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潯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九江市潯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九江市潯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潯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地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九江市潯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九江市長虹大道66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法律法規,組織落實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長期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區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政策。
(4)建立和完善覆蓋全區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擬訂全區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本政策和基本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5)負責全區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區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6)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促進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8)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9)組織實施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負責全區工傷認定工作。
(10)職能轉變。
1.劃出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職責至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2.劃出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含參保經辦職責)至區醫療保障局;保留工傷保險支付經辦職責。
3.劃出公務員綜合管理職責至區委組織部;保留全區表彰獎勵綜合管理工作職責,負責對以區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項目和對象進行審核,承辦以區政府名義任免的人事任免手續等職責。
4.劃出外國人來潯就業管理服務、全區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職責至區科技局。
5.不再管理區醫療保險局。
(11)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職責:
1.指導有關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研究制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評價獎懲體系,將安全生產履職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
2.督促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做好工傷預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工傷保險事故預防費用提取;依據職業病診斷結果,做好職業病人的社會保障工作。
3.負責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勞動用工管理,檢查督促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明確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告知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民工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4.負責工傷認定、組織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指導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落實工傷待遇,負責勞動保護方面的爭議仲裁工作。
5.監督生產經營單位遵守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
6.指導職業培訓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
(12)負責協調對接市人社局。
(13)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楊金甫(區委組織部副部長、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李 忠(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黨務工作、人事人才(工資福利、人事調配、事業單位管理)、招商引資工作。
翟福強(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勞動監察、勞動人事仲裁、勞動關係、職業能力建設、工傷認定工作。
羅媛媛(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社會保障、就業促進、規劃基金監督工作。
胡  慧(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財務、黨風廉政建設、檔案管理、綜合治理、信訪)、信息中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專家服務中心、群團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協助局領導對政務、事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擔宣傳、人事、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安全、保密、綜治、信訪、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和系統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2)人力資源股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人事管理、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制度等;擬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辦全區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業單位崗位設定、事業單位人員及工勤人員的公開招聘、調配、考核、培訓、獎懲、晉升、辭職、辭退及申訴控告等工作;負責高層次人才的引進與全區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培養、職業資格、職稱評審、繼續教育等工作;負責特殊人員安置工作;負責全區工資福利、津補貼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綜合管理工作;承辦區政府及提名區人大的人事任免,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區政府任免的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負責全區評比表彰政策指導、監督檢查;承擔全區事業單位人員與工勤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3)社會保障股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就業創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補充保險、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職業技能鑑定和職業培訓、勞動保障監察政策、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管理、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等基本政策;擬定全區農民工工作規劃與辦法,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完善全區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承擔全區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工作,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運營和就業資金、中央、省、市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基層人社所業務工作;負責全區創業孵化示範基地認定和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工作;負責全區參保企業職工正常退休和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審批;負責全區人力資源中介機構、勞務派遣機構、職業培訓機構與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的設立審批與指導監督;負責職業技術培訓、評定及職業資格證書頒發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勞動監察;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承擔全區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與特殊工時審批工作;處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承辦局內有關法律事務;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職責。
機關的黨、團、工會、婦女組織按有關章程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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