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教育第二階段

中等教育第二階段是德國中等教育高級階段。包括部分時間制職業學校、全日制職業學校、專科補習學校和完全中學的十一至十三年級、一部分職業補習學校和專科學校。是中等教育第一階段的發展,與高等教育、繼續教育緊密相連。由於涉及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體制差別尤為明顯。隨著中等教育的綜合化, 課程和組織也綜合化。根據教育審議會建議,北萊因-威斯伐倫州進行預科階段(Kollegstufe)實驗。

做法:在組織上將完全中學和職業學校合併,以按學季劃分的課程制(Kurssystem)代替班級授課制,以重點學習領域代替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學習 2年~4年不等。1972年 7月教育部長會議通過關於改組完全中學高級階段的協定。規定把完全中學十一至十三年級的課程設定按學生的才能與成績加以劃分,按必修和選修科目進行教學。每周 30 學時,必修課與選修課每周學時之比為 2∶1。必修和選修課又分基礎課和能力課兩種。基礎課包括德語、數學、外語等,每周至少 3學時;能力課每周6 學時,必修科目:德語、外國語、美術、音樂、哲學、宗教、綜合常識、歷史、地理、社會常識、經濟學、數學、物理、化學、生物,選修科目:教育學、心理學、社會學、法律知識、地質學、天文學、技術學、統計學、數據整理等。還規定把年級制改為可跨年級的基礎和能力課程制。課程按題目組織,仍以一定的學科為基礎。每種課程半年完成,課程之間互相銜接,形成一個連續的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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