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註解與配套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註解與配套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註解與配套》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編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註解與配套
  • 語言:簡體中文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第1版 (2008年9月1日)
平裝: 213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7509306922, 9787509306925
條形碼: 9787509306925
尺寸: 19.8 x 13.6 x 1 cm
重量: 200 g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註解與配套》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編寫。中國法制出版社一直致力於出版適合大眾需求的實用法律圖書,致力於解決人民民眾維護自身權益中的法律、法規套用問題,先後推出了配套規定系列、實用版系列等一大批適合大眾學習、套用的法律圖書,頗受讀者好評。

目錄

適用導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宗旨
第二條 環境定義
第三條 適用範圍
第四條 協調原則
第五條 環保發展方針
第六條 環保義務
第七條 監督管理部門
第八條 獎勵措施
第二章 環境監督管理
第九條 環境質量標準
第十條 污物排放標準
第十一條 環境監測管理
第十二條 環境狀況調查評價
第十三條 建設項目環保管理
第十四條 排污檢查
第十五條 跨行政區的環保主管部門
第三章 保護和改善環境
第十六條 環境質量改善主體
第十七條 環保客體
第十八條 環境特別保護區
第十九條 自然資源開發利用
第二十條 農業環境保護
第二十一條 海洋環境保護
第二十二條 城市規劃
第二十三條 城鄉建設
第四章 防治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二十四條 環保責任制度
第二十五條 污物處理
第二十六條 防污設施管理
第二十七條 污物排放申報
第二十八條 超標排污費
第二十九條 限期治理
第三十條 禁止引進的技術與設備
第三十一條 突發事件
第三十二條 污染處理
第三十三條 防止環境污染
第三十四條 禁止轉移致污設備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違法行為
第三十六條 未達標防污設施
第三十七條 閒置防污設施
第三十八條 污染事故
第三十九條 限期治理逾期
第四十條 處罰救濟
第四十一條 損害賠償
第四十二條 訴訟時效
第四十三條 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 其他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 監督管理人員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國際條 約
第四十七條 生效日期
配套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節錄)
(2004年3月1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
(2002年6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
(2008年8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2002年10月28日)
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
(2007年10月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2000年4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2008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1996年10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2004年12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年6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1999年12月25日)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1998年11月29日)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
(2001年12月27日)
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
(2003年1月2日)
排污費徵收標準管理辦法
(2003年2月28日)
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辦法
(2003年11月5日)
環境行政複議與行政應訴辦法
(2006年12月27日)
環境信訪辦法
(200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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