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徽

中華民國國徽

中華民國國徽是從清朝滅亡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期間的中華民國主權的象徵和標誌。

中華民國(1912-1949)共使用過兩款國徽:北洋政府十二章國徽南京國民政府青天白日國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民國國徽
  • 外文名:National Emblem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 使用國家:中華民國
  • 使用時間:1913年-19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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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時期

十二章國徽

北洋時期的中華民國國徽是中國首面國徽,名曰“十二章國徽”或“嘉禾國徽”,圖案基於中國古代禮服的十二章花紋。袁世凱所建立的中華帝國亦沿襲作為國徽。。1912年8月,時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袁世凱指定周樹人魯迅)、許壽裳錢稻孫三位教育部薦任科長負責研擬國徽圖案,8月28日完成。三人合作設計圖樣,錢稻孫畫出圖例,說明書由魯迅執筆。1913年2月中華民國教育部發表,該國徽正式啟用(1915年,袁世凱稱帝,成立了中華帝國,該政權亦沿用了十二章國徽)。
基於傳統“十二章”設計的民國國徽基於傳統“十二章”設計的民國國徽
直到1928年12月29日,奉系軍閥將領張學良發動震驚中外的東北易幟事件,將原北洋政府的五色旗更換為國民政府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十二章國徽同時正式廢止。

設計過程

  • 1912年(民國元年)8月,時在中華民國教育部就任的魯迅錢稻孫許壽裳三人受命繪製國徽圖案,並於8月28日完成。錢稻孫繪圖,由魯迅執筆說明,於1913年2月發表。
  • 1913年(民國二年)2月《教育部編纂處月刊》第一卷第一冊載有《致國務院國徽擬圖說明書》,文中說明國徽採用了十二章,並附有國徽圖。還在附註中說,原圖經國務院提意見,已經照改過。文章未署名,但與《魯迅日記》記載相符,應認定為魯迅等人之作。《魯迅博物館保管目錄》今發現有“袁世凱時期國徽圖案鉛模一件”,是十二章國微圖案,鉛質,明文。

設計寓意

國徽的設計中結合了西方紋章的布局及傳統的十二章圖案。圖案中含有日、月、星辰、山、龍、鳳、總彝、藻、火、粉米、等十二種吉祥物,象徵國運之長久美好。
中心
嘉禾:一種雙穗禾,為古代吉祥的象徵。國徽上的設計來源於漢代《五瑞圖》石刻上的圖案。
乾:嘉禾之後的黑色盾形。
黼:斧形的圖案,象徵決斷。
粉米:斧形表麵點綴有白色的米粒,象徵農業的供養。
山:斧形下方的曲線,象徵穩重、鎮定。
日:中心上方紅白相間的圖案。
黻:下方黃色絲帶間的紅色亞形圖案,象徵辨別、明察、背惡向善。
左側
華蟲:雉雞,象徵有文彩。
藻:華蟲嘴中銜藻,象徵潔淨。
星辰:華蟲頭上戴有星辰。
宗彝:華蟲所持的古代祭祀用的酒器,象徵供奉、孝養。
右側
龍:象徵神異、變幻。
月:龍角背後的圖案。
火:龍身的火焰,象徵明亮。
宗彝:龍所持的古代祭祀用的酒器,象徵供奉、孝養。

國民政府時期

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青天白日國徽是以陸皓東設計的青天白日旗為藍本製作的。1928年,國民政府制定《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青天白日國徽被確定為中華民國國徽。
青天白日旗(後為中國國民黨黨旗)青天白日旗(後為中國國民黨黨旗)
國徽設計寓意
青天大於白日光芒,象徵天上的青天廣闊無邊,青天中的太陽(白日)高遠,遠有先人、歷史意涵,代表中華民國全體,勿忘歷史之先賢先烈為民主犧牲奉獻。白日的十二條曙光表示一年的十二個月份,一日的十二個時辰。
以青天白日旗為藍本製作的青天白日國徽以青天白日旗為藍本製作的青天白日國徽
同中國國民黨黨徽的區別
國民政府時期的中華民國國徽與中國國民黨黨徽樣式如出一轍,易被混淆。中華民國國徽中的白日為小白日(不觸及外圍),中國國民黨黨徽則為大白日(與外環邊緣相觸);且中華民國國徽的背景為深青天,而中國國民黨黨徽的背景為淺青天。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國徽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國徽
中國國民黨黨徽中國國民黨黨徽

變體

1946年曾短暫出現在國徽外圈添加國旗色彩的紅圈版本,但並未廣泛使用,後被廢除。依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國際奧委會所簽協定,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會旗中青天白日徽非“國徽”,其白日與青天比例,應介於“國徽”與國民黨黨徽之間。早在1981年3月23日,中華台北奧委會主席沈家銘與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簽訂了《國際奧委會與中華台北奧委會協定書》,規定了中華台北奧委會提送會旗與會徽樣式,並經國際奧委會核定在案。
1946年變體國徽1946年變體國徽
中國台北奧運旗中國台北奧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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