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故意

事後故意,“事前故意”的對稱。是指行為人犯罪意圖產生在犯罪事實狀態的發展過程中的情形。事後故意並不意味著整個事實結束後才產生犯罪故意,而是在行為人實施第一個行為以後產生的犯罪故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事後故意
  • 特徵:行為人在前一行為沒有犯罪故意,在後一行為有犯罪故意
  • 學科:法律
事後故意的主要特徵是:(1)行為人實施了數個行為。(2)行為人實施第一個行為時並無犯罪意圖,而是在第一個行為導致危害結果之後,才產生犯罪故意。一些刑法學者認為,事後故意的提法並不確切。因為行為人後來產生的犯罪故意,只適用於後一行為,是普通的突發故意,應負相應的刑事責任。至於前一行為,應單獨處理,有過失的可定過失犯罪,無過失的屬於意外事件,而不能定為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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