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解讀》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編著,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發行。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解讀
  • 作者:袁傑 主編
  • ISBN:9787509357798
  • 類別行政訴訟法
  • 頁數:376
  • 定價:39.00元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4年12月
作者簡介,出版背景,圖書目錄,

作者簡介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下設的工作委員會之一。行政法室是其下屬的職能部門。負責行政訴訟法的修正工作。

出版背景

2014年11月1日,歷經數次常委會審議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修改通過。此次修正是對1989年的行政訴訟法所做的全面修正,內容豐富,涉及面大,回應社會關注焦點。
主要修訂熱點如下:
1.擴大了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將“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授權作出行政行為的組織”納入行政訴訟主體,作為可訴的對象。政府向公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如社會保險、教育、醫療、住房、救助等新型權利,屬於可訴的範圍。
2. 迫使“民告官”撤訴 嚴重可追究刑責。針對行政機關以欺騙、脅迫等非法手段迫使原告撤訴的,法院可追究其責任。
3. 讓“民告官”審判打破地方保護。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審判工作的實際情況,確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區域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
4. 行政首長無正當理由不出庭或將受處分。人民法院對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可向其上一級行政機關提出依法給予其主要負責人處分的司法建議。

圖書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訴權】
第三條【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第四條【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
第五條【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
第六條【合法性審查原則】
第七條【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原則】
第八條【法律地位平等原則】
第九條【本民族語言文字原則】
第十條【辯論原則】
第十一條【法律監督原則】
第二章受案範圍
第十二條【行政訴訟受案範圍】
第十三條【受案範圍的排除】
第三章管轄
第十四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第十五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第十六條【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第十七條【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第十八條【一般地域管轄和人民法院跨行政區域管轄】
第十九條【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案件的管轄】
第二十條【不動產行政案件的管轄】
第二十一條【選擇管轄】
第二十二條【移送管轄】
第二十三條【指定管轄】
第二十四條【管轄權轉移】
第四章訴訟參加人
第二十五條【原告資格】
第二十六條【被告資格】
第二十七條【共同訴訟】
第二十八條【代表人訴訟】
第二十九條【訴訟第三人】
第三十條【法定代理人】
第三十一條【委託代理人】
第三十二條【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權利】
第五章證據
第三十三條【證據種類】
第三十四條【被告舉證責任】
第三十五條【行政機關收集證據的限制】
第三十六條【被告延期提供證據和補充證據】
第三十七條【原告可以提供證據】
第三十八條【原告舉證責任】
第三十九條【人民法院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者補充
第四十條【人民法院調取證據】
第四十一條【申請人民法院調取證據】
第四十二條【證據保全】
第四十三條【證據適用規則】
第六章起訴和受理
第四十四條【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的關係】
第四十五條【經行政複議的起訴期限】
第四十六條【起訴期限】
第四十七條【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起訴期限】
第四十八條【起訴期限的扣除和延長】
第四十九條【起訴條件】
第五十條【起訴方式】
第五十一條【登記立案】
第五十二條【人民法院不立案的救濟】
第五十三條【規範性檔案的附帶審查】
第七章審理和判決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五十四條【公開審理原則】
第五十五條【迴避】
第五十六條【訴訟不停止執行】
第五十七條【先予執行】
第五十八條【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法律後果】
第五十九條【妨害行政訴訟強制措施】
第六十條【調解】
第六十一條【民事爭議和行政爭議交叉】
第六十二條【撤訴】
第六十三條【審理依據】
第六十四條【規範性檔案審查和處理】
第六十五條【裁判文書公開】
第六十六條【有關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被告的處理】
第二節第一審普通程式
第六十七條【傳送起訴狀和提出答辯狀】
第六十八條【審判組織形式】
第六十九條【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判決】
第七十條【撤銷判決和重作判決】
第七十一條【重作判決對被告的限制】
第七十二條【履行判決】
第七十三條【給付判決】
第七十四條【確認違法判決】
第七十五條【確認無效判決】
第七十六條【確認違法和無效判決的補充規定】
第七十七條【變更判決】
第七十八條【行政協定履行及補償判決】
第七十九條【複議決定和原行政行為一併裁判】
第八十條【公開宣判】
第八十一條【第一審審限】
第三節簡易程式
第八十二條【簡易程式適用情形】
第八十三條【簡易程式的審判組織形式和審限】
第八十四條【簡易程式與普通程式的轉換】
第四節第二審程式
第八十五條【抗訴】
第八十六條【二審審理方式】
第八十七條【二審審查範圍】
第八十八條【二審審限】
第八十九條【二審裁判】
第五節審判監督程式
第九十條【當事人申請再審】
第九十一條【再審事由】
第九十二條【人民法院依職權再審】
第九十三條【抗訴和檢察建議】
第八章執行
第九十四條【生效裁判和調解書的執行】
第九十五條【申請強制執行和執行管轄】
第九十六條【對行政機關拒絕履行的執行措施】
第九十七條【非訴執行】
第九章涉外行政訴訟
第九十八條【涉外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原則】
第九十九條【同等與對等原則】
第一百條【中國律師代理】
第十章附則
第一百零一條【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零二條【訴訟費用】
第一百零三條【施行日期】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2014年11月1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
(2014年11月1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
(2013年12月16日)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
(2013年12月23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
(2014年8月25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2014年10月27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草案)》修改意見的報告 (2014年10月3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正前後對照表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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