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南方共同市場關於進一步加強經濟、貿易合作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南方共同市場關於進一步加強經濟、貿易合作聯合聲明是由國際組織在2012年06月29日,於門多薩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貿易,經濟
  • 簽訂日期:2012年06月29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宣言/聲明
  • 簽訂地點:門多薩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和南方共同市場(“南共市”)強調中國與南共市開展經貿合作對推動各自經濟發展中所發揮的重要作用,本著鞏固經濟關係的意願,承諾在互利的基礎上深化和加強合作。
雙方對當前因發達經濟體自身危機而引發的世界經濟形勢的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表示關注,將共同應對貿易保護主義,特別是農業領域的保護主義,確保多邊貿易體系的可預測性。
為此發表聲明如下:
一、中國和南共市重視並將繼續推動雙方在經貿領域的合作,將共同採取措施,實現貿易結構多元化,並以平衡的方式提高中國與南共市各成員國間的貿易額,力爭使中南雙邊貿易額於2016年達到2000億美元。
二、雙方認為,雙向投資是促進經貿關係發展的重要手段,將為相互間投資提供良好環境。
三、雙方強調融資在雙邊貿易和創造就業的生產型投資中所發揮的重要作用,將尋求推動旨在提升各自金融機構能力的合作。
四、雙方將加強在涉及經貿領域合作的各種法律、法規和政策的信息交流。
五、雙方將加強在多邊貿易體系內的合作,對多哈回合面臨的困境表示擔憂,一致認為有必要重申發展授權並繼續談判,推動取得考慮開發中國家利益和需求,尤其在農業領域的利益和需求的雄心的、全面的和平衡的協定。
六、為推進上述目標,雙方同意召開一次中國和南共市政府代表會議,並提出下列措施:
(一)加強政府和組織在促進經貿合作中的作用。
(二)推動互派經貿團組和參加雙方舉辦的貿易投資展覽、展會,並為此提供便利。
(三)通過舉辦有關培訓班和研討會,培訓政府官員、各領域專家和技術人員,加強雙方在能力建設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四)共同探討通過機制和行動來增加並便利貿易交流以便落實本聲明所設目標和行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