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軍軍銜

中華民國國軍軍銜

中華民國國軍陸海空軍的階級,軍士官分別在其官階前冠以其所屬軍種,例如:陸軍一級上將、海軍上校、空軍中尉、陸軍上士等是[1]。1949年政府遷台後,陸續取消了準尉、特級上將及增加士官長等級,其餘基本沿用1949年之前的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民國國軍軍銜
  • 級別:軍官、士官、士兵
  • 釋義:中華民國國軍陸海空軍的階級
  • 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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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中華民國國軍軍銜制度源起於清末的新軍,袁世凱肇建北洋六鎮時即模仿普魯士軍制設立銜級,此即中國近代軍銜制度之濫觴。進入民國之後,北洋政府將新軍時代軍官分為都統、參領、軍校三等,各官等又分正副協3級的3等9級(額外軍官不列官等)的制度,改為將官、校官、尉官3等9級(額外軍官改稱準尉),士官3階:上、中、下士,士兵3等級: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這個體制基本上被國軍前身的國民革命軍所繼承,除1980年廢除準尉階級外,到目前都沒有多大變動。
受普魯士軍制影響,國民政府自1935年北伐成功後,將上將分為特級、一級與二級;最高階的特級上將一銜,從設立此銜到2000年廢除,僅授予時任(1935)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的蔣中正一人;大陸時期一共授予陸軍一級上將10名、海軍一級上將1名,除了蔣中正嫡系的何應欽、陳誠,其餘皆是獨霸一方的地方勢力。
1936年起,囿於上將員額有限,合於晉升二級上將規定的陸軍中將,可以加上將銜,其服制同二級上將、領中將最高額薪俸,且二級上將職位出缺時可以優先晉任,唯1949年遷台之後沒有中將加上將銜。
國民政府也多次以陸軍上將銜配合勳章贈與友邦政要,以示友好。
國軍在台灣時期,只有下列幾種職位的將領晉任一級上將,為數最多的是掌握國家軍令大權的參謀總長;其次是位崇但無權責的總統府戰略顧問;其他有總統府參軍長、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

階級

現行中華民國的軍銜,軍官分為將官、校官、尉官共3官等10官階,士官分為6個官階,士兵分為3個等級,法源出自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與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下列三個表格分別列出國軍士官兵的官階、階級圖示與停年:
軍官

軍官

國軍軍官階級 官等 官階 階級章圖示 停年
將官 特級上將 5顆星
一級上將 4顆星
二級上將 3顆星
中將 2顆星
少將 1顆星 6年[8]
校官 上校 3顆梅花 6年[8]
中校 2顆梅花 4年
少校 1顆梅花 4年
尉官 上尉 3直槓 4年
中尉 2直槓 3年
少尉 1直槓 1-2年
中華民國歷史上特級上將僅授予蔣中正一人。
“特級上將授任條例”因不合時宜,已於2000年11月1日廢止。
士官

士官

國軍士官階級 官等 官階 階級章圖示 停年
士官 一等士官長 2粗折槓3細折槓
二等士官長 2粗折槓2細折槓 3年
三等士官長 2粗折槓1細折槓 3年
上士 1粗折槓3細折槓 3年
中士 1粗折槓2細折槓 2年
下士 1粗折槓1細折槓 1-2年
士兵

士兵

國軍士兵階級 等級 階級章圖示 任本級最少時間
士兵 上等兵 3細折槓
一等兵 2細折槓 1年
二等兵 1細折槓 6個月

腳註

^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附表一: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官等官階與公務人員職等對照表
^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陸軍軍官軍佐官職品目比照文官補官等差表
^ 特級上將授任條例(已廢止)。
^ 4.0 4.1 國軍的一級上將.於2008年10月7日查閱.
^ 陸軍中將加銜暫行條例(已廢止)。
^ 中華民國立法院公報59卷37期0號24頁,"陸軍中將加銜過去在大陸是實施過的,但自到台灣之後,...這個條例在台灣事實上沒有施行過。"
^ (中文)民報社 (1946年11月28日). 尼泊爾總理就職周年紀念,我贈以勳章陸軍上將銜 (HTML),新聞稿, 於2008年10月7日查閱 “尼泊爾國務總理伯達馬塞爾就職周年紀念,我國政府特派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長沈宗旋為慶祝專使,並授該國務總理特種大綬寶鼎勳章,及陸軍上將銜...” 該報導顯示,國民政府曾在1932年、1934年、1946年,分別對時任尼泊爾國務總理的賓森塞、由爵達塞爾、伯達馬塞爾三人(後兩者為叔侄關係),贈與一等(特種大綬)寶鼎勳章及陸軍上將銜。
^ 8.0 8.1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2007-02-07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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