛盾分析的態度,分析出事物的內部矛盾,要求同時把握矛盾的兩個方面以及雙方之間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反對只看到矛盾的一個方面而忽視另一個方面,只看到鬥爭而忽略統一,攻其一點不及其餘等形上學的方法。但是運用兩分法,並不等於把一切事物都機械地劃分為兩個方面,而是要堅持分析矛盾的立場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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