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草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草案

財政部關於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0107號(財稅金融類018號)提案答覆的函

我國目前並未開徵遺產稅,也從未發布遺產稅相關條例或條例草案。提案中提到的“2004年、2010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來源未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草案
  • 外文名:Inheritance Tax
  • 有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管理法》
  • 有關部門:財政部
遺產稅簡介,

遺產稅簡介

遺產稅(Inheritance Tax)是對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留的財產課徵的一種稅,因此在英國曾被稱為“死亡稅”(Death Tax)。遺產稅是一個古老的稅種。早在古羅馬時期就有了遺產稅。近代意義上的遺產稅已經有400多年的歷史。在現代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各國普遍開徵了遺產稅。據統計,世界上已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開徵了遺產稅。我國南京國民黨政府曾於1938年10月正式頒布《遺產稅暫行條例》,並於1940年7月1日起正式開徵遺產稅。新中國成立後,當時的政務院曾於1950年1月頒布《全國稅收實施要則》,其中列有遺產稅,但由於各種原因未能開徵。1985年,《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草案)的說明》也曾提到設立遺產稅問題:“現在有些遺產數額較大,而且有增長趨勢,徵收遺產稅的問題需要研究,如果要徵收遺產稅,可以另行制定有關稅法。”在1993年12月國務院批轉國家稅務總局《工商稅制改革實施方案》中,又提到了“開徵遺產稅”。1997年黨的十五大報告正式提出“調節過高收入,逐步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調整消費稅,開徵遺產稅等稅種”,為我國遺產稅立法提供了政策依據。2004年9月21日,在中國經濟網首次刊登了《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2004年11月19日,有新聞稱《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已經上報到了國務院。而在2010年8月新出《草案》,對其中部分內容作了修訂,並且添加了新的內容。
2017年8月21日,財政部官網公布的《財政部關於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0107號(財稅金融類018號)提案答覆的函》中指出:我國目前並未開徵遺產稅,也從未發布遺產稅相關條例或條例草案。
網路上發布的遺產稅草案或暫行辦法均為杜撰。
遺產稅是一個歷史較長的稅種,世界上有很多國家和地區開徵了遺產稅。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一直在認真研究相關問題,收集、梳理了部分國家和地區遺產稅通行做法,並積極關注相關國家稅制發展趨勢。從研究情況看,遺產稅具有以下一些特點:一是徵稅範圍複雜。遺產形態多種多樣,既包括房地產等不動產,也包括銀行存款、現金、股票、證券、古玩、字畫、珠寶等動產,還包括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開徵遺產稅需要全面、準確掌握居民財產信息,以及遺贈、繼承等具體情況。二是征管程式複雜。遺產稅需要對各類財產進行合理估價,需要大量專業人員從事相關估價工作,征管中極易產生爭議,爭議解決程式通常也較為複雜。三是征管配套條件要求高。開徵遺產稅還需要具備相應的征管條件,如不同政府部門的緊密配合、對拒不繳稅的納稅人在法律中做出稅收保全和強制措施制度安排等。從近年來遺產和贈與稅的國際發展趨勢看,徵收遺產和贈與稅在調節貧富差距的同時,可能會對一國的經濟特別是國外資本流入和國內資本流出產生一定的影響,是否徵收遺產和贈與稅已逐步成為國家、地區間稅收競爭、吸引投資的一項重要內容。部分開徵遺產和贈與稅的國家和地區近年來出現了取消或弱化該稅種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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